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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世界500间最佳大学排名榜,大马连续4年榜上无名。

在追求学术卓越及大学品质上,大马又交出白券,在2006年上海交通大学的世界500间最佳大学排名榜上,儘管有92间亚太区的大学上榜,大马连续4年榜上无名。

儘管比起去年,今年入榜的亚太区大学增加了5间,但未有任何一间大马的大学躋入上述最新的500最佳行列中。92间入榜的亚太区大学来自以下国家:

2006    2005
日本        32    33
澳洲        16    13
中国        9    8
韩国        9    8
以色列    7    6
纽西兰    5    5
中国(台湾)5    5
中国(香港)5    4
印度        2    3
新加坡    2    2

总共        92    87

上述排行榜上的全球10间最佳大学是哈佛、剑桥、史丹福、加州伯克莱、麻省工艺学院、加州工艺学院、哥伦比亚、普林斯顿、芝加哥及牛津。

入榜的亚太区19间最佳大学是:

1.东京大学(第19)
2.京都大学(第22)
3.澳洲国民大学(第54)
4.耶路撤冷希伯莱大学(第60)
5.大阪大学(第61)
6.Tohoku大学(第76)
7.墨尔本大学(第78)
8.东京工艺大学(第89)
9.名古屋大学(第98)
10-19(500最佳中排102至200者)
北海道大学
九州大学
新加坡国民大学
以色列工艺学院
特拉维夫大学
Tsukuba大学
昆士兰大学
西澳洲大学
魏兹曼理科学院

我国18间大学当中,没任一间在国际上被视为接近日本的32间、澳洲的16间、台湾的5间、香港的5间及新加坡2间,更不必说以色列的7间。

在1950及1960年代,我国的优秀生首选是马大,次选是澳洲的各大学,当时只有悉尼大学及墨尔本大学被视为与马大同级。

目前,在30或40年前被视为“乡下”或低级的澳洲大学,在今年有16间躋入全球500最佳大学榜上,而大马的大学水平与品质不断的滑落。

大马最高学术领域基础的绩效与学术卓越必须恢復,否则大马的大学永远不能与世界最佳大学比较,我们可以把要成为第一世界国家的2020年宏愿搁置。

据知,在马大医学系今年录取的新生方面,总数是215人,131名马来人、72名华人、10名印度人及2名东马土着。在这215人当中,仅有13(或6%)拥有大马高级教育文凭背景,这13人皆是华裔。

由于持续次级绩效制,作出非学术的考量,造成最优秀学生被拒于首选的科系大门外,而目前还看不到大马各大学有任何要取得学术卓越及大马品质来与其他国家最佳大学并驾齐驱的曙光。

高教部长拿督慕斯达法是否具足够胆量来采取首个必要步骤,以恢復绩效制、大学卓越与品质,而推出一项录取新生的共同入学考试,并废除变相的采用两种完全不同的预科班及大马高级教育文凭之偽绩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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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探1988年司法危机,恢復遭迫害法官尊严

全体部长、国会议员及公民社会应挺身支持律师公会主席杨映波的重新探讨1988年司法危机来恢復遭迫害法官尊严的建议,有关法官在玩弄政治权术者的祭台上被牺牲。

我尤其要呼吁拥有法律背景的3名部长在内阁中挺身推动这项运动,他们是目前负责法律
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之前负责法律事务的拿督斯里拉西及拿督斯里莱士雅丁。

莱士在其着作“大马行政权力下的自由”中,针对1988年司法危机作出研究,他一针见血的指出,将最高法院院长敦沙烈阿巴士及两名最高法法官拿督George Seah及丹斯里苏莱曼是“是政治的,虽然手法看来有依据宪法安排”。(第360页)

在形容它为“行政当局为了要享霸权地位而形成了大马的这个最大丑闻”时,莱士说“整个将最高法院院长革职的一幕是应行政当局的要求作出,以在将来对司法方针具有不受拘束的发言权。”

莱士不应对本身的论文感到羞耻或辩解,而应引以为荣,因为他不仅是评述1988年司法危机的作者,而且他的分析正确。

经过10多年后,1988年司法危机带来的直接影响是,大马的司法制度沦为国内及国际的笑柄及丑闻,因为它被视为镇压工具及否决人民获得公正的权利。

大马司法界时常面对国际法律及司法界的负面批评,从律师人权委员会在1989年的“马来西亚:对司法的攻击”报告,到国际律师公会、法官及律师独立中心、共和联邦律师协会及国际律师联盟在2000年4月联合报告“司法岌岌可危:马来西亚2000”等。

即如我在过去5年里常说的,虽然司法制度已停止腐化,但我们仍看不到一个真正独立司法及一个公正法治的全面恢復。

要达致这个目标,司法必须进行深远的改革,以维护司法界负责任、独立、不偏袒及廉正,无论是改革法官道德准则,或是一个公平与透明的法官委任制度,都是有必要的。

如果要全面恢復公众对司法的信心,即使是检讨大马宪法也是有必要的。

譬如,宪法第121(1)条款就应修正,以恢復法庭固有的司法权。

莱士在他的着作“大马行政权力下的自由”中说,在1988年司法危机后“拿走高等法庭的“联邦司法权”“危及”3权分立的宪法原则。

莱士形容将法庭的司法权拿走为“对司法独立的致命一击”,他说,这是“行政当局对法庭在一些判决与政府意愿相左,尤其是修正前两年之态度的直接反应”。

目前是内阁进行双重恢復,即恢復被迫害法官的尊严,以及恢復法庭在1988年修宪前在第121(1)条款下的原则司法权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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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正处理特许经营权——阿都拉与马哈迪相异?

新加坡时商业报昨天的报导“特许权转手令人眼界大开——出现大马赚钱特许权授予的问号”,引起了一个大问题,即儘管马哈迪与阿都拉之间的风暴仍没停息,在阿都拉出任首相后,他与前任首相在负责任、透明化、廉正及良好施政方面,有甚么真正的分别。

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在授予工程合约或特许权方面,是否言行一致地落实清廉、不贪污、公开、负责任与透明化的承诺,或者他已步上马哈迪的后尘而换汤不换药?

上述报章的报导使人不禁要问,如何及为何在没兑现阿都拉出任首相许下的透明与负责任承诺下,每年7000万至1亿令吉的国产香烟包装安全标签特许权,会从一间鲜少人知的Kod Efisien转手至另一间2令吉公司Lembah Sari?

该报的报导内容如下:

“自8月1日以来,一间鲜少人知的大马私人公叵Lembah Sari接手每年7000万至1亿令吉的国产香烟包装安全标签特许权,引起了特许权在大马商界中如何授予的问题。

在2003年9月,鲜少人知的Kod Efisien在隶属大马财政部的关税局未公布的决定下,获得政府所国产香烟及啤酒安全标签特许合约。

Kod Efisien在2004年3月与香烟厂商达致协定,但与啤酒厂商无法达致协定,而纠纷仍持续着。与啤酒厂商达致协定的话,该公司的每年现金收益将增加额外3000万令吉。

在7月中旬,业界的执行人员们指出,香烟公司接到Lembah Sari主席哈里斯翁胡申的函件,通知他们该公司已经接手 Kod Efisien提供的安全标签服务,为期3年。

在约同一时期,有关执行人员说,大马烟草製造商联合会获得Kod Efisien告知,其服务将从8月起由Lembah Sari取代。更替的原因没有说明。

根据向大马公司委员会提呈的文件显示,Lembah Sari是一间2令吉注册公司,它到目前已许已将其授权资本提高到10万令吉,它拥有两名鲜少人知的股东。然而,它的主席哈里斯先生是大马第3任首相的最小儿子,也是该国教育部长希山慕丁的弟弟。

有关的执行人员说,这项未经公布的特许权转手行动,使人置疑特许权如何的授予。其实,人们对马哈迪领导的前政府的最主要投诉之一是,在合约授予方面缺乏公开,造成没有透明、竞争性投标或公开辩论的黑暗过程。与此同时,现任首相阿都拉曾保証,政府的合约会有竞争性的召标。

此外,这次转换公司,看来否定了保証提供独特工艺来利惠顾客的先进安全措施之大马公司提出的论点。譬如,在这个案上,有关执行人员指出,Lembah Sari将继续提供原本由Kod Efisien提供,而来自瑞士拥有的Sicpa Holdings SA的同样安全设备。

其实,有关执行人员说,就像之前的 Kod Efisien那般,它只是充当中间人,而通常造成消费人必须承担加价。”

阿都拉必须交待的问是:

1. 基于甚么理由、基础及准则,2令吉公司Lembah Sari自8月1日起,从 Kod Efisien接手7000万至1亿令吉的国产香烟包装安全标签特许权?

2.基于甚么理由,在2003年9月在亳无公开的情况下,让鲜为人知的Kod Efisien拥有特许权垄断所有国产香烟及啤酒安全标签?

3.为何在完全神密,而与阿都拉许下的公开、负责任、透明化及廉正承诺背道而驰的情况下,把特许权从 Kod Efisien转手给 Lembah Sa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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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弯桥争议—解密所有文件,让国会廉正遴选委员会介入调查

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否定马哈迪的兴建11亿令吉半座湾桥作为他停止批评政府的交换条件是对的,因为重新落实一项一度被讥为“世界的新奇迹之一”的工程,在国内、区域或国际上,都说不过去。

然而,我的立场不变,即如我于2003年中首次反对兴建该桥那般,但我仍感到迷惑的是,为何政府至今不能针对马哈迪针对它提出的所有课题作出令人满意及最终的答覆。

经过两个多月后,政府的回应依然很弱及经不起马哈迪的新质问。

最新的例子是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昨天针对马哈迪说准备在可兰经前发誓指大马曾献议卖沙给新加坡的言论之回应。

纳吉说,马哈迪如有政据,应拿出来,如果马哈迪担心官方机密法令而不敢提出証据,他可以把証据交给政府。

为何纳吉及政府不能开放所有有关半座湾桥的文件,它们将是政反驳任何政府在取消该项计划时出现任何舞弊或不廉正指责、暗示或影射的最强力武器?

内阁在明天的会议中,应把所有与半座湾桥争议相关的文件开放,并挑战马哈迪在不必担心官方机密法令下,无畏不惧地拿出任何文件或証据来支持他的舞弊或不廉正指责。

其实,内阁应更进一步地将所有与半座湾桥、AP及普腾,以及其他马哈迪提到的课题的争议提交给国会廉正委员会作全面调查。

马哈迪应有机会向国会廉正委员会提出他对阿都拉政府作出的多项决定之廉正问题,而内阔应保証,在所有马哈迪提出的课题上,给予该委员会充份的合作,而不会援引官方机密法令来逃避责任。

此外,马哈迪也应与该委员会充份合作,以处理其他包括在他担任首相时发生的廉正课题及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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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家政联公司向凯里献议收购其益资利资本—艾文纽的股权?

巫青副团长凯里在脱售其在益资利资本ECM Libra Avenue的1020万股票或该投资公司的1.23%股权,不但没化解公众的疑问,反而製造出更多的疑云,包括廉正课题。

凯里说,他已经失业,没有股票,只有债务。很多人想知道,一名失业汉如何有能力蒙受20万令吉的亏损,而且看来不当一回事的,他说他去年12月以每股71仙买进,目前以每股65仙卖出。

每日新闻报今天特别报导:“巫青副团长凯里-我现在失业,没有股票,只有债务。我必须找工作”。

凯里必定是我国最幸运与最具特权的“失业汉”,很多人都羡慕这种失业汉!

他宣称接到不少过3个要购买他的股份之献议,其中一个来自一家政府相关公司,另一个家是一间国际公司,而一名华商也出了很高的收购价,凯里说:

“我反对首个献议,因为人民会说是政府拯救我,而接下来的献议则将看到股票落在外国人及非土着的手中。

我不会让这种事发生,而宁愿亏损,只要股票仍保留在我们的人手中。”

有两个问题必须解答:

第一,是哪一间政府相关公司献议收购凯里股份来让他受惠,而制造出涉及凯里若非三重,也是双重利益冲突的局面,尤其是国会公共帐目委员会主席拿督沙里尔在周二旳会议后承认,ECM Libra与Avenue合併后引起双重问题。

即如沙里尔说的:“原则上,如果涉及部长的近亲,就是利益冲突。但在这里,也许没有部长的同意,因为有关问题没带上内阁,而是由内阁部门官员与作出献议的一方决定。”

然而,身为前部长的沙里尔必定了解,在部门责任原则下,任何部长不能宣称不知道及把问题归咎于公务员来推卸任何形成这种利益冲突的责任。否则的话,部门责任将沦为可以轻易推卸的闹剧。

无论如何,将于8月25日召开会议的公共帐目委员会,应进一步调查上述两家公司合併的利益冲突层面,同时也应要求财政部及国库控股作交待,以公开是哪一家政府相关公司献议收购凯里的股份,因为它能引起另一层的利益冲突疑云。

该委员会调查涉及凯里、ECM Libra与Avenue之间三角关系中的利益冲突相关性,并不受凯里脱售益资利资本股份所影响,因为脱售股份不能消除在较早时的交易之任何利益冲突。该委员会将必须向国会提呈凯里在脱售股份前是否涉及利益冲突的报告。

第二,为何凯里要打“种族牌”,宣称与其接受较高买价,不如将股份卖给一名马来买家,以捍卫土著股权,而他去年以920万令吉向 ECM Libra收购3%股份时,是分向该公司的主席卡里慕拉、首席执行员Lim Kian Onn及首席运作员Chua Ming Huat收购各1%?

凯里是否在说,土著把从非土著手中买来的股份卖出被视为违反马来人利益及新经济政策,而从非土著手中买进的股份永远不得卖给非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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