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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50周年国庆疮疤――公布过去20年未获得入伙准证的新政府建筑物清单。

报章今天报导另一座出状况的新政府建筑物,即耗资4.5亿令吉的双溪大年苏丹阿都哈林医院在昨天及周六有两处天花板坠落。

《新海峡时报》的报导“医院天花板坠落”。报导指出:

“两起意外,28片天花板落地,没有人受伤。

在周六,约下午1时45分,2片落在男子病房。

庆幸的是,天花板没击中在病房内刚动完手术在休养中的4名病人。

同一天,8片天花板落在大厅。

在昨天中午,8片天花板落在托儿所及加护病房的餐具室里。

事发时没人在餐具室内。”

没有人受伤,纯粹是幸运使然,但没有人敢说,将来同样的事件发生时会那么幸运。

上述医院出状况,是新政府建筑物频频出状况的其中一个例子,之前有崭新的行政首都布城的大型建筑物出事,接着是经过1亿令吉装修的国会大厦,后来是吉隆坡大使路的耗资2.7亿令兴建,号称世界第2大的法庭大厦。

仅在一周前,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才宣布给公务员加薪80亿令吉,但最近政府灾难连连,国人不禁质疑,它是否会沦为80亿令吉的掩盖政府丑闻及公共服务传递系统恶劣的大手笔开支。

最让人震惊的是,即使是负责国会大厦问题的下议院国会事务委员会,也对国会大厦发生的许多问题,包括在两年前耗资1亿令吉装修後屋顶漏水及可能会电线走电的问题漠不关心。

该委员会内的唯一反对党成员,即陈国伟(行动党蕉赖区)在上周一致函给该委会主席的兼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南利,要求召开委员会会议,以讨论有关国会大厦漏水、电线出问题及修复与提升大厦、其进展及承包商没效率的详情。

但是,该委员会至今未召开会议。

除了议长及陈国伟外,其他的委员会成员皆来自国阵,他们是:国阵后座议员俱乐部主席拿督拉惹阿末(拉律区)、柯玛拉(加埔区)、拿督吴照发(拉沙区)、拿督万朱乃迪(山都望)及拿督苏海里(纳闽)。

如果这5名国阵国会议员对国会大厦耗资1亿令吉装修之后出现漏水的丑闻及面对火患风险等问题而视若无睹,他们应辞去该委员会成员职。

在5月9日及10日一连两天,我皆质问,频频出现状况的新法庭大厦是否有获得入伙准证,如有,那入伙准证是在何时获得。

如果当局没发出入伙准证,为何允许使用该大厦,如果有发出准证,在何时发出。如果有发出入伙准证,当局是否将对付那些如此疏於职守,即那些在建筑物存有如此多缺陷下仍发出入伙准证者?

两天前,吉隆坡市长拿督阿都哈金告诉《每日新闻》说,当局没发出入伙准证给新法庭大厦。

今天的《太阳报》封面报导“不必入伙准证”引述房地部长拿督斯里黄家定及大马建筑师公会主席Tan Loke Mun的谈话,似乎是支持政府建筑物在启用之前不需要入伙准证,而责任在于公共工程局去确保安全与符合规格的说法。

这等于揭开将在两个月到来的独立50周年国庆之疮疤。

第一,这意味着公共工程局及工程部长拿督斯里三美威鲁必须直接对新法庭大厦启用4周以来的许多问题负起全责,加强了一股来自民间的呼声,既当如此惊人的无能与愚昧,导致司法界及国家沦为国际新笑柄后,政府部门内必须有人人头落地。

第二,黄家定及Tan Loke Mun指法律没规定,因此政府建筑物不必入伙准证的说法是否确实?如果保障所有新完成政府建筑物真正可以安全使用,那么在它们出现状况时,受伤害的公众人士是否享有全面的保险?当公众人士到布城的宏伟新建筑物时,他们肯定会怀疑自身的安全是否有所保障!

第三,政府建筑物不必入伙准证的说法,与布城机构负责人丹斯里森苏丁指布城所有建筑物皆获得入伙准证的保证,以及一些政府部门在迁往布城之前获得有关准证说法,完全背道而驰。

森苏丁在今年4月16日《新海峡时报》上说“如果没有获得入伙准证,建筑物将不能启用。”

然而,他说,一些客户急於迁入,当局就发出临时准证,例子之一是在2004年迁入布城的移民局。

他说:“当时有一些建筑物获得临时入伙准证,但我们确保它们在获得适当的入伙准证前完成所有的关键性维修”。

森苏丁是前政府首席秘书。他会讲错吗?

最新的入伙准证的乱糟糟风波,证明部长及政府高官员们对基本的政府条例及规定显得很混淆与无知。这令人民对内阁及政府的效率及专业之信心跌至新低点。这也印证了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的“半桶水内阁”及行政说法!

内阁能否在周三恢复人民的信心,而解决入伙准证风波所引发的问题?

内阁在周三应说明,新政府建筑物在启用前是否需获得入伙准证?其实,无论新政府建筑物是否需要入伙准证,内阁都应公布过去10年,最好是过去20年里,在没有获得入伙准证下启用的新政府建筑物清单,以及它们的现今地位。

林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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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国小生转校——希山慕丁言论违宪!

内阁在周三应撤消教育部长拿督斯里希山慕丁的1996年教育法令第8条款指示,因为他禁止国小学生转校到淡小或华小,反之却允许华淡小学生转校到国小,因为这是非法与违反宪法的。

即如行动党怡保西区国会议员M•古拉上周所揭发的,许多家长投诉说,他们无法将孩子从国小转校入淡小或华小,因为教育部的政策是,家长只能从淡华小转入国小,但是从国小转入淡华小却不会获得批准。

古拉举一名37岁妇女的个案为例。这名妇女两度向教育部上诉,要求将她那8岁儿子从国小转去淡小求学,但皆被“种族融合”政策为理由所拒。

她的儿子及另外3名男同学更因为上阿拉伯语课程时迟到,而遭霹雳州一间国小的女教师鞭打,她已在今年2月向警方报案。

然而,该校否认强迫非回教徒学生上阿拉伯语课程。由于不满校方的做法,她将儿子暂时转校到江沙的一间学校,以等待教育部批准他到一间淡小上学。

霹雳州教育局主任拿督莫哈末查卡里亚上周二(5月22日)的《星报》证实,禁止国小学生转校到淡小或华小是一名政策性指示。

他说,有关政策目的在于鼓励种族融合,并补充说:“我们劝告(学生)家长们留在国小。无论你有什么投诉,请前来,我们将会认真的讨论”,尽管在1996年教育法令第8条款下,教育部长有权发出指示及条例落实该法令,但它显然仍受限于该法令本身以及联邦宪法。

第8条款阐明部长所发出的“一般性质指示”不能违反法令的条款。

该法令的序文清楚的阐明教育部长必须遵守的“一般原则”,即“根据家长们的意愿教育学生”。

此外,1996年教育法令承认家长有自由选择教育权利的基本原则,这种权利也受到宪法第152(1)(a)(b)条款的保护,它明文规定“任何人不得受到禁止或阻止使用(除官方用途外),或教授或学习任何其他语文。”

教育局官员可以劝阻要将子女转校到淡小或华小的家长,但他们必须尊重家长们做最后决定的宪赋权利。

教育部长及教育局官员必须了解,否定家长们在教育法令及宪法保障的自由选择权,将是违法与违宪之举,而可以在法庭上受到挑战。

国大党主席拿督斯里三美威鲁及马华、民政党、人联党等国阵成员党的部长们在周三应采用一致的立场,确保教育法令条款及宪法之精神与目标获得完全的尊重,撒消教育部长禁止国小学生转校到淡华小的指示。

希山应了解,通过部长指示,以专制与违法的措施禁止转校,与国际公认的原则之一背道而驰,即家长有权为子女选择教育。

这点尤其重要,因为希山正带领大马于10月在巴黎召开的第34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常年大会上争取执行局的一个席位。希山到中国进行的教育访问,明显的是要游说中国在10月该组织选举上支持大马。

如果希山不遵守与不尊重教育法令、大马宪法及国际宣言中明文规定的子女教育权利做法成为一项国际课题,而令大马成众矢之的,将会是很不幸的结果。

Posted in 教育.


延续昂山素枝的软禁令——东盟应开除缅甸成员籍

缅甸军人政府延长对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兼缅甸民主运动领袖昂山素枝的软禁,连续第五年将她限制于本身住所的做法,必须受到全东合、亚洲和世界各国的谴责。

缅甸在东合的会员籍应该严正地被检讨,因为延长对昂山素枝的软禁象征着东合在10年前在许多区域和国际的反对下接纳缅甸成为会员,并要对于缅甸军人政府作出建设性干预、让后者成为一个对国际社会负责成员努力的失败。

当时的理由是对缅甸军人政府的一个“建设性的干预”,是东合国家影响仰光、并让它脱离无情和压抑性的独裁政权的唯一方法,因为区域和国际舆论已经证明是完全不能渗透缅甸。

今年2007年是缅甸加入成为东合成员的第10年,也是东合庆祝40周年今年的时候。

在59名全球的前国家及政府首长,包括大马前首相敦马哈迪、东合国家前首长阿圭诺、拉姆斯、瓦希德及梅嘉华蒂等史无前例地发出公开信给缅甸军人政府后,缅甸军人政府还是公然违抗区域和国际促请释放昂山素枝的舆论,证明了缅甸军人政府不准备成为一个负责任的国际社会成员、作出任何的让步。

在这个情况下,其他的东合成员国必须严正地探讨是否应该让缅甸继续对这个区域组织带来声誉破坏、还是采取行动中止或开除缅甸在东合的成员国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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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莫达和莫哈末赛益为大马带来耻辱

自从与国阵野新区国会议员拿督莫哈末赛共同进退,不对本身与两周前在国会口出歧视女性而亳不悔过后,国阵京那巴丹岸区国会议员拿督邦莫达目前正找机会脱困。

他以为他已找到聪明的脱困策略,那就是挑战我在来届大选到他的选区——京那巴丹岸区竞选,甚至还让出1000张选票,沙巴报章在昨天大事报导这项挑战新闻。

他以为通过此举,他就可以转移国人及国际对他于5月9日在国会中发表男性沙文主义言论后不悔过与不受惩罚之视线。

邦莫达显然不明白,通过演闹剧,如挑战我到京那巴丹岸竞选,并未能使他及莫哈末赛脱困。

眼前的不是我与他之间的问题,因此当记者问我是否会反挑战他到怡保东区竞选时,我的答案是肯定的不。

问题完全出自于邦莫达本身,他的敌人不是第3者,而是他自己,他必须与自己的良知及羞耻心挣扎,因为他及莫哈末赛已成为“丑陋大马人”的最糟糕例子,并且给大马国会、国家、大马女性、东协与全世界带来耻辱。

这是因为他们出言羞辱女性亳无悔意之后,再加上他们向妇女社会部长拿督斯里莎丽扎所作出的假道歉,已经导致情况雪上加霜。其结果出了令人出乎意外之外,事情也因为他们欺诈式的道歉,引起大家更大的不满。

他们俩应了解,他们已被全球化过程中的效应所绊倒,因为不仅大马及东协的女性同声谴责他们,甚至全球女性都同声谴责他们羞辱行动党华都牙也区国会议员冯宝君的做法。他们的做法也等於羞辱了大马、东协及全球的女性国会议员!

因此,东协及全球的国会议员都与冯宝君并肩作战,谴责这两名国会议员歧视女性言行,以及谴责他们连人更令人可憎的假道歉,以至邦莫达会如此亳无羞耻地挑战我到京那巴丹岸竞选。

他们应受预先警告,即除非他们准备为本身的错失,而完全悔悟及愿意接受惩罚,例如吊销国会议员资格6个月,为女性组织当6个月的义工,以及在这期间将国会议员津贴捐出给妇女组织,否则国内、本区域甚至是国际社会对他们的不满将如雪球般越滚越大。

现在已经有其他东协国家的国会议员建议,这种在国会出口污辱女性的做法,应在9月在吉隆坡召开的东协跨国会组织(AIPO)大会,以及即将召开的跨国会联盟(IPU)及共和联邦国会协会的各项国际大会上加以揭发及谴责。

目前球已经在邦莫达及莫哈末赛的脚下,他们是否要成为与 “丑陋大马人”相提并论的国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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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加薪——慕沙应支持IPCMC

我周一在东京听到首相宣布为公务员加薪及将生活津贴调高100%,特别是警方人员的基薪调高18至42%后的第一个反应是:在警方获得18至42%的加薪后,“警察违例行为投诉独立委员会”(IPCMC)法案是否最终会在下个月提呈至国会辩论及寻求通过,以示政府致力于在减少罪案、专业精神、负责任或廉正等方面塑造世界级警队服务。

我在国会内外皆全力支持政府大幅度调高警员薪酬,因为国人需要具有专业精神、负责任、拒绝贪污、有效率的世界级警队服务,以降低犯罪率进而恢复国人免于沦为罪案受害者,以及在街上、公共场所与家中有安全感的基本公民权利。

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对“大幅度加薪”的第一个反应显得很兴奋,就如各大报章头条新闻所报导一般:《太阳报》的“全国总警长:不再有贪污,不再有藉口”;《星报》的“全国总警长:警员已没有收贿的藉口”;以及《新海峡时报》的“慕沙:贪污警察无容身之地”。

尽管慕沙的兴奋反应令人遗憾,因为这等于自我承认警员贪污猖獗,是各政府部门中最为贪污的告白,但是我们没有必要追究过去,而从今天起要警方提供一个廉洁、全新与零贪污的警队服务。

国人在过去不断听到警方要提供世界级专业服务以降低罪案的“曙光”声音,但最后全都沦为泡影。这些泡影包括:

• 首相阿都拉于2003年10月31日出任首相时,他誓言他的当务之急是降低街上、公共场所或私人住家中的犯罪率。如今,国人却比阿都拉出任首相初期更加缺乏安全感。

• 当阿都拉成立一个提供125项建议的皇家警察委员会,誓言要打造提供高效率、拒绝贪污、对人权敏感的世界级警队服务的初期,国人无不寄予厚望。然而,有关委员会的建议很快就变成一份“跛脚鸭”报告,特别是当中最重要的建议——成立“警察违例行为投诉独立委员会”,原本应该在一年多前就已成立和操作,但如今沦为“政治足球”,因为警方成功迫使巫统国会议员屈服,并将这项建议“冷藏”于总检察署。

• 在今年3月大马皇家警察部队成立200周年纪念仪式上,慕沙哈山宣布一项新使命与愿景,以配合皇家警察委员会的建议,重塑警队品牌。凑巧的是,大马人权委员会针对去年5月28日警方向在吉隆坡城中城(KLCC)前示威抗议汽油及电费起价的民众施予过度暴力事件,要求展开公开调查,同时也公布报告。至今,警方亳无声息,亦没清楚交待那些犯错的警员是否会受到纪律对付。

• 上个月,阿都拉向国人保证政府在向罪案全面宣战上绝不会妥协,但国人所得到的只是“口头上的不妥协”,但政府却没有实际行动以打击罪案。

在警方获得加薪80亿令吉后,国人要向警方、首相及内阁传达一项信息:“政府别再缺乏效率、别再破坏‘警察违例行为投诉独立委员会’的成立、别再制造海市蜃楼幻想。”

尽管全国总警长及警方高层的态度已有所转变,从过去公开与积极反对成立“警察违例行为投诉独立委员会”,甚至公开违抗民选政府领导层,到如今开始接受政治领导层的所有决策,这并不充分亦令人不满。

随着警方获得18至42%的加薪后,慕沙应以身作则地改变其对成立“警察违例行为投诉独立委员会”建议所持的模棱两可态度与不热衷的立场,并应公开全力支持成立“警察违例行为投诉独立委员会”法案在下个月提呈至国会辩论及寻求通过,以示警方全力支持皇家警察委员会的首要建议——致力于在减少罪案、专业精神、负责任或廉正等方面塑造世界级警队服务。

全国总警长若继续逃避责任而不公开及积极支持成立“警察违例行为投诉独立委员会”,只将让国人质疑,究竟警方能否作出与他们获得18至42%加薪额成正比的贡献。

既然内阁能够花时间一连两次会议皆讨论曼联足球队7月到访我国的事项,那内阁更没有藉口指找不出时间讨论属于当务之急的问题——即全面批准成立“警察违例行为投诉独立委员会”及在下个月将“警察违例行为投诉独立委员会”法案提呈国会辩论、通过及成立。

在接下来的三个星期,直至国会在6月18日复会,舆论界、非政府组织及公民社会应该清楚表达他们要立即成立“警察违例行为投诉独立委员会”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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