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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的委员会阶段预算案辩论应展期

当我从马新社昨晚的报导中获悉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陈广才已飞往伦敦出席第25届国际海洋组织大会,将在下周才回国时,我感到很惊讶。

我的首个反应是,交通部长在逃循,他要躲避而不交待46亿令吉拯救巴生港口自由区计划(PKFZ)的丑闻,因为交通部的2008年度委员会阶段的预算案辩论订在本周四或最迟下周一进行,而陈广才届时仍在伦敦。

这是极不负责任之举,因为陈广才知道,PKFZ丑闻将成为交通部辩论的焦点。在过去3个月的国会会议中,尽管我不断的提出这项丑闻,但许多相关的问题都未获得答案。

其实,上周一在国会的财政部委员会阶段辩论时,我就特别提问,为何政府在逃避PKFZ丑闻问题。

我抗议政府将此丑闻从一个内阁部门踢到另一个内阁部门,针对许多相当关键性的问题都顾左右而言他。这个球在首相署、财政部与交通部之间被踢来踢去,没有一个部门给予应有的答案。

我甚至将各项问题简化,即:

1. 巴生港务局及交通部是否真的尽管面对总检察长署及财政部的强烈反对,并建议以每平方尺10令吉价格徵用之下,仍然坚持在“买者愿买,卖者愿卖”的每平方尺25令吉价格下购买浮罗英达的1000依格土地供作PKFZ用途,而内阁已在两个条件下给予批准:(i)交通部长明确地保证PKFZ计划可行及自行融资,不会花半分钱公款;及(ii)PKFZ发展每增花1亿令吉,都必须先获得内阁的批准。

2.结果,首个条件已被违背,PKFZ的经费从11亿令吉暴涨至46亿令吉而需要政府拯救,而第2个条件也被违背,因为在没有每增加1亿令吉都须经过内阁核准程序下,PKFZ的原有成本额从4亿令吉暴涨至28亿令吉。

3.交通部长违法的发出4封信给PKFZ的总承包商Kuala Dimensi有限公司(KDSB),好让后者通过发出债券集资40亿令吉资金,这形同政府向市场作出担保。交通部长并没有权力作出政府的融资担保,只有财政部长在内阁核准后才能作出。首封支持信是由前交通部长拿督斯里林良实于2003年5月28日发出,当天是林良实担任交长的最后一天。其馀3封是由陈广才发出。

4.这4封交长发出的非法“支持信”仍获得政府的担保,因为内阁在年中以追溯方式核准了两名交长在过去4年里非法与未经授权发出的支持信,使政府为了拯救PKFZ而背负了46亿令吉债务,这种说法是否属实。

5.为何政府至今没对付这两名交长,即林良实及陈广才,以及其他涉及非法发出4封支持信的高官。陈广才说,他不知道交长无权发出这种支持信。这是否能作为政府卷入46亿令吉拯救PKFZ丑闻的借口?

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说,PKFZ丑闻的问题最好由交长解答。

当财政部政务次长拿督斯里希尔米上周一在国会被询及有关问题时,要求以书面作答。当被询及将在何时给予书面答覆时,他没给一个肯定的日期,理由是需要时间研究。当我追问答案是否可以在一周内获得(因为这不是新的课题,而且已提出超过两个月时间)时,希尔米说他会设法。

一周时间已过去,我仍未接到希尔米的答覆,而陈广才却已躲到伦敦去,表面上是要到那里出席国际海洋组织大会。

陈广才应被提醒,履行国际任务固然重要,但身为交长的他,不应因此忽略了他对国会及国人的责任。

而且,如果他不是交长,他在国际海洋组织大会上只能靠边站!因此,他不应忘了本身的责任,不应为了逃避阿都拉政权下最大宗的金融丑闻之问责,而漠视对国会及大马纳税人应尽的责任。

如果陈广才认为,伦敦的大会很重要,必须出席,但又与交通部的辩论撞期,他大可要求将辩论展期至他回国后才进行。

否则的话,陈广才将面对借伦敦大会逃循的指责,即他要避开PKFZ丑闻的问责,尤其是他在丑闻中扮演主要的角色。

我已通知议长,将提呈要将交长陈广才减薪10令吉的动议,如果交通部的2008年度委员会阶段预算案辩论在本周四或下周一进行的话,将会是陈广才高度不负责任与不敢面对国会之举。

我已经致函给负责国会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抗议陈广才缺席交通部的辩论,并要求将辩论展期到陈广才回国,要他亲自交待PKFZ丑闻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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