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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甘短片的‘三无’

可悲得很,在经过3周之后,依然没有人挺身向调查林甘短片的海达委员会提供线索!

由此可见,国人对这个委员会的公信力、独立性、权威及正当性的信心几乎等于零!

该委员会很有“创意”地诠释为期1个月的完成调查期限,将原本从9月27日算起的一个月月历,延长至30个工作天,而将期限拖长至11月8日,即敦阿末法鲁兹退休之后(除非他的任期获得延长)。

该委员会以无权执行宣誓、无权强制证人供证、无权对付任何人的蔑视、无法律下的豁免权及无权保护证人的“5无”启步,就已是声名狼藉。

经过3周之后,该委员会似乎又增添了“无法确定电话另一端是否是阿末法鲁兹、无法确定林甘是否是真的,以及无法确定短片的真伪”这新“3无”!

我们被告知,反贪污局现在已将林甘短片送去给香港的专家鉴定真伪。

在安华于9月19日公开这支短片后,为何该局经过整个月时间后才寻求专家协助确定短片的真伪?

为何该委员会不乾脆叫林甘及阿末法鲁兹亲自说明,究竟他们是否承认或否认短片上就是他们在通话?

或者该委员会根本就无权过问这种问题?

看来首相署部长纳兹里今天又受委为负责林甘短片的新部长职位,而透露了新的消息。

纳兹里说:“除非获得总检察长的同意,否则该委员会无权进行调查。”

纳兹里指出,若无人自动提供有关短片真伪的信息,那么该委员会必须依赖反贪污局的调查。

这个情况显得极之荒唐!当该委员会受委时被称为独立委员会,但是大家却看不到委员会的“独立性”。

副首相纳吉已公开表明该委员会不能传召证人。而现在纳兹里亦进一步揭露,这个委员会在没有总检察长首肯下,甚至无权进行任何调查行动。

该委员会是否仍面对其他尚未曝光的限制或“不能进行”的行动?

由于除了总检察长及反贪污局的第2号人物外,全国警察总长慕沙哈山也出席该委员会首次召开的会议。究竟警方在该委员会的调查中扮演什么角色?

当该委员会的任务沦落到只是针对接受或拒绝反贪污局调查短片真伪的结果,的确极为荒谬。反贪污局应为一个独立与专业的机构,并且根据最高的调查水平行事。

如今,反贪污局的调查结果必须交给3名在相关领域上亳无专业知识的委员会成员作出再确定工作,对反贪污局的专业而言的确是极大的讽刺。

对于设立皇家委员会以调查林甘短片一案,以及恢复公众对司法独立、廉正与绩效的信心等方面,政府已一拖再拖。基于国家利益,首相必须立即成立一个皇家委员会,不能再有任何延误。

Posted in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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