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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警察落实“先逮捕后找错”的伎俩

且让愈来愈多的马来西亚人每逢周六换上黄色衣物,清楚、大声的向首相纳吉及其国阵内阁、政府喊话,表达人民对净选盟2.0争取公平与自由选举八项诉求日益高涨的支持,同时更要求一个终结贪污、滥权、不义、践踏人权的乾净马来西亚。

导致我们今天无法拥有乾净马来西亚的污点种种,包括警方在争取自由、公平选举的净选盟2.0和平游行中重手打压民众,朝和平群众发射化学水炮与催泪弹、任意逮捕近两千人、口吐种族恐吓言论、企图制造种族与宗教紧张情绪,包括挑起513之幽灵,并无理封锁吉隆坡之道路,在游行前与游行当天制造交通混乱。

警方如此高压、恣意妄为的行动在7月9日和平游行之后依然继续,警方依然在不义、无理且莫需有之罪名下,逮捕扣留包括和丰国会议员杰亚古玛在内的六名社会主义党成员。

他们与超过20名社会主义党成员在6月25日当天,遭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122条文,以“向元首宣战”及复兴共产主为名逮捕。接著,杰亚古玛及其他五名党员则从7月2日起,遭警方援引《紧急法令》扣留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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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纳兹里出席赵明福案皇委会报告公众论坛,在现场捍卫其赵明福自杀论

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在《前锋报星期刊》的访问中指出,赵明福案已经结案,而且既然赵家与在野党拒绝接受冯正仁皇委会的自杀结论,他认为没有必要成立另外一个皇家调查委员会调查之。

《马来西亚局内人》节录《前锋报星期刊》的纳兹里访问片段如下:

尽管他补充说反贪委会需要内部改革,但是他指出,皇委会已经洗清该机关涉及谋杀的指控,大家不该再作质疑。

纳兹里表示:“我认为真相已经昭雪,证明反贪委会没有杀死赵明福,这很清楚,所以反贪委会已经无罪了。不论过去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有信心,人民会继续支持反贪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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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污委员会现在才将三名须为赵明福之死负责的官员停职处分的行动不但太迟,与他们所犯下的错相比,亦不足为道

太少也太迟,这就是大众昨日对反贪委会行动的反应。经过48小时社会压力之后,反贪委会终于决定将三名遭冯正仁皇委会认定,须为赵明福2009年7月16日死于反贪委会莎亚南总部的官员暂时调离调查职务,等候内部调查。

根据媒体报导,这三名遭停职的官员包括:

  1. 希山慕丁哈欣(Hishammuddin Hashim):他是森美兰州反贪委会总监,其“依据毫无根据之理由与个人单纯相信”,因而“主导”了33名官员之行动,导致赵明福之死。
  2. 委会是这么形容希山慕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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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将三名反贪污委员会官员停职并提控上庭

赵明福案皇家委员会报告第119段,说明赵明福的死亡是如何发生的:

“119. 经考虑所有证据之後,我们认为,因为7月15晚至16日早晨值勤的某些雪州反贪委官员暴虐、不间断、压制与肆无忌惮的盘问,最终导致赵明福被迫自杀。”

马来西亚人可不能接受皇委会“被迫自杀”结论。

因为,事实明显,反贪委会与其官员必须为“暴虐、不间断、压制与肆无忌惮的盘问”,导致赵明福在2009年7月16日死於该部门雪州总部大楼下负责。每个人都在揣想,就在2009年7月15日至16日清晨的那决定性12小时里面,赵明福究竟是如何的任由反贪委会官员无法无天的折磨与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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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会是否已经成为马来西亚犯罪之家的前厅?

反贪污委员会是我国二度效仿香港廉政公署而成立的反贪机制,较之前拥有更多权力、人力与预算。

但是,就在成立短短两年之内,反贪委会超越其前身反贪局41年的纪录,在短短两年内,接连两具尸体横陈其办公室楼下,引来大多数马来西亚人对该机构的合理怀疑,赵明福死于2009年7月,阿末沙巴尼则在2011年4月毙命。

当冯正仁领导之皇委会所交出的报告于昨日公诸于世,指赵明福是被反贪委会官员盘诘逼迫至被迫自杀时,大家都难以相信如此结论,更令人质疑说,是否有任何生物可以在非他杀、谋杀的情况下“被迫自杀”。

与此同时,昨日报导皇委会报告的新闻也再度印证了反贪委会必须对赵明福之死负责的论述因为在2009年7月15、16日这两个命运交关的日子里头,赵明福是在反贪委会扣押之下,任由反贪委会官员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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