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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账会怎么可以在500亿令吉一马公司丑闻上洗脱首相的任何罪名,当它甚至都没有传召纳吉当证人?

巫统/国阵领袖、媒体和网络打手在公账会有关一马公司的报告于昨天呈上给国会后,正如一家巫统/国阵媒体在它今天的头版标题上所大肆宣扬的:“首相没有刑事罪行”。

公账会怎么可以在500亿令吉一马公司丑闻上洗脱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任何罪名,当它甚至都没有传召纳吉当证人?

值得留意的是,这些宣传人员也乐于忽视总稽查司有关一马公司的最终稽查报告的冷藏,这份报告通常都会附加在公账会有关一马公司的报告里。

我已经读过106页的公账会有关一马公司的报告,并找不到任何在一马公司丑闻上有为首相脱罪的地方。

或许大肆宣扬首相无罪的部长和巫统/国阵领袖以及宣传人员可以指出和分享公账会报告里有为纳吉脱罪的部分或段落!

诚然,公账会副主席兼民主行动党甲洞国会议员陈胜尧医生在指出公账会报告并没有直接指明纳吉有份于一马公司丑闻上是正确的,但我可以指出公账会报告里许多清楚呼吁进行进一步调查的段落和部分,这些调查指向纳吉必须为一马公司丑闻负责。

既然通讯及多媒体部部长拿督沙烈赛益非常卖力的断言纳吉在500亿令吉一马公司和42亿令吉捐款这两大丑闻上都清白,那么他是否准备安排一系列的现场直播的针对公账会是否有在一马公司丑闻上为纳吉脱罪的课题的论坛,不单是让公账会来自两边阵营的成员参与,也让其他和这个课题相关的人参与?

沙烈应该知道当公账会倡议移除掉一马公司的备忘录及社团条款(M&A)的第117条文时(这个条文规定作为一马公司顾问局主席的首相的“书面核准”是进行任何M&A的改动、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的任何委任或解雇,还有任何包括投资在内的“金融许诺”、重组或涉及政府担保的事务的条件),它实际上是在说明纳吉在一马公司丑闻里的责任。

Posted in 国会, 纳吉, 贪污, 金融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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