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已经承认犯错,因为他所指的保护证人法令并不存在。
他宣称,他的意思是指现有的各项法律,如反贪污法令、刑事程序法典、儿童证人证据法令及反贩卖人口法令已经给予证人一些保护。
这种理由显得很牵强,同时也没减轻纳兹里在周日发表的两项令人愤概声明后之举证责任:
第一,他的“没有来源,没有案子”言论,即如果摄录人“不合作,那么林甘短片的真实性不能证实,将妨碍该(海达)小组履行其任务。因此,他们揭露来源是重要的,否则的话,我们只能以他们在说谎作为结论。”
第二,“政府将给予证人全面的保护…一个新的身份、新的地址,甚至新的容貌。因此,还担心些什么?”
首先,他有什么权力决定海达调查委员会如何运作?或者副首相纳吉已经将海达委员会这个烫手山芋抛给首相署的纳兹里?
有关林甘短片中揭发的安排法官人选及判决的妨碍司法公正严重指控调查,不应由首相署、首相、副首相或部长负责,而应完全的独立,并只向国家元首或国会作交待。
第二,纳兹里没澄清,在没有总检察长正式宣布与海达委员会充份合作者将获得全面豁免提控或遭迫害之下,摄录人如何能获得全面保护。
林甘短片的摄录人不需要新身份、新地址或新脸孔,因为这对他们而言无用武之地,他们所需要的是不受到包括当局在内的迫害。因此,他们需要在给予充份合作后,获得免控权及没有负面后果。
内阁在明天必须有个定案。
如果部长们不准备讨论及决定成立皇家委员会调查林甘短片及司法在过去19年的腐化,将证明内阁已经是可有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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