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昨天是谁在内阁中决定下达封口令,禁止任何公开讨论“阿拉”字眼争议?

副首相丹斯里慕尤昨天在内阁会议後宣佈的禁止任何公开讨论“阿拉”字眼争议决定,是由谁在内阁内作出?

它是否获得所有4名马华部长及其他非回教徒部长的支持,或者他们有表达看法及他们的抗议与反对有记录在案?

国人曾被告知,内阁是以共识原则行事,这意味著,如果有一名部长反对,内阁就不会通过针对一项新政策或措施的决定。

既然如此,如果4名马华部长有出声反对封口令,並促内阁为了解决长久悬而未解的“阿拉”字眼课题而重新作考虑,並决定要内政部长撤回对吉隆坡高庭法官刘美兰今年1月判决天主教会可在其马来文版「先锋报」中採用“阿拉”字眼的上诉,内阁就不会下达昨天慕尤丁宣佈的封口令。
Continued…

Posted in 一个大马, 宗教, 巫统, 纳吉, 马华.


马华的4名部长是否将不把慕尤丁极之不当与不必要“严厉警告”当作一回事,而于明天在内阁中提出内政部撤回对高庭针对阿拉字眼风波判决的上诉?

副首相兼巫统署理主席丹斯里慕尤丁轻率地向马华发出极之不当与不必要的“严厉警告”,要後者接受政府的决定,不应再挑起“阿拉”字眼的争议。

这是否意味著马华的领导层,儘管在内阁中拥有4名代表,也不被允许明天在内阁中要求部长们撤回针对吉隆坡高庭法官刘美兰允许天主教会在其马来文期刊“先锋报”中继续使用“阿拉字眼”判决的上诉?

明天在内阁中提出这项建议将极合时宜,同时完全符合国家利益,因为内政部长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已经承认,前内政部长丹斯里赛哈密不应禁止天主教会在“先锋报”中使用“阿拉字眼”。

大马是否拥有两种部长,一种能在内阁中提出课题及要求作出政策性决定或检讨,而另一种则等级较低,他们不能提出被第一级部长们视为“敏感”的课题?
Continued…

Posted in 宗教, 慕尤丁.


纳吉应交待为何他的一个大马口号推出16个月後,国人会更加分裂,甚至连前首相敦马哈迪也宣称他感到混淆,不了解一个大马的意义?

前首相敦马哈迪批评纳吉政府府的一个大马口号,宣称有关概念需要进一步解释,以免不同的种族有不同的诠释,我不认同马哈迪的说法。

但我完全认同马哈迪说,纳吉去年4月上台後推出的一个大马口号,没有成功的团结全民。

这是不是因为一个大马口号模糊,或纳吉没作解释或为它下一个定义。

政府在今年1月公佈的一个大马政府转型计划路线图,就给一个大马作出以下的官方定义:
Continued…

Posted in 一个大马, 纳吉, 马哈迪.


内阁目前应决定撤回刘美兰法官对阿拉字眼判决的上诉,因为希山慕丁已经承认,前内政部长赛哈密不应禁止天主教会使用“阿拉字眼”

内阁目前应决定撤回吉隆坡高庭法官刘美兰对阿拉字眼判决的上诉,因为希山慕丁已经承认,前内政部长丹斯里赛哈密不应禁止天主教会在其马来文期刊“先锋报”中使用“阿拉字眼”。

希山昨天在第4届大马学生领袖峰会上发言时承认,这项课题将会“长时间”纠缠著他的部门,他说:“我们原本就不应去惊动它”。

随著希山的承认,内阁在上述判决的这6个月来做应做的事,即决定内政部的上述判决的上诉,以示政府认真及有意通过宗教间对话来解决这个课题。

内阁部长们至今被否定考虑内政部是否应撤回有关上诉的权利。
Continued…

Posted in 宗教, 法庭.


大逮捕36名参与废除内安法令烛光会的人士,清楚証明纳吉及希山幕丁无意废除恶法来突出他们比较尊重及允诺承担马来西亚的人权

大逮捕36名在八打灵再也、槟城及哥打峇鲁参与废除内安法令烛光会的人士,清楚証明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及内政部长拿督斯里希山幕丁无意废除恶法来突出他们比较尊重及允诺承担马来西亚的人权。

纳吉政府早已知道这项和平的烛光会将在国内各地举行,以示抗议这项在过去50年来,未经审讯扣留了超过1万人、打压国人言论、集会及结社基本自由,以及最重要的免遭恶意逮捕或扣留自由的内部安全法令恶法。

警方镇压昨晚在国内各地参与抗议内安法令立法50周年的人士,显示纳吉政府发出了一项明确无误的信息,即他们不能受付託领导国家走向比较开明、民主及问责的康庄大道。

如果纳吉政府不准备尊重人民通过对治安完全不构成威胁的烛光会,和平抗议内安法令立法50周年,他们的有关民主改革,包括不必申请警方准証下举办和平集会的言论,都是空洞之言。这种言论在目前需要更大的说服力!
Continued…

Posted in 内安法令, 纳吉, 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