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与环境部副部长拿督S•素迪纳登昨天在总结其部门的2008年度预算案辩论时,由於无法答覆行动党国会议员提出的质询,在激动之下,竟然挑战冯宝君(华都牙也区)这名女性国会议员到国会大厅外打架他必须为此丢尽本身面子的行为道歉。他的可耻行径,也已经打破了大马国会50年来的记录。
昨天我在国会中提出吉打州人民大力反对州政府不公平丶武断与非法地大幅度提高地税的课题时,素迪就对我作出亳无根据的指责,结果国会出现喧噪。
在辩论时,我告诉国会,有12万不同种族丶宗教及政治信仰者签名抗议吉打州政府不公平的调高地税,并在周日将签名请愿书提呈给州政府,负责协调土地政策的自环部应确保吉打州政府较有责任感及回应有关课题。
经过一整年的抗议而亳无成果之後,吉打州华人大会堂於今年5月23日展开签名抗议调高地税运动时,有人指有关运动会连1000个签名也收集不到。
然而,在两周内,主办单位就收集到3万个签名,并在不到6个月时间内获得12万个签名,这反映出人民广泛地反对吉打州政府的调税措施。
吉打州人民反对调高地税的原因有2:
第1,调幅惊人,有者竟调高达900%,而其他州属的地税调幅只介於10至30%之间。
第2,非法调高,请愿书中提出以下的例子:
分类
额外分类,尤其是小镇及非马来保留地,已经违反国家土地法典第51(2)条款,该法典只将土地分成3类,即:(a)城市地丶(b)小镇地及(c)乡村地。
用途
该法典第52条款阐明只有以下的3种土地用途:(i)农业丶(ii)建筑及(iii)工业用途。
但是,土地用途已被再进一步分类成:
(i)工业用途-进一步分类成重工业丶轻工业丶中型工业丶服务业丶旅游业等;
(ii)建筑用途-进一步分类成霸级市场丶油站丶私人医院丶私人学府丶休闲丶独立屋丶排屋丶半独立等;
(iii)农业用途-长期农作物丶短期农作物丶宪报公布为须付灌溉税的2造收护稻田地等。
这种分类法已触犯国家土地法典的第52(1)条款。
非马来保留地
我们发觉,为了课税目的,所有非马来保留地,尽管位於城市以外地区,也被列为城市土地。
有了上述分类,它明显的违反了国家土地法典的第51(2)条款及具有歧视性。
发展後的土地增值计算法
国家土地法典的第101(4)条款阐明:-
“在行使本条款赋予的权力时,州当局不能将发展後的土地增值计算在内。”
我发言时呼吁负责协调各州土地事务的联邦内阁部门,促吉打州府对增税课题负责任及作出回应,否则国阵政府在来届大选将面对严重後果。
不幸的是,素迪在回答时,选择耍政治手段,他诬指我企图将这个课题“政治化”,结果引起了国大党扮演巫统“奴才”角色的激烈口舌之战。在口头交锋时提到的课题包括对巫统的嚣张做法敢怒不敢言与唯名是从,如巫统大会选在屠妖节召开,巫统领袖苛评印裔报贩在报业假日休息,造成读者无法在隔天读到首相在巫统大会上发表的主席演词。
就在国阵与行动党的国会议员针锋相对之际,素迪突然挑战冯宝君到国会大厅外“比划”,这给大马国会带来一项极为羞耻的新记录,那就是一名男性国会议员在神圣的议会大厅内挑战一名女性国会议员“到外面打架”。
如果素迪拒绝道歉,三美威鲁应指示他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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