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日前在亚庇说,国阵将会积极的落实竞选宣言。
他说,值得关注的是,自他受委为首相後,他从不放松对司法及警方的改革工作。
阿都拉说,尽管国阵在最近的大选中没赢得2/3多数席位,但他不会逃避责任,而会持续改革,肃贪的努力也将持续。
他说:“自我当上首相後,我己经落实很多东西,但我承认,人民仍不满。”
对阿都拉不放松改革的承诺,人民的反应五味杂陈。
国人目前要问的是,首相是否将全力以赴的填补过去4年的空白,或是他与敦马哈迪之间的公开交战,只是“改革宣传花招”。
从阿都拉的声明可看出,首相还末从否定症中复苏过来,使不人不禁质欵,他是否真的终於找到政治意愿来兑现其改革承诺。
阿都拉宣称他已对司法及警方进行革,并有肃贪,但这经不起大家的检视。
阿都拉两天前向马哈迪开炮时,指责这名前首相“做了许多不对的事”,他举1987年茅草行动大逮捕,司法公信力沦落及媒体失去自由为例。
阿都拉所指的茅草行动,司法危机及媒体自由遭打压3个问题,都没说错。
就是由於阿都拉在这些及其他问题上亳无表现了4年,加剧了3月8日的政治海啸,令国阵失去2/3国会多数席位及5个州政府权。
阿都拉说得对,司法问题不是始於他的时代。阿都拉在两天前悲叹说:
“许多国家对我国的司法没信心。每当与我国有歧见时,他们不要把问题交给大马的法庭。
他们宁可把问题带到新加坡,香港或澳洲的法庭,所以我认为,我必须设法恢复信心,因为人民希望改革司法。”
但是,在改革司法来恢复国人及国际对我国司法的信心方面,他在过去4年来做了些甚麽?他甚麽都没做。其实,在阿都拉当首相的第一届任期内,司法的独立,廉正及品质遭到新的重挫,而发生了种种丑闻,如委任巫统活跃份子丹斯里查基为法官,让他在去年9月3级跳的成为联邦法院法官,而不必先当高庭或上诉庭法官,并在3个月後时4级跳的当上上诉庭主席。当拿督阿都哈密退休後,查基是否将在10月4级跳的接任他留下的我国最高司法职?
在年前的2001年1月,丹斯里莫哈末赛出任首席大法官时承认“司法公信力在过去几年来下跌”的“不愉快事实”,以及有碍於国家发展的负面印象,因为跨国机构及外资觉得没有平等机会而不想前来投资,造成他们在面对纠纷时,较喜欢大马以外的仲裁制度。
7年後,即在阿都拉当首相4年多後所讲的话,与敦赛丁在2001对司法困境所作出的投诉竟如出一辙!针对不仅没展开司法改革,甚至在过去4年里让司法独立,廉正及品质之公信力沦落,阿都拉是否愿负起责任?
在警方改革方面,阿都拉是否准备承认,3月8日的政治海啸,是国人要一个独立警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来打造一支有效率,不贪污及提供世界级专业服的警队,以降低罪案率,并让国人恢复不成为罪案及恐惧罪案的受害者?
在肃贪及媒体自由方面,阿都拉在过去4年里,又有甚麽可公告天下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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