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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50周年不但未带来突破,反而在可耻地倒退!

这的确是一大耻辱!我国原本应取得巨大突破,给马来西亚独立50周年带来特别意义,但结果却是可耻的倒退。

这应该是我国近年来,各大宗教组织首次基于共同因素而团结一致,争取人民的基本人权——水权。更为突出的是,这项主题“为水团结:各宗教为水权发言”的为期1天活动,于今天在吉隆坡国家回教堂会议中心举行,约有200名来自非政府组织、公民社会、宗教组织及居民协会的代表出席。

这项活动将国内各大宗教凝集在一起,针对人民对水的权利发表宗教上的观点,并特别参照联合国大会第15号评论,同时也设法提高国人对保护水源的醒觉,以尊重及捍卫人民的水权作为其关键责任。

但是,事与愿违。尽管国家回教堂当局非常乐意提供其会议中心充作这项具有指标意义活动的地点,但警方却以或将引起示威抗议为理由,腰斩这项活动。

有关节目获得所有宗教组织的支持,可从以下的参与组织名单证明:

马来西亚回教青年运动(ABIM)
天主教总教区人权发展办事处(AOHD)
马来西亚佛教会弘法会(BMSM)
马来西亚基督教会理事会(CCM)
马来西亚兴都教基金会(MHS)
马来西亚锡克教理事会(MGC)
关注原住民中心(COAC)
关心社会公民组织(GCC)
监督全球化可持续性(MSN)
马来西亚职工总会(MTUC)

主办当局已花了1个月时间去筹备,确保这项为争取人民水权的跨宗教活动能够成功举行。

在星期二,主办当局的代表们礼貌性拜会国家回教堂,感谢回教堂理事们借用场地举办这项活动。回教堂理事们表示,他们期待大家使用其会议中心举办这类活动。

然而,在星期三,回教堂理事们被警方告知,警方接获情报说将会有抗议或示威行动。这对所有参与组织、包括马来西亚回教青年运动而言,是前所未闻的事。

在星期四,主办当局的代表们与金马(Dang Wangi)警区政治部警官会面,以申请警方准证时,被告知准证的批准不成问题。

在昨天早上,警方却突然改变主意,因为有谣言说若这项活动在国家回教堂举行,将会有人抗议或示威。

结果,“为水团结:各宗教为水权发言”的活动今天改在十五碑的全国银行雇员职工会会所(NUBE House)举行。

若警方能以国家大前题看待问题,就应该确保这项原订于国家回教堂会议中心举行的活动成功在原订地点举行。

反之,警方却允许不负责任与恶作剧份子破坏这项活动。

兼任国安部长的首相阿都拉是否知道他辖下的部门发生什么事?

看来就连水也成了一项国家安全问题!

Posted in 人权, 宗教.


46亿令吉巴生港口自由区丑闻——必须有人负责!

在即将召开的国会会议,巴生港口自由区(PKFZ)46亿令吉丑闻将成为会议之首要议题,因为我已经提呈一项问题,要财政部长在本月尾复会的国会会议的第一个星期做出解释,即既然总检察长及总稽查司已经发出警告,为何这项涉及数十亿令吉的舞弊事件,以及成本严重超支的丑闻仍会发生。

我也要知道,联邦政府目前是否决定以纳税人的血汗钱来拯救46亿令吉的巴生港口自由区计划。

最可悲与不负责任的做法是,尽管过去两个月不断传出巴生港口自由区46亿令吉丑闻的负面消息,财政部长及交通部长一直置若罔闻,尤其针对《当今大马》及《新加坡商业时报》的最近报导,即:

• 巴生港口自由区的发展成本已经从原定的11亿令吉预算膨胀至46.3亿令吉。
• 由于成本严重超支,政府必须通过一项拯救配套来拯救这个占地405公顷的巴生港口自由区计划。
• 巴生港口自由区而获得批准,是因为其可行性以及其能够自行融资的保证。目前证明两者皆非。
• 为巴生港口自由区购买1000依格土地的争议,财政部及总检察署建议以官方的每平方尺10令吉估价徵用相关地段,但港口当局却以本身的方式,根据双方同意的每平方尺25令吉价值买下有关地段,而交通部则保证巴生港口自由区是可行的,以及能够自行融资。
• 成本出超数十亿令吉是在未经授权下而作出,因此这是非法之举,因为任何计划的成本每增加1亿令吉,都应事先获得财政部批准,但当局没办到这点。
• 交通部在未获得财政部的批准下已经非法发出支持函件,以让巴生港务局委任开发有关地段的私人公司——Kuala Dimensi——发售超过40亿令吉的债券来集资,这总额目前必须由联邦政府来拯救。交通部长未经授权地非法发出支持函件。这封信“是当时获得3A级债券评估的重要工具”,因为这种函件“形同政府作出担保”。
• 内阁已经训示政府首席秘书调查交通部是否错误地发出这封函件,导致46亿令吉巴生港口自由区丑闻的发生。

首相阿都拉是否已经批准他出任首相以来的首个数十亿令吉拯救行动?

国会及国人要了解的是,为何一项原本是自行融资的概念,即无需动用半分公款的计划,到最后却迫使人民付出46亿令吉来拯救它?

下一个问题是,为何内阁、财政部及交通部没有人对这46亿令吉丑闻负起责任?令这笔巨额公款化为乌有的人士,不只必须面对纪律处置,更应被控上法庭,而且要他们对这46亿令吉罪行负起全面的后果!

有鉴于这起丑闻是阿都拉上任以来的首起超级丑闻,他必须完全遵守他于2004年5月推出的国家廉正大蓝图所列出的负责任与透明化原则,确保免除惩罚的文化不会延续。

此外,在内阁及国会盘算任何进行拯救行动之前,必须有人针对这笔46亿令吉的丑闻而人头落地。

阿都拉应了解,如果国人看到像过去许多“无头公案”大丑闻的免除惩罚的文化延续下去,其所倡导的廉正、负责任与良好施政运动将完全粉碎。

此外,他将必须对这起丑闻负起个人责任,因为他将被视为袒护那些在内阁、财政部或交通部中必须对此丑闻负责的人士。

Posted in 良好施政.


国会廉正特选委员会第二轮听证会

这是一个非常怪异的现象。总检察长阿都干尼巴戴在针对全国警察总长慕沙哈山、国安部副部长佐哈里及前任反贪污局总监袓基菲里面对的贪污指控时,作出“大家都清白的判决”宣布后,举国上下应弥漫着洁净与廉正的芬芳气氛才对,因为被指控贪污的3名高官被认为是清白的。

“大家都清白的判决”的清新与廉正所带来的芬芳气氛应感染全国,并成为阿都拉政府在4年前承诺铲除贪污与促进廉正为其当务之急的高度指标,特别是他让18条“大鱼”逃脱到南中国海消遥自在后政绩乏善可陈的一项大成就。

不幸的是事实却非如此。如今越来越多人不仅质疑“大家都清白的判决”及有关调查的独立性、专业与可信度,同时也对反贪污局、总检察长署及警方的独立、无私及专业产生疑问。

这也就是为何我将在8月27日复会的国会会议首周时,促请首相解释为何总检察长的“大家都清白的判决”宣布会引发更多人质疑政府致力于“零度容忍贪污”的诚意,以及他是否将会立法成立警方独立投诉调查委员会(IPCMC)及一个独立的反贪污局?

国会廉正特选委员会的第二轮听证会,将给国人一个机会针对这种怪异现象抒发看法,以及评断国家廉正大蓝图。听证会将在以下时间及地点举行:

新山 - 8月8日
马六甲- 8月9日
怡保 - 8月15日
亚罗士打- 8月16日

阿都拉于2004年5月推出国家廉正大蓝图(NIP)时,宣布在2008年所要达致的5点目标。

其首个目标是“有效减少贪污、舞弊及滥权”,并设定目标把我国在国际透明组织(TI)贪污印象指数(CPI)从2003年的第37位排名,改进至2008年至少第30名。我国在过去3年里却与目标背道而驰,从2004及2005年的第39名跌至2006年的第44名,而且种种迹象显示排名将在今年进一步滑落。

其他的目标是:

2.提升公共服务交付系统的效率及克服官僚主义所带来的繁文缛节。

3.加强企业管理及商业道德。

4.强化家庭角色。

5.提升生活素质及人民福祉。

国家廉正大蓝图也列名,这5项目标的成绩衡量将包括“降低社会犯罪率,特别是严重罪案、财物罪案及性罪案。这将是社区安全的一项指标”。

Posted in 国会, 贪污.


许字根会否响应柏纳东博

虽然民统党主席兼首相署部长柏纳东博昨天坦诚、有原则与有勇气的说出大马不是回教国,但是他的言论完全被主流平面与电子媒体封锁。

一名内阁部长对一项关键性的国家大事发表重要宣布,竟遭主流媒体封锁,这是我国史上头一遭。

这是阿都拉政府上任4年后所发生的事。难道这是承诺要领导开明、尊重不同意见及准备听真话(无论真话是多么难听,但也要听)政府要做的事。这种封锁新闻的做法更是在马哈迪当首相22年期间不曾出现的。

这对大马庆祝独立50周年国庆后,尤其在第12届全国大选落幕后的言论自由、新闻自由、人权及民主带来什么预示?

任何人可以不同意柏纳的言论,但为何要封锁他的言论,尤其是他只是在纠正一项在历史上或宪法上日益错误的观念,即大马是回教国。如果我们追溯到50年前的独立社会契约及44年前的马来西亚协定的建国基础原则,大马是以伊斯兰作为官方宗教的世俗国,但不是回教国。

大马是否已沦落到一个地步,即如果掌握了多数议席及行政机器,宪法就可以不经国会修正以及在未依据法律基础下,颠覆基本权利地被篡改——正如禁止媒体讨论大马是世俗国的建国原则。

昨天,我问谁会是下一名能够向柏纳看齐,勇敢讲出与捍卫大马以伊斯兰作为官方宗教,但不是回教国的世俗国概念的真相,不管他是一名部长或副部长,或者是来自联邦或州级的、沙巴、砂拉越或西马的正副部长。

我们看不到任何人有此勇气。然而,国阵中有一个自誉为“国阵良知”的政党,那就是民政党。

许子根身为这个“国阵良知”政党的新领袖,他会否响应柏纳东博,说出独立社会契约及大马协定的真正意义,即大马是以回教作为官方宗教的世俗国,而非回教国?

或者他将像过去那般,在面对重大设计国家原则及国家大事时,总是顾左右而言他?

我们是否已经到了只允许人们在主流媒体宣布大马是回教国,反之,任何指大马不是回教国的言论,不只被主流媒体及“上流圈子”所禁,也将日益被视为不敏感及被视为反国家,甚至是煽动的地步?

订于周五在国会大厦举行的圆桌会议,即重新确认独立社会契约、确认大马协定(大马是以伊斯兰为官方宗教、但不是回教国),是否将会是大马史上发表有关言论的绝响?

Posted in 宪法, 政治.


大马不是回教国——东博之后还有哪一位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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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祝贺UPKO主席兼首相署部长柏纳东博坦诚、有勇气与信念地讲出大马不是回教国的真相。

在我国庆祝独立50周年(但沙巴及砂拉越加入大马仅有44年)国庆之际,柏纳令沙巴及大马人民为荣。

柏纳在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在吉隆坡举办的“独立声明”推展仪式上说,当大马联邦在1963年成立时,建国先辈们脑海中从未存在回教国的建国概念。

他说:“我想我在政府中的同僚会原谅我说我不同意我们现在是一个回教国。”

柏纳说得对,大马是世俗国,而伊斯兰是官方宗教,及大马不是回教国,这是沙巴、砂拉越及新加坡(新加坡在1965年脱离大马独立)在1963年成立大马时所签署的大马协定中一项建国基础原则。

最令人震惊的是,在过去6年来,没有任何沙巴或砂拉越领袖,无论是部长或副部长、无论联邦级或州级的,挺身表明这个简单的历史真相。

柏纳应受赞扬,因为他是来自沙巴及砂拉越的首名有此政治原则、信念与操守部长来挺身捍卫与维护成立大马的建国基础原则。目前的问题是,谁会是下一名部长或副部长、无论是联邦或州级的、来自沙巴或砂拉越的向柏纳看齐,而勇敢地讲出与捍卫真相。会是来自沙巴的团结党或砂拉越的人联党吗?

这项关键性问题影响不仅沙巴及砂拉越,更影响全马,因为大马是一个世俗国,既以伊斯兰作为官方宗教但不是回教国的基本原则,不仅是1963年大马协定的核心,也是促成我国在50年前获得独立的独立社会契约。

在西马,有哪一名部长或副部长,不管是来自马华、国大党、民政党、人民进步党或甚至巫统的,能有足够的勇气与诚意挺身而出讲出真相,即大马从未在回教国的构思下成立。

如果我国首3任首相,即东姑阿都拉曼、敦拉萨及敦胡先翁能坚称,从马来亚到马来西亚,我国一直都是以伊斯兰作为官方宗教但不是回教国的世俗国,为何现有的巫统领导层要乖离这项建国基础原则?

我已经发函邀请全体部长、副部长、政务次长及国会议员出席订于8月10日上午10时在国会大厦举行的国会圆桌会议,以趁独立50周年国庆,重新确认大马是以伊斯兰作为官方宗教的世俗国,不是回教国,而这也是独立社会契约及大马协定下的基本建国原则。

让我们抛开政治及其他歧见,在下周五一起重新确认各民族先辈们在独立社会契约及大马协定中所达致的原则,既大马是一个世俗国原则。

Posted in 国会, 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