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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关于在伦敦市郊耗资4亿9千万令及建立运动训练中心的计划应该被冻结

各党派国会议员之间一般质疑在伦敦市郊Brickendonbury耗资4亿9千万令吉建立一个体育训练中心的必要性。

所有关于在伦敦市郊耗资4亿9千万令及建立运动训练中心的计划应该被冻结,直至阿查利纳能够让国会和体育界相信这不是另一个让体育部官员在国外浪费奢侈的盛典计划,以及这笔钱为何不能更好地花在提升马来西亚体育水平和提拔马来西亚的体育人才

当阿查利纳在周一以书面回答我在国会的口头问题时(即政府将会继续在伦敦兴建这座耗资4亿9千万令吉的‘高水准体育训练中心’),青年及体育部副部长拿督廖仲莱表示该体育中心的成本尚未确定,还在研究中,并且表示‘国会反对党领袖指该计划耗资4亿9千万令吉不是从该部得来的消息’。(2006年7月11日《马新社》)

第二天,青体部部长阿查利纳指正廖仲莱的谈话。她承认这项耗资4亿9千万令吉的计划是部门所拥有的计划,但是她澄清这只是‘一项长期投资,不是今年内必须花费的拨款’。她说这是一项可能花上十年的‘长期计划’。

她指出我国有14名壁球员和10名射箭健儿在Brickendonbury受训,因为‘每次参加欧洲的比赛时都必须让他们往返马来西亚和欧洲,这并不符合经济效益’。

从这些互相矛盾的答案,当局在处理这项耗资4亿9千万令吉的体育训练中心的课题上完全欠缺开明度、公信力以及透明度,就好像部长和她的官员有很多资讯是不能让公众人士知道和审核的-这将加深人们的疑惑,即这个计划的概念并非那么着重于提升国家的体育水平或提拔人才,而是另一个让体育部官员在国外浪费奢侈的盛典计划。

阿查利纳因此应该公布这项耗资4亿9千万令吉计划的详细资料和成本。

原产业部长拿督陈华贵已经承认敦阿都拉萨研究中心(TARCC)建筑物已经被列为文化遗产。有鉴于此,英国政府方面或否批准把该文化遗产(该地方被称为是罗马人在二千年前居住的地方)转换成一个高水平体育中心。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英国当局不会批准这项计划,为何阿查利纳还是一意孤行坚持这项计划,甚至还要派遣14名壁球员和10名射箭健儿去那儿?敦阿都拉萨研究中心有没有必需的设备让这些健儿使用以提升他们的水平,还是他们只是使用Brickendonbury作为下榻之处?如是这样,那么这个中心到底是怎样的高水平体育训练中心?

阿查利纳必须让国家和国会相信,即在伦敦设立体育训练中心计划的概念是必需的,就好像马来西亚就是缺乏像在伦敦这样的体育训练中心,导致马来西亚在世界羽毛球运动排名下滑的原因。

更何况,如果我们在海外设立运动中心,为何不基于成本和澳洲顶尖的体育水平而选择澳洲?

在Brickendonbury耗资4亿9千万令吉兴建一座体育训练中心的计划对现任领导层履行承诺,(不管是在公信力、透明度、良好施政或‘改变生活习惯’以减少浪费方面)构成一项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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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是时间全面和完整地公布国家银行300亿令吉亏损的详情,以及这些‘纸张亏损’如何导致马航-达祖丁之间18亿令吉私营化风波等超级丑闻

12年前,当我在1994412日参与元首一次辩论时,我再次呼吁当局设立皇家调查委员会,调查国家银行因为在1992年至1994年之间因涉及国际货币交易所面临的巨额损失,当时的损失据指出是在100亿令吉至300亿令吉之间。

我在超过十年前提出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的理由在近日更加迫切。我当时指出:

皇家调查委员会应该先确定自1992年以来,国所面对的外汇亏损正确程度。

我曾说过,1992年及1993年这两年内,国的外汇交易亏损可能高达马币165亿令吉到256亿令吉之间。如果我们把1994年期汇交易的马币14令吉或有负责也计算在内,外汇交易的亏损总数可能更大。

除了我们以讨论过的项目之外,国行1992年及1993年的账目中是否还有其他的隐秘外汇亏损?

有这个可能。我举出一个可能性。比如国行曾被指责在1990年尾抛出大量马币到市场去购买美金,导致马币价值严重下跌。这场调动提高国行的花货币和黄金储备的马币价值,使到国行的年终财务状况大有改善。

有趣的是,在19931031日,国行的黄金及外汇和其他储备金,包括特别提款权总值马币600亿令吉,但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即到了1231日,它涨了马币164亿令吉,变成马币764亿令吉,那就是在一个月内猛涨26巴仙。

国行的黄金及外汇,和其他储备金包括特别提款权总值462亿令吉。如果他像199312月般以每月26巴仙的幅度上涨,国行的黄金和外汇以及其他储备金将增加到马币5870亿令吉,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数目!

因此,黄金与外汇交易及其他储备仅增加164亿有可能隐藏了外汇交易的亏损,使自1992年起的外汇交易亏损总计超过300亿令吉。

皇家调查委员会的第一项任务是确定国行自1992年起的外汇交易亏损是否超过300亿令吉。

有鉴于关于外汇交易的巨额亏损的解释不一致并充满矛盾,它的第二项任务是确定发生任何财务舞弊及滥权事件。

国行将巨大外汇交易亏损怪在过迟受到精密电脑一事上是极其荒谬的说法。国行在过去也没有精密电脑,但它不但没有亏损,反而赚取盈利,这该如何解释?其他国家没有使用精密电脑的不精密中央银行怎么又没有在期汇交易蒙受巨额亏损?

第三项任务就是应该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调查为何国行怎么会出现如此庞大的亏损。

事实上,安华应该可以通过公布国行的外汇交易、起储备金组合、惯例操作及各外汇期货的详情给国会,一边告诉国会国行外汇交易亏损的幅度与详情。

去年4月,惹化说提供详情将‘显然公开我在市场上的一切活动’以及‘若银行不再涉及外汇交易’,则揭露这种资讯是没有问题的”。

安华在719日的国会问答时间里说出同样的话。

现在国行已经宣布它已经停止所有期汇交易,所有既定的交易都已经逐步停止。安华应该没有理由拒绝在国会公布有关国行庞大外汇损失的详情。

正如我在12年前所言,国家银行在那时候是破产的,因为它的负债已经超越其资产。如果国家银行是一家商业银行,那么国家银行的总裁和董事局早已被革职,银行也会被人接管。

我要澄清的就是,我对国家银行所作出的猜测,即国家银行因外汇交易而亏损高达300亿令吉的猜测并不是从填掉下来的无理根据,而是经过一名国家银行高层职员协助下所获得真实资料。

经过1214年,政府依然无法针对国家银行因外汇交易亏损一事‘清楚交待’,直至上周它再次被揭发,成为一个困扰现任首相领导的鬼魂,一个对首相公信力、透明度、廉正和良好市政能力的考验。

许多我曾经在十年前问过的问题迄今还没有得到答案,以至这些问题持续困扰当权者,这些问题就是:

  • 到底国家银行在外汇期货交易的高峰期的最高出手是在2700亿令吉的范围,也就是当时国内生产总值的三倍和国家外汇储备金的五倍以上;以及
  • 在外汇亏损风波中,国家银行不仅以5千万美金来运作,甚至曾经在一次交易内出动5亿美金!

在爆发这项外汇亏损丑闻之前,国家银行曾经面对国际批评。在1989年,西方金融官员批评国家银行在七国集团尝试稳定汇率市场的当而同时狙击美金和日圆。

19914月,路透社从伦敦报道国家银行‘在一些年里是外汇市场一股主导性的力量’ 。一些外汇交易业者更指责国家银行是‘市场恶霸’。

19944月的《大马商业》,一家《新海峡时报》所出版的刊物,报道国家银行的到底国家银行在外汇期货交易的高峰期的最高出手是在2700亿令吉的范围,也就是当时国内生产总值的三倍和国家外汇储备金的五倍以上!

我们现在所了解的国家银行数十亿令吉的外汇交易丑闻是因为马哈迪的死对头,索罗斯曾经下注英镑对付国家银行。

现在已是时间全面和完整地公布国家银行300亿令吉亏损的详情,以及这些纸张亏损如何导致马航-达祖丁之间18亿令吉私营化风波等超级丑闻,即达祖丁在1994年购买马航股票,拯救面临数十亿计外汇交易亏损的国家银行(当时是马航的拥有者)的这项‘国民服务’。

这些涉及在丑闻之内,进行‘国民服务’的人士是否为国服务,还是背叛国家?

当我在下议院提出此事时,当时的首相马哈迪医生表示当时所面临的外汇交易亏损是从以前数年前通过外汇交易所赚回来的钱里亏掉的。同时,当时的财长拿督斯里安华伊不拉欣表示该损失只是‘纸面上的损失’。

前首相顿马哈迪医生现在已经是公信力和透明度的倡导者。他说官方机密法令不能用来隐藏真相。他应该言行一致,即所有关于在1992年至1994年间国家银行外汇交易亏损的机密文件应该解密,让国人最终了解我国历史上最严重的金融丑闻的真相。

虽然安华是财长,他可能不了解马哈迪和他最忠诚的经济顾问,敦达应以及其他表现出色企业家的‘背后合约’的详情,但是他现在有机会让人知道这项在他担任财长时发生的丑闻内幕,以及这些‘纸面上的亏损’如何导致其他据俄金融丑闻,如马航与达祖丁之间18亿令吉的私营化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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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党将会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挑战国民登记条规的合宪性,既没有携带大马卡者将被罚款最低三千令吉至最高两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三年。

1990年国民登记条规第25(1)条文表明,没有携带大马卡者将遭罚款最低三千令吉或最高两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三年。这不仅是令人憎恨、残忍和不公平的条规,同时也是不合法和违宪的条规。

行动党将会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挑战这项严厉、令人憎恨和不公平的国民登记条规的合宪性,因为这种条规在一个号称要认真打造‘第一世界思维’的国家是没有地位的,尤其当如此严厉,惩罚性和不公平的条款不是国会通过的法令,而是公务员在没有和国会议员商讨下拟定的。

国民登记局总监拿督阿都哈林莫哈默德的警告,即那些出门没有携带大马卡的人士可面对三千令吉至两万令吉之间的罚款,甚至更严重的就是高达三年的监禁(2006年7月7日的《星报》),已经引起举国上下沸腾不满。针对这点国安部副部长拿督陈财和的第一个回应是令人失望的。

陈财和表示有关条规早已存在。他表示国人没有必要因此“大惊小怪”。(2006年7月7日的《星报》)

不管‘该条规是否早已存在’,如果它是严厉、惩罚性、残忍和不公平的条规,那么负责任的部长和副部长应该针对公众的反应给予认真的考虑,更何况这项条规,即最低三千令吉至最高两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三年的惩罚,明显是过分和武断的条规,同时也是不合法和违宪的条规。

国会很少针对一项罪行制定最低惩罚,因为这将会侵蚀司法、立法和行政三权分立的原则,剥夺司法权在某个案件审讯完毕、了解所有审讯状况后,判决适合刑罚的权利。

针对一项罪案制定最低刑罚的措施是在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当首相时首次定下来的,即任何在官方机密法令下的罪行将会带来最低罚款两千令吉,不管揭发事件的人士是否基于维护国家利益而揭穿有关贪污滥权事件。

马哈迪的用意并非是要维护国家利益,而是要把这当作是一个惩罚性和报复性条款,阻止人们揭发政府部门的贪污滥权行为-官房机密法令因此是用来保护贪污腐败的,惩罚要揭穿贪污滥权行径的告密者。

对于我在1980年没有因为被官方机密法令定罪而失去国会议员资格,马哈迪当时是非常失望的。这就是为何在官方机密法令下的任何控状,其所制定的最低刑罚是两千令吉,因为任何在被罚款两千令吉者不能担任任何民选职位。

因此,所有制定最低刑罚、剥夺司法权判决适合刑罚权利的法律和条规应该被废除。

1990年国民登记条规第25(1)条文是1959年国民登记法令(1972年)的附属条规。这项法令提供制定条规的条款。

虽然2001年被修改的国民登记法令第6条文,允许当局向任何触犯法令的人士施加不超过五万令吉或五年监禁,或两者兼施的刑罚,但是它并没有赋权当局,针对任何触犯该法令者,施加最低刑罚三千令吉

因此国安部部长拿督斯理拉西阿末应该显示他是一名负责任和对注重公众看法的部长,尤其是1990年国民登记条规这项令人憎恨、严厉和不公平的条规已经曝光,那就是他应该在明日的国会会议发表部长声明,立即中止实行因为没有携带大马卡被罚款最低三千令吉的最低惩罚。

拉西应该涤除国民忧虑,宣布一项新的系统,接纳大马卡副本或其他辅助性文件,如驾驶执照、允许当事人在48小时内出示大马卡,如果当局拥有合法理由要求当事人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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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立皇家委员会调查大金融闻--为何纳吉如此快的划清界线,不让首相、内阁及国会有时间加以仔细考虑。

我昨天建议成立皇家委员会调查数十亿令吉达朱丁买卖马航股票、中央银行炒外匯亏损300亿令吉及过去20年来发生的大宗金融丑闻,副首相马上反对,他说,有关达朱丁南里在1994年收购马航股票后,在2000年以18亿令吉将马航股权卖回给政府(当时的售价是8令吉,而市价仅有3.68令吉,让他每股取得4.32令吉或117%溢价)及其他相关课题,将由法庭去决定。

纳吉可就大错特错了,因为内阁及国会不应逃避责任而不克服严重打击国家廉政、良好施政及公众利益的课题,其中包括:

‧在过去20年来发生的各项金融大丑闻及拯救行动,包括2000年达朱丁买卖马航股权的18亿令吉及央行在1992至1994年间炒外匯亏损300亿令吉丑闻中,负责任、廉政及良好施政的原则是否受到严密的遵守;

‧有鑑于纳吉已証实政府曾于2000年在内阁中讨论达朱丁买卖马航股权的18亿令吉事件,国会应在周一被告知,在给予批准前,内阁在2000年时,是否有要求解释,为何要以每股8令吉回购马航的股票,因为当时的市价只有3.68令吉,造成立4.32令吉或117%的溢价。

‧撇开目前在法庭上审讯的达朱丁与马航之间的诉讼,是否还有其他的“约中约”,即在政府在金融拯救与丑闻中,在私营化的名目下,把国家资产转给当被任命者/代理人的特定巫统朋党,这种“约中约”是否有向内阁报告,以及这些不寻常的安排结果如何。

纳吉反对成立皇家委员会调查过去20年来发生的大金融丑,令人感到非常意外,为何纳吉如此快的划清界线,不让首相、内阁及国会有时间加以仔细考虑?

采取这种先发制人的措施,排除成立一个皇家调查委员会的可能性,难道纳吉认为这对国家廉政及良好施政没有可以学习的教训,或者过去20年年来的大宗丑闻存有太多不可告人的内幕,而必须加以隐瞒,不让人民知道、检查及不必作交待?

纳吉了解,我已经在周四通知议长将于周一在国会提出一项紧急动议,以成立皇家委员会调查数十亿令吉达朱丁买卖马航股票、中央银行炒外匯亏损300亿令吉及过去20年来发生的大宗金融丑闻,以建立起阿都拉政权的透明度、责任感、廉正及良好施政。

纳吉对成立这个委员会建议作出“双快”否定,是否意味他先发制人的向议长发出信息,要议长否决我的周一提的动议,以及向国阵国会议员下达“指示”,要他们别支持这项动议?

此举是否志在不让国会议员及部长们,甚至包括目前在澳洲渡假的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有时间详细考虑成立这个委员会之利弊?

我要呼吁纳吉立即澄清他昨天的回应不是向议长下达指令,要议长驳回在周一紧急辩论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之动议,以及他不反对国会进行这项辩论。同时他的言论不等于向国阵国会议员作出指示,剥夺他们在首相及内阁作出正式的决定前,针对成立这个委员会,自由与独立地发表心声的权利。

纳吉不应如快刀斩乱麻般地驳回成立该委员会之建议,尤其是在2000年达朱丁买卖马航股权的18亿令吉及央行在1992至1994年间炒外匯亏损300亿令吉丑闻发生,他是内阁部长之 一。

由Gregory J. Millman撰写,在1995年出版的国际财经书籍“蛮人的皇冠”The Vandal’s Crown对大马央行的外匯丑闻提到:

“利用中央银行支配的所有资源,即特权信息、无限度的信贷、管制权力等,大马中央银行成为贷币市场上最令人害怕的交易商。为了交易中赚钱,央行背叛了中央银行制度的纲领。央行没确保全球金融制度的稳定,反而为了本身的盈利,不断的投入巨资入最脆弱的市场,以使兑换率呈不稳定状态。”(第226页)

“央行在极为神密的情况下运作。该行鲜少公开谈及其争论性的交易活动。但外匯交易商日益了解,央行在外匯市场上的活动,远超简单的自卫所需。它成为世上最可怕的货币交易商。”(第227页)

“央行对市场的操纵惊人至一名美国中央银行官员说,“如果他们在世上任何有组织的交易市场中尝试这点,他们将会入狱。”然而,在不受管制的国际货币市场中,没有警方,也没有狱卒。唯一的法则是蛮人的鲁莽正义,而这法则最终令央行自食其果。

在1992年,央行购入巨额英镑,显然是期望英国维持对欧洲兑换率机制规定的约束。这
是糟糕的经济与政治判断。在英国退出欧洲兑换率机制,让英镑暴跌后,央行亏损了约36亿美完。到了1994年,央行在技术上已无偿债能力,必须从大马的财政部注入新的资金来拯救。”(第229页)

目前是让国人了解各项大金融丑闻,包括达朱丁买卖马航股票、央行炒外匯亏损或其他公款被挪用丑闻真相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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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议长将于周一在国会提出紧急动议,以成立皇家委员会调查数十亿令吉达朱丁买卖马航股票、央行炒外匯亏损300亿令吉及过去20年来发生的大宗金融丑闻。

我已经通知议长将于周一在国会提出一项紧急动议,以成立皇家委员会调查数十亿令吉达朱丁买卖马航股票、中央银行炒外匯亏损300亿令吉及过去20年来发生的大宗金融丑闻,以建立起阿都拉政权的透明度、责任感、廉正及良好施政。

在不涉及国库控股与丹斯里达朱丁南里之间针他以18亿令吉将马航股权卖回给政府(当时的售价是8令吉,而市价仅有3.68令吉,让他每股取得4.32令吉或117%溢价)的起诉与反起诉官司下,以及无论结果如何,基于良好施政及公众利益,国会及内阁必须给予紧急关注,尤其是以下的问题:

1.国会及国人在(a)达朱丁在1994年收购马航32%股权及在2000年以18亿令吉卖回给政府;及(b)中央银行在1992至1994年前亏损300亿令吉是在国际货币市场上炒作所导致的课题上,被误导了10多年;

2. 前财政部长敦达因于2001年3月21日在国会回答有关问题时,是否已经蓄意误导国会
及国人,他当时偽称:

‧向纳鲁里(Naluri)购买马航股票上,并没有给予达朱丁特别好处。

‧以每股8令吉向达朱丁购买马航股票是基于国家利益的最佳价格,

‧在市价是4.32令吉时,达朱丁对每股8令吉是“不情愿的卖主”。

在过去两周来,国会给国人的不好印象是,国会议员们不认真的履行传达人民心声的任务,看来只专注于琐事,甚至是个人的课题,如国阵野新区国会议员拿督莫哈末赛益与关税局之间的骂战,前者只关心他以特价购买被充公豪华车的“特权”,他不满自已被献议购买旧款式的马赛地,因为他要的是最新型的CLK款式马赛地!

目前是国会表现出能应付当前挑战,能克服围绕着达朱丁买卖马航股权及央行炒外匯亏损300亿令吉的课题之时候,而在周一暂时休会特别辩论这些目前国内最炙热的课题。

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说,内阁已在2000年讨论买回达朱丁在纳鲁里的马航股票课题,但他不了解1994年的“约中约”,即达朱丁所宣称的,他是受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及前财政部长敦达因的指示而购买马航股票。

有鑑于纳吉已証实政府曾于2000年在内阁中讨论达朱丁买卖马航股权的18亿令吉事件,国会应在周一被告知,在给予批准前,内阁在2000年时,是否有要求解释,为何要以每股8令吉回购马航的股票,因为当时的市价只有3.68令吉,造成立4.32令吉或117%的溢价。

难道在2000年时,没有任何一名内阁部长质问,为何政府要付117%溢价,而这种决定显然是属于失信行为,违背了人民的保管公款委托。如果2000年时内阁有人提出这项质问,那些部长是谁,以及马哈迪及达因如何答覆?

关键的是,目前的部长群中,约有半数在2000年时已身在内阁中,証实了他们不仅在目前是“半桶水”部长,而且早在前首相时代已是如此。

政府不应企图通过不适当与全面公开真相来践踏负责任、透明化、廉政及良好施政的原则,以免部长们被视为隐瞒过去错误的“半桶水”部长。

国人也应被告知,过去20年来发生的大拯救行动金融丑闻中,是否存有类似达朱丁形容的“约中约”丑闻,如果有的话,政府应向国会作出完整报告及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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