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是否会在明天要求副首相拿督斯里扎希重新确定他在宣誓就职为副首相和国会议员时所承诺的“维护、保卫和捍卫”宪法,包括马来西亚宪法第4条文所确立的宪法是马来西亚最高法律的地位?
扎希在回应上诉庭有关非婚生子可以冠父姓的裁决和全国伊斯兰法规理事会针对这个课题的裁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时所呼吁的,穆斯林应该团结起来反抗任何挑战全国伊斯兰法规理事会裁决的人士,是和扎希在宣誓就职为副首相和国会议员时所承诺的“维护、保卫和捍卫”宪法背道而驰的。
扎希不单是在挑战民事法庭做出影响着马来西亚人民的生活和自由的裁决的权威,他也不尊重他在就任副首相和国会议员时所宣誓的“维护、保卫和捍卫”马来西亚宪法。
内阁应该在明天要求扎希撤回他的已经对马来西亚宪法第4条文构成挑战的言论,并清楚明确的表明宪法是马来西亚最高的法律。
前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哥帕斯里蓝姆表示,扎希和国民登记局总监莫哈末雅兹蓝利两人可能会为着他们对于上诉庭有关非婚穆斯林孩童的标志性裁决的回应,而招来严重的司法恶果,包括被监禁。
上诉庭的裁决将会面临上诉,但上诉并不会使裁决被延缓执行。
国民登记局总监有关国民登记局将不会遵守上诉庭有待上诉的裁决的声明很明显是错误、悖逆和等同于故意藐视法庭的——而一般上对于严重和故意藐视法庭的刑罚是监禁。
除了承担藐视上诉庭裁决的司法后果,扎希也必须要承担他藐视马来西亚宪法第4条文和违反他就任为副首相和国会议员时所宣誓的“维护、保卫和捍卫”马来西亚宪法所带来的政治后果。
在过去六十年里,没有其他首相或副首相会如此违背他的誓词或如此藐视马来西亚宪法。
马来西亚人民屏息以待明天的内阁会议的结果,还是这35位部长会集体“有眼不见、有耳不听、有口不说”呢?
【于2017年8月3日(星期四)中午12时在国会发表的记者会声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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