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首相兼巫统署理主席丹斯里慕尤丁轻率地向马华发出极之不当与不必要的“严厉警告”,要後者接受政府的决定,不应再挑起“阿拉”字眼的争议。
这是否意味著马华的领导层,儘管在内阁中拥有4名代表,也不被允许明天在内阁中要求部长们撤回针对吉隆坡高庭法官刘美兰允许天主教会在其马来文期刊“先锋报”中继续使用“阿拉字眼”判决的上诉?
明天在内阁中提出这项建议将极合时宜,同时完全符合国家利益,因为内政部长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已经承认,前内政部长丹斯里赛哈密不应禁止天主教会在“先锋报”中使用“阿拉字眼”。
大马是否拥有两种部长,一种能在内阁中提出课题及要求作出政策性决定或检讨,而另一种则等级较低,他们不能提出被第一级部长们视为“敏感”的课题?
大马人有权知道,部长们在何时被制度化的分成两个等级,即能提出内阁决定的课题,以及那些必须听命于前者的等级,因为国人被告知,每名部长的权力及责任都是平等的,而首相是他们的总发言人?
大家犹记得不同国阵成员党的部长,地位也不同的另一个例子,即政府反对合法化赌球的决定是在巫统最高理事会,而非在内阁中作出,而且事先根本未征询马华或其他国阵成员党的意见!
马华的4名部长是否将不把慕尤丁极之不当与不必要“严厉警告”当作一回事,而于明天在内阁中提出内政部撤回对高庭针对阿拉字眼风波判决的上诉?
如果有一名马华部长基于促进种族及宗教谅解与和谐的大前提,而鼓起勇气在明天正式地要求内阁重新检讨有关课题,以一劳永逸解决拖延已久与不必要的阿拉字眼争议,他或她的下场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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