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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国会通过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下周提呈的私人法案,1957年独立宪法和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的基础,将会否产生结构性的改变呢?

为了10月17 日至24日长达25天的预算案国会会议,我到国会获取国会会议议程,我也发现安排好的国会议程程令人感惊讶甚至令人震惊。

首先,如果国会通过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下周提呈的私人法案,1957年独立宪法和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的基础,将会否产生结构性的改变呢?

哈迪阿旺提呈的私人法案被排入国会下议院议程的第4项。在他的私人法案之前提呈的,将有青年及体育部长凯里,恭贺我国选手在最近的两项国际体育盛事奥运会和残奥会有耀眼的表现、2016年沙巴律师法案修正案,以及财政部动议把给予马来西亚中小型企业发展银行的5亿令吉贷款转换成股票。

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排除哈迪提呈的私人法案,将在下星期二,甚至是星期一,被就提出辩论和投票。

如此一来,马华、国大党和沙巴及砂拉越的各国阵成员党主席,是否已经同意国阵对于哈迪提呈的私人法案而继续保持沉默是站不住脚的。

现在是所有国阵成员党打破对哈迪所提呈的私人法案保持缄默的时候了。

在这个月初,巫统兼国阵总秘书东姑安南表示,国阵已经对哈迪提呈的私人法案达成共识。

马华和民政党的基层怀疑,这个所谓的国阵对哈迪私人法案的“共识”,是否已在3个星期五前的国阵最高理事会内达致。然而,马华、民政党、国大党和沙巴及砂拉越的国阵成员党主席,依然刻意对此保持怯懦的沉默。

即使东姑安南随后做了无意义的澄清,他所谓的国阵“共识”,意味着这是国阵所做的决定和“必须在各成员党同意的基础上”,惟马华、民政党和国大党,以及沙巴和砂拉越的国阵成员党主席依然保持沉默,并且不敢重述马华和民政党最近在大港和瓜拉江沙补选应允的承诺,即国阵的“共识”将还原!

大家都记忆犹新的是,在今年5月召开的国会,当巫统的部长们在没有咨询其他国阵成员党的意见之下,单方面任意促成伊斯兰党主席提出的私人法案,国阵的“共识”已经被违背和破坏。这种做法蛮横地漠视国阵43年来的立场与共识,即伊斯兰党倡议的伊斯兰刑事法,不适合马来西亚的多元社会,并且违反1957年独立宪法和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的基本条款。

国阵的其他成员党,包括马华、民政党、国大党和沙巴及砂拉越的其他成员党,是否有在3个星期五之前举行的国阵最高理事会上清楚地表明,当没有所谓的国阵“共识”而巫统的部长展开这一类行动,以及如果巫统任意单方面支持哈迪的私人法案,国阵联邦政府将会否崩溃和瓦解?

或者,国阵的共识已经从原来的意义退化了?即从原本的13个成员党同意,演变成即使是在其他12个成员党的反对之下,巫统依然可以单方面及任意地作出决定。

我对下周的国会议程感到吃惊的第二个原因是,一个已经引起马来西亚之外的全世界广泛关注和愤慨的问题,却完全被排除在外,那就是已经被冠为世界级“盗贼统治国家”的一马发展公司全球金融丑闻。

爱国和以马来西亚为傲的我国人民,一定会感到非常羞愧和愤怒,因为一马发展公司这宗全球丑闻,除了马来西亚之外,已促使全球范围内的刑事和监管调查这起涉及数十亿美元洗钱活动的国际阴谋,包括美国、瑞士、新加坡和至少其他7个国家。

在长达25天的国会议程的第一项议程,应该是政府提案,而且最好由首相本身提出,以揭穿及驳斥关于马来西亚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盗贼统治国家的指控。马来西亚怎么能接受和对“全球盗贼统治国家”的称谓无动于哀呢?

民主行动党和希望联盟的国会议员都爱国且开明,随时准备接受纳吉根据事实和数据驳斥马来西亚是一个“盗贼统治国家”的指控,特别是关于一马发展公司这宗全球金融丑闻。

国会下周一复会时,首相若提出以此事作为的第一项议程,还不会太迟。

纳吉会否考虑在预算案国会第一天就提出这个议程,特别是驳斥在美国司法部的诉讼中,被负面地影射为“马来西亚一号官员”,以及有关的诉讼寻求在美国、英国和瑞士没收和一马发展公司相关的10亿美元资产,而该笔资产涉及在国际范围内超过30亿美元的一马发展公司资金的舞弊、失信和洗钱行为呢?

Posted in 伊斯兰, 伊斯兰党, 国会, 宪法, 纳吉, 贪污, 金融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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