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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的蓄意暴行

警方在八打灵再也以过度暴力逮捕23名和平庆祝自由人士,包括民选代议士在内,对飙车族在吉隆坡陆佑路行凶,将5人打至不省人事,警方却显得束手无策,証明在慕沙哈山领导下的警方已经失去处事分轻重感

首先,警方昨天以过度暴力镇压参与“不要内安法令”和平烛光集会,以纪念去年展开的淨选盟(BERSIH)的争取自由、公正及乾淨选举大集会一週年的人士,应受到最强烈的谴责。

它显示出,警方完全忘了警察皇家委员会的重要建议,即警队应达致3大优先目标,以维持低罪案率、剷除贪污及尊重人权,以成为一支有效率、专业、不贪污及提供世界级服务。

如果皇委会的建议获得重视,昨天八打灵再也可耻一幕,即约有23人被逮捕,当中包括行动党八打灵北区国会议员潘检伟、雪州行政议员刘天球及雪州甘榜东姑区州议员刘永山,绝不会发生。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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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基避审巫统案,是解除质疑他受委为首席大法官恰当性者疑虑的正确步骤

曾担任巫统律师的刚上任首席大法官丹斯里查基说,他将尽可能避免聆讯涉及政党的案件,这是他解除质疑他受委为首席大法官恰当性者疑虑的正确步骤。

然而,这仅是查基要去掉即使最没党派国人对他的具争议性受委疑虑所踏出的一小步而已。

查基的受委让人民失望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曾保証在明年3月退位前要进行司法改革,但查基的受委,是在漠视司法改革精神下作出,之前完全没谘询律师公会、国会议员或公民社会的看法。

我说过,国会议员对查基坐直昇机机般的受委为首席大法官做法有所保留,而在他受委後有两项选择:一是援引联邦宪法第127条款,在至少1/4国会议员,即55名国会议员的支持下,提呈一项动议,讨论查基的受委;或者二,让查基有机会表现自己,以解除大家对他的疑虑,恢复人民对司法独立、无私及廉正的信心。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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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紧急动议——促内阁推翻赛哈密要针对高庭释放柏特拉判决提出上诉的决定

我已经通知议长丹斯里班迪卡,将於明天在国会提出一项紧急动议,促内阁推翻推翻内政部长赛哈密要针对高庭释放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的部落客柏特拉判决提出上诉的决定。

我根据议会常规第18条提出动议,对赛哈密要上诉的决表示遗憾,因为它“极度蔑视法治原则的基本概念及我国最基本的人权承诺”。

动议内容如下:

“莎亚南高庭法官赛阿末批准柏特拉的人身保护令申请,下令将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了56天的他重获自由,因为内政部长援引内安法令扣留柏特拉並未在其权限内,以及所给予的理由不足,而使有关扣留不合法。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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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阁应推翻赛哈密要针对高庭释放柏特拉判决提出上诉的决定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哈密昨晚在亚庇宣佈,内政部将针对莎亚南高庭释放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的「今日马来西亚」纲主拉惹柏特拉提出上诉,令人深感遗憾,内政部的决定应受谴责。

莎亚南高庭法官赛阿末批准柏特拉的人身保护令申请,下令将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了56天的他重获自由,因为内政部长援引内安法令扣留柏特拉並未在其权限内,以及所给予的理由不足,而使有关扣留不合法。

赛阿末判决,儘管与部长下达扣留令的内安法令第8条款禁止司法审查,但部长未遵照程序行事,令有关行动成为“越权”之举。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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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案——我对阿都拉的肃贪改革承诺完全没有信心的3个原因

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昨天在古晋举行的国家廉正大会上宣佈,内阁已经接纳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的成立,以及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法案将在现季国会中通过,以取代1997年贪污法令。

他说,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是借镜自香港的廉政公署及新南威尔斯州的独立肃贪委员会,“它们是世上最佳的肃贪组织”。

我对阿都拉落实具意义肃贪的政治意願缺乏信心,以及对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不會在肃贪方面不会步上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後尘,以无牙老虎告终,也不具信心。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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