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欢迎交通部长翁诗杰将公布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46亿令吉丑闻完整报告的承诺。在上一季国会会议上,前任交通部长陈广才“落跑”,逃避对这件丑闻的责任。
针对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46亿令吉丑闻,至少有5项问题迫切需要一个答案,而如今这已成为了新任交通部长的责任,即:
1。 巴生港务局及交通部是否真的尽管在面对总检察长署及财政部的强烈反对,并建议以每平方尺10令吉价格徵用下,仍然坚持在“买者愿买,卖者愿卖”的每平方尺25令吉价格下购买浮罗英达的1000依格土地供作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用途,而内阁已在两个条件下给予批准:(i) 交通部长明确地保证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计划可行及自行融资,不会花半分钱公款;及(ii) 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发展每增花1亿令吉,都必须先获得内阁的批准。
2。 结果,首个条件已被违背,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的经费从11亿令吉暴涨至46亿令吉而需要政府拯救,而第2个条件也被违背,因为在没有每增加1亿令吉都须经过内阁核准程序下,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的原有成本额从4亿令吉暴涨至28亿令吉。
3。 交通部长违法的发出4封信给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的总承包商Kuala Dimensi有限公司(KDSB),好让后者通过发出债券集资40亿令吉资金,这形同政府向市场作出担保。交通部长并没有权力作出政府的融资担保,只有财政部长在内阁核准后才能作出。首封支持信是由前任交通部长林良实于2003年5月28日发出,当天是林良实担任交长的最后一天。其馀3封是由陈广才发出。
4。 这4封交长发出的非法“支持信”仍获得政府的担保,因为内阁在年中以追溯方式核准了两名交长在过去4年里非法与未经授权发出的支持信,使政府为了拯救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而背负了46亿令吉债务,这种说法是否属实。
5。 为何政府至今没对付这两名交长,即林良实及陈广才,以及其他涉及非法发出4封支持信的高官。
我会再次要求政府为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46亿令吉丑闻负起全责。
我已呈交下列有关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46亿令吉丑闻的问题予即将在4月28日召开的第12届国会首次会议,即:
“针对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46亿令吉丑闻的可行性、过去不当的土地交易、非法发出“支持信件”、内阁的紧急财务援助,以及过去历任交通部长所作出不合规矩的决定,要求交通部长充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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