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蕉赖皇冠城封路事件

尽管蕉赖皇冠城和双溪龙镇的居民一再透过和平请愿和呈交备忘录予有关机关,并提出开放皇冠城主要通道的要求,但是政府却尚未对此提出解决方案。

蕉赖皇冠城和双溪龙镇是与蕉赖-加影大道隔邻的新城镇。在1994年蕉赖-加影大道尚未私营化前,公共工程局已批准皇冠城发展商-Narajaya私人有限公司,以便兴建一条长约1.5公里的通道,让居民可以直接通往蕉赖9英里。发展商也刊登广告宣传,指有关主要通道将途经首要蕉赖交接处和敦胡先翁镇,直通皇冠城住宅区。

于1995年,政府决定将蕉赖至加影的公共道路私营化。蕉赖路的特许经营权由Grand Saga有限公司承接,旨在提升公路、扩建和增加桥梁及公路交接处,而非关闭通往皇冠城住宅区的通道。但是,有关通道在2005年底建竣后,已被石墩封堵。Narajaya有限公司高级经理Liew Choon Yick在一封志期2006年8月18日回复皇冠城居民信件中指出,“非常遗憾,这条通道被大道特许经营公司封堵。在特许经营权下,他们有权竖立路墩。”。何谓“在特许经营权下”?在Grand Saga尚未获得特许经营权之前,蕉赖路早已存在。如今,Grand Saga却在蕉赖路上竖立路墩。这是人民应免费享有的道路,应该立即开放。

Grand Saga有限公司董事会是由Dato’ Wan Puteh bin Wan Mohd Saman, Lim Yew Boon, Haji Minhat bin Mion, Ahmad Ishak bin Haron, Lee Li-May, Haji Zainal Abidin bin Ali dan Chee Lean Thong组成。他们必须针对封路一事给予具体的理由。

皇冠城的建筑图测早在蕉赖-加影大道兴建前,得到加影市议会及公共工程局的批准。那为何加影市议会和公共工程局不采取适当的行动或举措,以阻止Grand Saga的封路行动?

令人感到惊讶的是,皇冠城座落在蕉赖9英里,但是人民却因主要通道被封堵,而被迫绕道经过蕉赖11英里处的收费站,才能通往他们的住宅区。他们也被迫和Taman Rakan-rakan与双溪龙镇的居民共用同一条出入口。

根据统计,皇冠城和双溪龙镇是乌鲁冷岳县里最大的住宅区之一。目前,这两个住宅区的居民人数估计高达7万人。

目前,皇冠城和双溪龙镇的居民必须共用同一个出口,造成居民的极大不便。我们不难想像,这条共用出口在早上和下午的塞车情况将会何等恶劣,特别是上下班时段。双溪龙镇的主要通道每天将面对车龙长达2个小时。

皇冠城居民曾尝试各种方法,包括举行和平请愿,以向有关当局传达他们对开放主要通道的意愿。皇冠城居民至今已举办不下10次和平请愿活动,但是主要通道依然没有开放。

根据加影市议会主席再纳阿比汀于2006年4月7日的回复,皇冠城通道被封堵是在市议会的权限范围之外,是隶属于蕉赖-加影特许大道公司的权限。他表示,他已将这项课题呈交予中央政府。(每日新闻,2006年4月7日)此外,雪州州务大臣基尔表示,他已将有关个案呈交予马来西亚大道局,以解决这个问题。(星报,2006年1月7日)

如今,Grand Saga已经宣布,若政府要求开放皇冠城主要通道,必须作出4亿4200万令吉的赔偿金,因为开放通道将导致大道交通流量减少,令大道公司面对损失。(中国报,2006年8月26日)

这项要求是令人无法接受的,并无带来任何实质意义。蕉赖-加影大道的建筑成本仅2亿7500万令吉,并在1999年开始征收过路费。当时,Grand Saga发出价值2亿1000万令吉的债券,并获准向政府借贷高达5900万令吉。在2002年12月13日,政府和Grand Saga签署另一份“附属辅助特许经营合约(SSCA)”,并对Grand Saga作出1亿493万令吉的赔偿金,以及延长收费至2027年。因此,政府对Grand Saga所作出的赔偿额实际上为1亿6393万令吉。

有关大道建筑成本仅2亿7500万令吉,而政府已作出1亿6393万令吉的赔偿金,那Grand Saga大道公司何来损失?有关大道自1999年通车开始收费直至2005年,Grand Saga已征收高达2亿9517万令吉的过路费,其中的净盈利是9603万令吉。我们可以从中发现,大道公司早已从人民身上征收不少的过路费。我们断定,如此庞大的净盈利额是超乎政府或Grand Saga的预估。

政府不关注人民疾苦的举动,令人感到失望。这再次证明了国阵政府的“第三流世界的思维”。

政府,特别是公共工程部长三美威鲁不单止应该公开政府与Grand Saga大道公司之间的合约内容,以让人民检阅,并且公开其他政府与大道公司签署的合约。这是为了确保合约里认同的条文是基于人民的利益,而不是偏帮特许经营公司。三美威鲁也必须发出指示,确保大道公司立即开放皇冠城的主要通道。

[2007年度财政预算案演词(7)]

Posted in 事件, 国会.


如果大马的体育要具备世界级水平,首先必须剷除体坛中的贪官、唯利是图者及寄生虫。

我上周在国会指责青体部长拿督阿莎丽娜触犯国会特权,因为她隐瞒建议中在伦敦市郊的Brickendonbury兴建高表现体育中心至今作出的开支,而且我特别在问答时间出询问,她在国会回答时也有资料在手。

国家体育理事会官员已告诉她有关对伦敦体育中心进行可行性研究所作出的开支是31万7000令吉。为何阿查丽娜瞒著这个资料?

阿莎丽娜不披露有关数据是否因为她了解,花这31万7000令吉是不应该的,她要避开另一回合的负面宣传?

或者因为她所知道的总开支额比这数目更大,因为我被告知,这31万7000万令吉只是部长和属下官员到伦敦商讨有关计划的花费而已,实际上付给顾问的开支超过300万令吉,而且数目在上升中。

国会及国人有权知道真相及实际数据,阿莎丽娜不回答所有有关伦敦体育中心的询问,而要等到内阁体育委员会在9月尾作出最终的决定为止的理由是否能接受的,因为花费的是公款,必须有所交待。

我国体坛的情况糟糕,如果大马的体育要具备世界级水平,首先必须剷除体坛中的贪官、唯利是图者及寄生虫。

政府,包括首相认为比起其他的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及活动,体育并不甚重要。因此,受委的体育部长通常是那些政治资歷最浅,并对体育发展没甚麼经验与知识者。体育部长们乘机通过体育开拓自己的政治前景及网络。每一名新任体育部长都将撤消前任部长的一切计划与工作,而重新打造一切。

在这种企图之下,难怪大马的体育发展失去方向与目标。体育部长只为做事而做事、博宣传、追求金钱及特权。大马仍在摸索中,想要在体育上有一番的成就,但却亳无建树。

体育设施

在体育设施方面,政府缺乏长期性的具体规划或政策。体育设施过量,但没有良好规划、建筑品质差劣、使用率低,维持不当与费用高昂。

星报在8月30日报导“10亿令吉问题”,指耗资超过10亿令吉及已完成的110间青年之友理心,在地点规划方面不当,一些已经沦为白象。为共和联邦运动会、各州大马运动会而建的体育设施及中心全都使用率极低,维修不当或完全没维持。

在1998年完成,供1998年共和联邦运动会使用而建的耗资8000万令吉之浮罗交怡射击场只曾使用3次,即在1998年初的共和联邦射击锦标赛、1998年9月的共和联运动会及2000年的亚洲射击锦标赛使用。过后即未被使用过,以极昂贵价格购自瑞士的电子目标设备由於缺乏维持而不能再使用。

在霹靂瑞洛兴建的2公里长划船场是特为1994年大马运动会而建,它在1995年使用一次后就没再使用。没人了解有关划船场的情况,也没人去维持它,也没人去管它。有关承包商及其他人拿了钱,就不去管它了。

为1996年大马运动会而建的关丹射击场及其他体育设施也面对同样的下场。为2000年在檳州举行的大马运动会而建的威省足球体育馆的命运也一样。在汝来隆芙大道旁兴建的室内体育馆也面对维持不当及缺少使用的问题。为应付2006年在吉打的亚罗士打举行的大马运动会,一座耗资3600万令吉的游泳池在缺乏良好规划与諮询下,建在稻田的中央。

在90年代初期,大马羽球总会在敦西蒂哈斯玛的带领下为人民推展并实行1001羽球中心。资金都来自一些大企业以及青年体育部。每个中心耗资大约100万令吉。大概6个中心建立,其中一个在古邦巴素,当时首相的选区、一个在Permatang Pauh,当时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的选区、一个在霹雳州于拿督法兹里(当时的羽球总会会长)、一个在麻坡于丹斯里莫希丁、一个则在柔佛敦林良实的选区。自那时以后,我们再也没有听到任何这些羽球中心的情形。

在2004年,青年体育部长多番被要求在乡地设立廉价小型的游泳池,让校方使用教导孩子游泳、水中安全、急救以及如果任何有潜质的孩子,他们可以被栽培成为国家游泳选手。一些最低的投资就可以减低遇溺案件,这是受欢迎的。但是,部长并没有兴趣设立廉价泳池,反而选择建立昂贵的白象,如建议中耗资4亿9000万令吉的伦敦体育中心。

这些体育设备的建设可以总结为这些昂贵的“白象”都是为了单一的目标,不是为了体育的发展而是为了让一小撮人或朋党牟利。现在许多正在进行,就如耗资3千500万的国家体育理事会里体育设备扩张过程。

在这个预算案中,政府宣布7亿2100万廉价拨款作为青年和体育用途。当中一部分将会用作社区体育中心用途。除非有完善的策划以及更重要的是社区和使用者的咨询,这些社区体育中心将会如之前的例子一样失败下场。

体育发展

青年体育部以及国家体育理事会在体育发展方面花费了许多国家的金钱。当中大部分的开支被浪费在聘请一些高薪、缺乏本地知识和经验的外国人。国家体育理事会没有方向感,也不知道它们在做什么。自从阿沙利娜接任青年体育部长后,她也进行国家体育理事会及部门的日常行政,理事会的官员都不知道在做些什么。

部长所提出的其中一项计划就是给予每名之前参与共和联邦运动会训练、现在正备战亚运会的运动员每月2500令吉。在2006年尾的总消费将达2亿令吉。

很不幸的,这些运动员的表现并不是这样好,而国家体育理事会也十分担心这些运动员在12月1日至15日的2006年多哈亚运会中会失利。澳州的导师正尝试维护他们的能力,建议许多昂贵的计划,包括提早将运动员送去多哈以达至巅峰等等。

除此之外,这些外国人以及部门和理事会的官员也使用这个方便与健儿一同全球飞翔。例如,在4月至5月间到中国参与世界杯入选赛的马来西亚钩球队有16名球员以及19名官员。我们的队伍不能晋级决赛圈并不令人惊奇。上个月,参与北京世界少年田径赛的我国选手有8名,而官员确有9名。

许多给予体育发展的拨款都由青年体育部济国家体育理事会官员花费。在没有任何的管制下,官员都随心所欲。国家体育公会方面则不敢提出任何的投诉,因为它们害怕拨款会遭到收回。在一般上,体育发展的拨款通常都由青年体育部或国家体育理事会花费。极少的拨款直接交到各个国家体育公会上。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的拨款,都由包括部长在内的部门或理事会官员以各个体育公会或以体育发展之名花费。

我国今天有极少突出的运动员。计划都是十分独有并由国家体育理事会严厉管制。任何体育公会的运动员或是官员甚至是教练如果有任何独立的倾向,将会被排除在计划之外。

活动主办

在体育方面有许多的滥权和贪污事件。当局给予体育主办者的照顾相比起对于自愿体育官员的照顾有如天堂和地狱之分。一些体育主办者甚至是歪曲的,唯一的目的就是谋求利润。所以,当面对困境时,它们都是第一个逃离问题,留下烂摊子于可怜的体育公会收拾。

这发生在SUKOM 98。当政府接手管理的时候发现受到一些生意者的欺骗,使到最后损失不菲。现在的浮罗交怡脚车赛也是一样。部长在2006年8月她将会尝试与First Cartel 交涉,并可能买断该公司。但是,在今年4月,她已经与UK Event Company 磋商接手她部门以下的浮罗交怡脚车赛。

我要提出一些体育领域上必须立刻获得关注的课题作为总结:

1.    体育设备的建设并没有通过招标或与使用者和民间社会有任何形式的咨询;
2.    体育是一个贪污严重的领域,这是由于资金都由资金控制者所使用,造成利益冲突的情况,使到许多官员都受诱得到好处;
3.    有关「青年之友」下的社区体育设施工程都被颁于一名在国外居住部长儿子的指责;
4.    国家体育理事会以及青年体育部没有方向感和目标的操作,允许部长从中获益;
5.    我们有足够的体育设施,而更重要的是如何保养和尽数利用这些现有的设施。政府应该在没有征收任何费用下将设施交由各个体育公会进行体育发展的计划;
6.    运动员的发展过于专制和不民主化。资金拨款是否得到应有的回馈没有获得监督和评估。

2007年度财政预算案演词(6)

Posted in 事件, 国会.


贪污、特许合约及有人坐享其成:阿都拉政府与马哈迪政府之间有甚麼分别?

我上周在国会指责青体部长拿督阿莎丽娜触犯国会特权,因为她隐瞒建议中在伦敦市郊的Brickendonbury兴建高表现体育中心至今作出的开支,而且我特别在问答时间出询问,她在国会回答时也有资料在手。

国家体育理事会官员已告诉她有关对伦敦体育中心进行可行性研究所作出的开支是31万7000令吉。为何阿查丽娜瞒著这个资料?

阿莎丽娜不披露有关数据是否因为她了解,花这31万7000令吉是不应该的,她要避开另一回合的负面宣传?

或者因为她所知道的总开支额比这数目更大,因为我被告知,这31万7000万令吉只是部长和属下官员到伦敦商讨有关计划的花费而已,实际上付给顾问的开支超过300万令吉,而且数目在上升中。

国会及国人有权知道真相及实际数据,阿莎丽娜不回答所有有关伦敦体育中心的询问,而要等到内阁体育委员会在9月尾作出最终的决定为止的理由是否能接受的,因为花费的是公款,必须有所交待。

我国体坛的情况糟糕,如果大马的体育要具备世界级水平,首先必须剷除体坛中的贪官、唯利是图者及寄生虫。

政府,包括首相认为比起其他的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及活动,体育并不甚重要。因此,受委的体育部长通常是那些政治资歷最浅,并对体育发展没甚麼经验与知识者。体育部长们乘机通过体育开拓自己的政治前景及网络。每一名新任体育部长都将撤消前任部长的一切计划与工作,而重新打造一切。

在这种企图之下,难怪大马的体育发展失去方向与目标。体育部长只为做事而做事、博宣传、追求金钱及特权。大马仍在摸索中,想要在体育上有一番的成就,但却亳无建树。

体育设施

在体育设施方面,政府缺乏长期性的具体规划或政策。体育设施过量,但没有良好规划、建筑品质差劣、使用率低,维持不当与费用高昂。

星报在8月30日报导“10亿令吉问题”,指耗资超过10亿令吉及已完成的110间青年之友理心,在地点规划方面不当,一些已经沦为白象。为共和联邦运动会、各州大马运动会而建的体育设施及中心全都使用率极低,维修不当或完全没维持。

在1998年完成,供1998年共和联邦运动会使用而建的耗资8000万令吉之浮罗交怡射击场只曾使用3次,即在1998年初的共和联邦射击锦标赛、1998年9月的共和联运动会及2000年的亚洲射击锦标赛使用。过后即未被使用过,以极昂贵价格购自瑞士的电子目标设备由於缺乏维持而不能再使用。

在霹靂瑞洛兴建的2公里长划船场是特为1994年大马运动会而建,它在1995年使用一次后就没再使用。没人了解有关划船场的情况,也没人去维持它,也没人去管它。有关承包商及其他人拿了钱,就不去管它了。

为1996年大马运动会而建的关丹射击场及其他体育设施也面对同样的下场。为2000年在檳州举行的大马运动会而建的威省足球体育馆的命运也一样。在汝来隆芙大道旁兴建的室内体育馆也面对维持不当及缺少使用的问题。为应付2006年在吉打的亚罗士打举行的大马运动会,一座耗资3600万令吉的游泳池在缺乏良好规划与諮询下,建在稻田的中央。

在90年代初期,大马羽球总会在敦西蒂哈斯玛的带领下为人民推展并实行1001羽球中心。资金都来自一些大企业以及青年体育部。每个中心耗资大约100万令吉。大概6个中心建立,其中一个在古邦巴素,当时首相的选区、一个在Permatang Pauh,当时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的选区、一个在霹雳州于拿督法兹里(当时的羽球总会会长)、一个在麻坡于丹斯里莫希丁、一个则在柔佛敦林良实的选区。自那时以后,我们再也没有听到任何这些羽球中心的情形。

在2004年,青年体育部长多番被要求在乡地设立廉价小型的游泳池,让校方使用教导孩子游泳、水中安全、急救以及如果任何有潜质的孩子,他们可以被栽培成为国家游泳选手。一些最低的投资就可以减低遇溺案件,这是受欢迎的。但是,部长并没有兴趣设立廉价泳池,反而选择建立昂贵的白象,如建议中耗资4亿9000万令吉的伦敦体育中心。

这些体育设备的建设可以总结为这些昂贵的“白象”都是为了单一的目标,不是为了体育的发展而是为了让一小撮人或朋党牟利。现在许多正在进行,就如耗资3千500万的国家体育理事会里体育设备扩张过程。

在这个预算案中,政府宣布7亿2100万廉价拨款作为青年和体育用途。当中一部分将会用作社区体育中心用途。除非有完善的策划以及更重要的是社区和使用者的咨询,这些社区体育中心将会如之前的例子一样失败下场。

体育发展

青年体育部以及国家体育理事会在体育发展方面花费了许多国家的金钱。当中大部分的开支被浪费在聘请一些高薪、缺乏本地知识和经验的外国人。国家体育理事会没有方向感,也不知道它们在做什么。自从阿沙利娜接任青年体育部长后,她也进行国家体育理事会及部门的日常行政,理事会的官员都不知道在做些什么。

部长所提出的其中一项计划就是给予每名之前参与共和联邦运动会训练、现在正备战亚运会的运动员每月2500令吉。在2006年尾的总消费将达2亿令吉。

很不幸的,这些运动员的表现并不是这样好,而国家体育理事会也十分担心这些运动员在12月1日至15日的2006年多哈亚运会中会失利。澳州的导师正尝试维护他们的能力,建议许多昂贵的计划,包括提早将运动员送去多哈以达至巅峰等等。

除此之外,这些外国人以及部门和理事会的官员也使用这个方便与健儿一同全球飞翔。例如,在4月至5月间到中国参与世界杯入选赛的马来西亚钩球队有16名球员以及19名官员。我们的队伍不能晋级决赛圈并不令人惊奇。上个月,参与北京世界少年田径赛的我国选手有8名,而官员确有9名。

许多给予体育发展的拨款都由青年体育部济国家体育理事会官员花费。在没有任何的管制下,官员都随心所欲。国家体育公会方面则不敢提出任何的投诉,因为它们害怕拨款会遭到收回。在一般上,体育发展的拨款通常都由青年体育部或国家体育理事会花费。极少的拨款直接交到各个国家体育公会上。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的拨款,都由包括部长在内的部门或理事会官员以各个体育公会或以体育发展之名花费。

我国今天有极少突出的运动员。计划都是十分独有并由国家体育理事会严厉管制。任何体育公会的运动员或是官员甚至是教练如果有任何独立的倾向,将会被排除在计划之外。

活动主办

在体育方面有许多的滥权和贪污事件。当局给予体育主办者的照顾相比起对于自愿体育官员的照顾有如天堂和地狱之分。一些体育主办者甚至是歪曲的,唯一的目的就是谋求利润。所以,当面对困境时,它们都是第一个逃离问题,留下烂摊子于可怜的体育公会收拾。

这发生在SUKOM 98。当政府接手管理的时候发现受到一些生意者的欺骗,使到最后损失不菲。现在的浮罗交怡脚车赛也是一样。部长在2006年8月她将会尝试与First Cartel 交涉,并可能买断该公司。但是,在今年4月,她已经与UK Event Company 磋商接手她部门以下的浮罗交怡脚车赛。

我要提出一些体育领域上必须立刻获得关注的课题作为总结:

1.    体育设备的建设并没有通过招标或与使用者和民间社会有任何形式的咨询;
2.    体育是一个贪污严重的领域,这是由于资金都由资金控制者所使用,造成利益冲突的情况,使到许多官员都受诱得到好处;
3.    有关「青年之友」下的社区体育设施工程都被颁于一名在国外居住部长儿子的指责;
4.    国家体育理事会以及青年体育部没有方向感和目标的操作,允许部长从中获益;
5.    我们有足够的体育设施,而更重要的是如何保养和尽数利用这些现有的设施。政府应该在没有征收任何费用下将设施交由各个体育公会进行体育发展的计划;
6.    运动员的发展过于专制和不民主化。资金拨款是否得到应有的回馈没有获得监督和评估。

[2007年度财政预算案演词(5]

Posted in 事件, 国会.


国家使命的否定情结-到了2020年时,国民生產总值比1990年高出8倍的2020年宏愿难於达致。

2007年预算案被形容为带动落实为期15年国家使命,以迈向2020年宏愿的首个预算案及行动蓝图。

国家使命是在严重的否定情结下提出,而没面对2020年宏愿经济成长目标难於达致的现实。

2020年宏愿在1990年颁佈时,预测我国会有一个强稳及有弹力、活跃及具竞争力的经济,平均每年的成长率是7%至2020年。在平均7%成长率下,大马的实质国内生產毛额(GDP)在1990至2020年间,将达致每10年翻新1倍的目标。

在这种成长率下,我国的GDP到了2020年时将比1990年大约8倍。我国在1990年的GDP是1150亿令吉。因此,在2020年的GDP应在实质(1990年的令吉币值)上约9200亿令吉。

根据为期30年的2020年宏愿的官方GDP平均成长数据,将会出现3种可能的局面:

局面1:

根据第9大马计划(9MP),大马的经济成长在1991至2005年间是平均6.2%,而在为期5年的9MP下,将取得平均6%的实质GDP成长。

既然1990至2005年的平均GDP成长率是6.2%,大马将必须在2006至2020年的15年内取得7.8%的平均成长率,才能达到GDP在2020年时比1990年大约8倍的2020年宏愿目标。

局面2:

根据1990至2005年的平均每伕6.2%GDP成长率,政府在2006至2010年的平均每年成长目标是6%,那麼大马的GDP必须在2011至2020年间取得8.7%的平均成长率才能达致2020年的GDP目标。

局面3:

在2007年预算案公佈前两周出炉的第3工业大蓝图设定更加雄也勃勃的目标,即在未来15年内的平均经济成率是6.3%,而9MP下的5年目标只是6%。

以1990至2005年的平均6.2%GDP成长估计,以及考虑到2006至2010年的平均6.3%GDP成长率,大马到了2020年的GDP估计是7089亿令吉,或比2020年宏愿设定的2020年9200亿令吉GDP,不足2111亿令吉。

无论出现甚麼局面,在日益面对来自中国、印度及其他新兴区域经济体的挑战与更激烈竞争下,要达致2020年的9200亿令吉GDP目标显然已经不可能。

为何首相及政府不承认2020年的经济成长目标已经不可能达致的事实?

然而,更重要的是,我们在迈向要塑造一个大马国族及成为一个团结国家,建立一个有信心的大马社会、注入强大的道德价值观、活在一个民主、自由与容忍、具爱心、经济公正与平等、进步与繁荣,以及在经济上全面专业地具竞争力、活力及具弹性的为期30年的2020年宏愿之中途?

最近深深影响国人的事件发展,让独立49週年国庆被蒙上阴影,使人置疑我国到底有无迈向2020年宏愿。

2020年宏愿的5大关键支柱之一是提升知识能力及创新,同时培养“第一流思维”。

上个月,我们看到了两个世界最佳大学排名榜出炉,即新闻周刊的100最佳大学及上海交通大学的2006年全球500间最佳大学学术排名。

大马在追求学术卓越与大学品质方面,再次的交出白卷,大马一连4年在交大排名榜上无名。儘管儘管比起去年,今年入榜的亚太区大学增加了5间,但未有任何一间大马的大学躋入上述最新的500最佳行列中。92间入榜的亚太区大学来自以下国家:

2006    2005
日本        32    33
澳洲        16    13
中国        9    8
韩国        9    8
以色列    7    6
纽西兰    5    5
中国(台湾)5    5
中国(香港)5    4
印度        2    3
新加坡    2    2

总共        92    87

我国18间大学当中,没任一间在国际上被视为接近日本的32间、澳洲的16间、台湾的5间、香港的5间及新加坡2间,更不必说以色列的7间。

在1950及1960年代,我国的优秀生首选是马大,次选是澳洲的各大学,当时只有悉尼大学及墨尔本大学被视为与马大同级。

目前,在30或40年前被视为“乡下”或低级的澳洲大学,在今年有16间躋入全球500最佳大学榜上,而大马的大学水平与品质不断的滑落。

大马最高学术领域基础的绩效与学术卓越必须恢復,否则大马的大学永远不能与世界最佳大学比较,我们可以把要成为第一世界国家的2020年宏愿搁置。

据知,在马大医学系今年录取的新生方面,总数是215人,131名马来人、72名华人、10名印度人及2名东马土著。在这215人当中,仅有13(或6%)拥有大马高级教育文凭背景,这13人皆是华裔。

在只有6%高级教育文凭优秀生能进入马大医学系,而高级教育文凭又获国际公认为显赫但公认为比预科班难考得多的文凭之下,考高级教育文凭又有何用?

我要呼吁高教部长提供所有国立大学今年各科系的录取数据,并列出学生的种族背景与入学资格。

在持续次级绩效制,作出非学术的考量,造成最优秀学生被拒於首选的科系大门外之下,大马政府、高教部及国立大学并未认真的投入国家使命的主要支柱,即“提升知识能力及创新,同时培养“第一流思维”。

我要呼吁高教部长拿督慕斯达法言行一致地剷除国立大学中的”第1世界建设、第3世界思维“弊端,而大胆地採取两个步骤,以恢復绩效制、大学卓越与品质,而:

‧    推出一项录取新生的共同入学考试,并废除变相的採用两种完全不同的预科班及大马高级教育文凭之偽绩效制;及
‧    将所有国立大学从副校长以下开放给各种族、宗教或国藉人士,以使我国能从最近委任两名女性副校长出发,而更进一步的不分种族或宗教的委任最佳人选为副校长,甚至不分国藉的开放给全球最具资格者。

我接到有关在俄罗斯读医科的投诉,我促高教部长调查及答覆。

在2006年初,有关投诉去到吉隆坡安邦路的俄罗斯文化中心,而我只被告知,只有在2005年大马教育文凭中考获优秀成绩者才有资格到莫斯科修读从今年10月1日开课的為期一年医科先修班(MMA & RSMU),只有在STPM或剑桥/牛津A水平考获优秀成绩者才能进入在今伕9月1日开课的首年课程。

然而,有关投诉者感到震惊的是,他发觉一些成绩一般的学生,在印尼修读一项3至6个月的课程后,获得高教部发出不反对信,而能通过充当授权代理的俄罗斯文化中心,获准进入莫斯科医学院及俄罗斯国立医科大学就读。

反之,资质优越与守法的学生(考获10科A1及1科A2)只能到莫斯科唸1年先修班,因此花的钱较多,而且成為成绩一般的学生的学弟学妹。这种在印尼修读的3至6个月课程是否有任何水準,或者它比俄罗斯医科大学的先修班卓越?

这又是另一个言行不一的例子,几年前,一些私立学院為文科学生提供3至6个月的基础课程后,这些学生在SPM后的3年内大学毕业。当局大吵一番,并下令所有的基础课程或医科先修班必不少过1年。

高教部长应交待发出上述不反对信的理由。有关事件被投报到大马医药理事会去,但至今没有任何行动。
[2007年度财政预算案演词(4]

Posted in 事件, 国会.


给予贸工部关于马美自由贸易协定的问题

我现在来到有关自由贸易合约的磋商。
在财政预算案辩论方面,有两项重要的课题:(1)政府开支中收入来源的预算以及支撑性;以及 (2)成就国内工业攀上科技和生产轨道的环境,就如第9大马计划所要达至的目标一样。
外资在马来西亚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这也取决于投资的政策,提供许多奖掖的同时也对外来投资家制定条件,以为国家发展取得最大的利益。
政府在签署日本-马来西亚经济合伙合约(JMEPA)时已经放弃了这项基本政策。正与美国和澳州磋商的自由贸易合约(FTAs)也将会跟循同样的步伐,开放除了一些指定的机构外所有的机构。
与美国的FTAs同时也限制一些条件,包括科技的转移。世界贸易组织(WTO)已经不允许“本地产品”的条件。(也就是外资必须使用或购买一定巴仙数的本地产品)
美国的FTAs甚至禁止更多的这些“表现条件”。这些FTAs也指定少度对盈利转移回国的控制。
我们要知道政府、而不只是贸工部,如何去确定投资的保留,因为错误的管制外资的政策和条规,将会对国内工业、工人和消费者带来负面的影响。这也可能带来余额偿还的问题。这全部都将会影响供国家开支的资源。
在答复我上星期提问的时候,副贸工部长拿督阿末胡斯尼向下议院透露与美国FTA的一些好处。我要在这里要求贸工部及财政部给予更多的解释。
副部长表示大马-美国FTA将允许8个主要工业不必负担高达7亿1千460万令吉的进口税:
1.    这是否假设美国在这些产品的税务表将会降低至0巴仙?
2.    如果是这样,这是否是一个现实的的假设:美国的税务平均已经是十分低,而主要的收益就是在敏感的的机构上维持税务的顶点以及
•    在现有并即将在2007年6月期满的Trade Promotion Authority Act下,美国总统(行政)只有权力将超过5%的工业税务减低少过50%。同时,他完全不可以减低敏感的农业产品进口税;
•    更多税务的减低将必须由立法议会通过法律批准,而从CAFTA和阿曼-美国FTA来看,并考虑现在议会中反对自由贸易的倾向,并不能保证议会将同意上述的税务减低;
•    美国贸易分析员表示在政治上,美国政府是十分困难减低税务,尤其是在敏感的机构方面,因为美国贸易赤字已经达至一个可以使美金毁灭的地步(马来西亚现在正享有着与美国的贸易剩余,而美国正要扭转这个境况)
3.    这7亿1千460万令吉的数据是否又有考量马来西亚政府因全部或大部分美国进口产品的税务都减低至0%,而必须承担的损失?
4.    这7亿1千460万令吉是否是每年计算(一共多少年)还是只是一次过?
5.    估计美国将在未来几年减少进口产品,这7亿1千460万令吉相对来说是否是比较小的一部分?
6.    这7亿1千460万令吉是否是假设马来西亚产品在美国的市场中必须有恒久性的股份?
7.    因为这个市场的股份将很可能由于下述因素萎缩:
o    其他的美国FTAs将使到那些国家的美国进口税务降低,马来西亚就此必须与它们竞争
    例如已经签署但是尚未生效的美国FTAs,包括秘鲁、哥伦比亚以及阿曼〕
    正在磋商的美国FTAs,包括韩国和泰国;以及
    未来的美国FTAs,例如与其他东合国家(布什总统已经表示他有意这样做)
o    如果多哈世界贸易组织会议完成,美国给予149个WTO成员国的税务将会大幅度下降。
8.    这7亿1千460万令吉是否有考量到其他国家与美国的FTAs中所指定的本土条规,最终将使到马来西亚织品生产商必须使用美国比较昂贵的纤维,打击产品的竞争力?
9.    这7亿1千460万令吉是否又假设马来西亚将会获得TBT/SPS 合约? 因为美国并不能只给予马来西亚,因为在WTO的TBT和SPS合约中并没有给予MFN任何的例外。
10.    这些工业又是哪几个工业?
o    如果是预期中将会得到盈利的织品工业,为何新加玻政府却表示由于它的美国FTA,它们必须重组织品业,并成立特别机构重新训练织品工人(1万名)?
o    如果是电子业,这7亿1千460万令吉是否有考量美国电子业急速发展和失败循环对马来西亚电子出口品所带来的影响?见Treasury’s Quarterly Update of the Malaysian Economy, 3rd Quarter 2005, www.treasury.gov.my
11.    这7亿1千460万令吉是否是马来西亚的净利润?因为根据过去的美国FTAs,美国将会要求马来西亚对美国产品的100%税务减低至0%。当这在新加玻发生的时候,报导指出它与美国的贸易赤字在第1年增加200%并在随后更恶劣。澳州政府的数据显示澳州与美国的贸易赤字在第1年的美国FTA增加了17亿美金。马来西亚现今拥有每年230亿美金的贸易余额并每年上扬,而美国国家出产商公会也预计将会在FTA首2年增加出口至马来西亚两倍,贸工部是否可以确保从美国的进口产品不会比起相对的大马出口至美国的产品不符比率的增加;而这7亿1千460万令吉肯定是国家的净利润?
12.    这7亿1千460万令吉是否有考量到马来西亚必须负起的成本,例如在知识产权以及政府采购宪章方面,每个国家在签署FTA时都必须同意的?以及签署FTA所必须同意投资宪章所带来的成本?
在回复中,胡斯尼表示FTA同时也谋求美国在财务以及在提升关卡程序、知识产权的执行和e-商务方面借用专家与技术给予合作。
这项美国方面意愿的合作是否可以执行?与新加玻在其FTA得到的不同以及与马来西亚在JMEPA所得到的不同? (JMEPA 第12 章的“合作”在第144章下是不可以执行的)
如果马来西亚要的只是一项不能执行的意愿合作,大可通过谅解备忘录,而无须放弃廉价的药物、毫无避忌地制定政策、政府采购等等。
胡斯尼表示合约也将要促使马来西亚成为美国公司一个投资吸引地点,将外资和科技带入我国。

如果这是真的将是非常好,但是很不幸的从:

1.    世界银行以及UNCTAD 研究: 没有证据显示更大的投资保护将带来更多的外来投资。
2.    UNDP 针对FTA的研究: 没有居说服力的证据显示与发展国家的FTA将会提高FDI。
3.    经济学人:FDI比较取决于市场大小、和平和稳定、设施等。
4.    USTR 不能强迫美国公司在马来西亚投资。
5.    就算在FTA下更大的投资者保护将鼓励投资,这也可能导致低生产力以及短期资金浮动的不稳定。
6.    就算我们得到FDI在大马设立工厂,WTO不再允许我国制定“本土产品”的规定,而美国FTA也限制科技的转移,这造成价值增加是不可能的。
7.    FDI的流入、加上资金流动的限制,将可能会导致更大的流失。美国FTA要求资金转移的自由,例如新加玻-美国FTA第15.7条文。从1990至1996年,根据Ghazali Atan的一项研究,FDI资金的转移回国导致马来西亚除了在其中一年外,每年都面对赤字。

胡斯尼向下议院保证,政府在每个与美国的贸易谈判中将会有国家信托人的参与,如国家银行的代表、证卷委员会以及各工业领导人。

这些信托人是谁?我们知道织品业以及一些工业的代表有参与磋商,但是一般的药品工业代表是否有参与?他们将会在FTA内的知识产权宪章下受到直接的影响。非有直接利益关系的非工业信托人又如何呢?一些部门与本地工业和民间社会团体有进行咨询会议。但是这是选择性的,而这些团体都没有“参与与美国人的每一项贸易谈判”。

我被告知马来西亚棕油董事会以及马来西亚橡胶董事会的代表在两个不同的时间内曾经被美国要求离开磋商地点?我们可否得到一个满意的解释?

我希望上述有关马来西亚-美国FTA以及其磋商过程的问题可以得到完满的解答。

[2007年财政预算案演词(3]

Posted in 事件, 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