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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紧急动议——促内阁推翻赛哈密要针对高庭释放柏特拉判决提出上诉的决定

我已经通知议长丹斯里班迪卡,将於明天在国会提出一项紧急动议,促内阁推翻推翻内政部长赛哈密要针对高庭释放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的部落客柏特拉判决提出上诉的决定。

我根据议会常规第18条提出动议,对赛哈密要上诉的决表示遗憾,因为它“极度蔑视法治原则的基本概念及我国最基本的人权承诺”。

动议内容如下:

“莎亚南高庭法官赛阿末批准柏特拉的人身保护令申请,下令将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了56天的他重获自由,因为内政部长援引内安法令扣留柏特拉並未在其权限内,以及所给予的理由不足,而使有关扣留不合法。

此外,赛哈密发出扣留柏特拉的内安法令第8条款扣留令的方式,具有恶意,因为柏特拉未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柏特拉只是在较早时申请人身保护令不果後,表达对司法行政及法治的不满。

柏特拉的首次人身保护令申请是挑战他於9月12日在内安法令第73条款下的扣留,而有关申请订在9月23日在吉隆坡高庭审讯。

其实,高庭释放柏特对阿都拉的最後5个月任期是一个极积的写照,内阁应乘此机会检讨所有恶法,並维护3权分立原则的废除所有让行政当局篡夺司法权力与独立,禁止司法审查行政当局权力,如内安法令第8条款的恶法。

赛哈密要上诉,証明这名部长虽然是一名律师,他依然冥顽不灵,他不願去了解国人在3月8日政治海啸後的政革要求,以全面恢复法治、真正独立的司法及完全去除各形式的行政权滥用。

内阁应推翻赛哈密要重新逮捕柏特及将他送回甘文丁扣留营的决定。”

目前是马华、民政党及所有国阵领袖坐言起行的时候,因为马华及民政党领袖最近突然大肆抨击内安法令,要求即使不废除,也要检讨这条未经审讯扣留恶法。

马华及民政党最新在个别的党代表大会上,通过即使不废除,也应检讨内安法令的决议。

上周,又有一个国阵成员党,即沙巴自民党也在党大会上通过决议,要政府检讨内安法令,並质问内安法令是否仍合时宜,以及如果仍需要该法令,是否有必要清楚阐明其範围。

副内政部长拿督曹智雄昨天在亚罗士打说,他反对政府援引内安法令逮捕星洲日报高级记者陈雲清、行动党士布爹区国会议员郭素沁及部落客拉惹柏特拉。

他是否有以明亮的声音向内政部长发出这项反对声音?马华的4名部长是否有在内阁中採取共同及集体的立场,反对上述3人,包括柏特拉被扣?

曹智雄、马华、民政党、自民党及其他国阵成员党目前会否反对赛哈密对柏特拉的获释上诉?

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在甲抛峇底针对柏特拉在内安法令下被扣所发表的言论,令人感到非常遗憾与震惊。

阿都拉宣称,政府向来谨慎的动用内安法令,他说:“内安法令不是我们随心所欲动用的工具。任何的逮捕必定有原因,它必须谨慎的使用。”

当阿都拉不能令副内政部长相信赛哈密没“随心所欲”地使用之际,首相要如何让广大国人及全世界相信,内安法令的动用没涉及滥权?

莎亚南高庭已经宣判内安法令在柏特拉被扣上汲及滥权。全国及国际的舆论法庭都一致认为,上述3人的被扣,是极度滥权之举,有甚麽比陈雲清在8小时後及郭素沁在7天後获释更能証明这一点?

因此,国会应特别辩论内安法令,包括赛哈密是否应针对柏特拉的获释提出上诉。
有了这些最新的发展,我要呼吁国阵国会议员,包括正、副部长,如曹智雄等人接纳85名要全面辩论内安法令的集体要求。

国会的废除内安法令及释放所有内安法令被扣者国会党团将在今天召开紧急会议讨论这项课题。

Posted in 内安法令, 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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