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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华民政沦落到只是在大会挥动宪法及宣读国家原则,却没在内阁及各级政府维护独立社会契约的核心建国原则

国人在独立50年周年看到最不寻常的一幕,即马华及民政党在个别的党大会上挥动宪法及宣读国家原则,目的在于回应巫青团长希山慕丁较早时在巫青团大会上挥舞马来短剑。

这是马华及民政党在中央、州或地方政府无作为与不相干的可悲证据,他们竟然沦落到在党大会上挥动宪法及宣读国家原则的地步。可是,他们却没在内阁及各层次政府中维护在宪法及国家原则表明的独立社会契约之核心建国原则。

在马华及民政党部长及领袖无办到以下事项,为何他们还挥动联邦宪法及宣读国家原则:

• 第一,确保巫统及其他国阵部长及领袖完全了解、尊重与维护独立社会契约、宪法及国家原则中表明的基本建国原则;及
• 第二,以身作则的对独立社会契约、宪法及国家原则站稳立场及忠诚,而拒绝背叛这些基本建国原则,尽管他们无法说服巫统及其他国阵领袖向他们看齐。

在马华及民政党部长及领袖不敢在内阁、国会、中央、州及地方政府中挥动宪法及宣读国家原则,以确保所有政府的政策、决定与行动,皆符合各族独立先辈们同意及在宪法及国家原则中明文规定的核心建国原则之下,他们分别在党大会上挥动宪法及宣读国家原则有什么作用?

马华及民政党部长及领袖在各层次的政府中,随时准备成为背弃这些建国原则的一份子。在这情况之下,为什么还在党大会上挥动宪法及宣读国家原则?

如果独立社会契约、宪法及国家原则持续受承认为我国的建国核心原则,政府就不会在独立44年后,宣布将首3任首相,即东姑阿都拉曼、敦拉萨及敦胡先翁公开支持,而且不曾受争议与挑战的世俗国地位,改变成一个回教国。

国家原则的第4条是“遵从法治”,但自从1988年后,司法的独立、廉正与绩效在危机不曾间断下,被蹂躏已有19年之久。

如果没有勇气终结19年来对司法公信力危机的否认症候群,以及不敢要政府立即成立皇家委员会调查林甘短片丑闻及司法腐化问题,宣读国家原则有用吗?

Posted in 宪法, 独立50周年庆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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