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哈密昨晚在亚庇宣佈,内政部将针对莎亚南高庭释放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的「今日马来西亚」纲主拉惹柏特拉提出上诉,令人深感遗憾,内政部的决定应受谴责。
莎亚南高庭法官赛阿末批准柏特拉的人身保护令申请,下令将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了56天的他重获自由,因为内政部长援引内安法令扣留柏特拉並未在其权限内,以及所给予的理由不足,而使有关扣留不合法。
赛阿末判决,儘管与部长下达扣留令的内安法令第8条款禁止司法审查,但部长未遵照程序行事,令有关行动成为“越权”之举。
法官举例说,部长不能怀有恶意的扣留一个决定将自己头髮染红的人。
其实,赛哈密发出在9月22日深夜扣留柏特拉的内安法令第8条款扣留令的方式,具有恶意,因为柏特拉未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柏特拉只是在较早时申请人身保护令不果後,表达对司法行政及法治的不满。
柏特拉的首次人身保护令申请是挑战他於9月12日在内安法令第73条款下的扣留,而有关申请订在9月23日在吉隆坡高庭审讯。
当他的律师、太太玛丽娜、家人及支持者9月23日早上出席聆听审讯时,震惊的听到高级联邦律师阿都华合说,有关课题已变成学术性,申请应被驳回,因为柏特拉已不在第73条款(允许司法审查),而是在第8条款(禁司法审查,除非出现程序缺陷)下被扣留。
柏特拉也已经被带往甘文丁扣留营开始其为期两年的被扣生涯。
我曾在9月24日谴责赛哈密在柏特拉的人身保护令申请於9月23日在吉隆坡高庭审讯前数小时发出扣留令,内政部长此举严重侵犯人权、公然滥权及明显蔑视法庭,更扭曲了大马的法治原则。
我说“大家原本期望律师出生的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哈密会较为重视、尊重及了解公正法治原则,不会破坏如柏特拉昨天的人身保护令申请审理的法律程序。但是,赛哈密却証明大家看错人了。”
“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加尼应解释,他是否知道内政部长在周一晚决定阻挠柏特拉申请人身保护令挑战警方援引内安法令第73条款扣留他的审理程序,而草率地签署将柏特拉在内安法令第8条款下扣留的扣留令。”
“针对这种不负责任地破坏柏特拉人身保护令申请做法,总检察长事前是否被谘询,或有徵求他的同意,或者他是否有劝内政部长别如此蔑视法庭,以信任司法当局会不偏不倚的宣判柏特拉在内安法令第73条款下被扣留是否合法?”
赛哈密、阿都加尼及最近突然反对内安法令、要不废除就检讨这条未经审讯扣留恶法的马华及民政党部长及领袖们,至今都默不作声。
随著莎亚南释放柏特拉的判决,若内阁承诺检讨所有恶法,並维护3权分立原则的废除所有让行政当局篡夺司法权力与独立,禁止司法审查行政当局权力,如内安法令第8条款的恶法,将会给阿都拉的最後5个月任期带来正面评价。
然而,赛哈密似乎冥顽不灵,他不願去了解国人在3月8日政治海啸後的政革要求,以全面恢复法治、真正独立的司法及完全去除各形式的行政权滥用。
我要呼吁内阁推翻赛哈密要针对高庭释放柏特拉判决提出上诉的决定,因为这种上诉形同赛哈密要重新逮捕柏特拉及将他送回甘文丁扣留营。
在内阁及国会全盘检讨有关问题前,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应阻止赛哈密上诉。
马华及民政党部长及领袖们目前是否将挺身反对赛哈密决定上诉?
废除内安法令及释放全体内安法令被扣者国会党团将於明天在国会召开紧急会议商讨有关课题。
今晚8时将有两项“废除内安法令”烛光会,分别在怡保的西尼华沙甘公园及八打灵的Padang Timur(Amcorp购物广场附近)举行,目标包括:
•废除内安法令;
•释放所有内安法令被扣者;
•争取乾淨、公正与民主选举制度的BERSIH大集会一周年纪念 ;
•反对上诉莎亚南高庭判决及重新逮捕柏特拉与将他送回甘文丁扣留营的决定;
•恢复行政、立法与司法权分立的原则;及
•废除所有具“不允司法审查”条款恶法,而让各种行政权都可以受到法律挑战及司法审查。
我今晚将出席在怡保举行的争取自由、公正与民主烛光会。其他的行动党领袖将会出席在八打灵举行的烛光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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