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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国会为公账会一马公司报告在4月杪或5月初召开一个为期4天的紧急会议,以辩论马来西亚史上第一个环球丑闻

我无法出席长达一个月的也就是从3月7日到4月7日召开的国会会期,因为我在去年10月22日因为坚决要求马来西亚两大世界级丑闻的“真相、完全的真相、除真相别无其他的事情”必须在国会里公开,而被禁足议会6个月。这两大丑闻就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500亿令吉一马公司和42亿令吉“捐款”丑闻。

我强烈反对的不只是纳吉的两大丑闻,还有对国家机关的独立性、诚信和专业精神以及三权分立原则的破坏,这些原则都是马来西亚民主的重要基础。这些破坏是为了让纳吉可以免于为两大丑闻负上全责。

我于10月22日被禁足国会长达6个月的背景事件包括了,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乡区及地方发展部部长拿督斯里沙菲益、总检察长丹斯里甘尼突然被革职;由总检察长、全国总警察长、国家银行总裁以及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主席所组成的调查一马公司丑闻的特别工作队的解散;蓄意破坏公共账目委员会针对一马公司的调查长达4个月直到“找吃”的公账会主席拿督哈山阿里芬被委任为止。

峇眼是我被禁足国会6个月期间所走访的第99个国会选区,我在过去5个月内在吉兰丹、吉打、玻璃市、霹雳、雪兰莪、森美兰、马六甲和柔佛所探访的接近100个国会选区,让我更坚信纳吉政府在尝试把国家史上的两个环球丑闻掩盖起来的做法形同“纸包住火”。

纳吉的500亿令吉一马公司和42亿令吉捐款丑闻是马来西亚史上首几宗的环球丑闻,而纳吉政府根本不能“纸包住火”,企图禁止针对这些丑闻的讨论,甚至引用“妨碍审理论”在国会实施全盘禁令,不许针对纳吉的42亿令吉“捐款”丑闻的讨论。

凸显这样情况的最佳事例就是星期四呈上国会的公账会一马公司报告,而巫统/国阵领袖、谋士和宣传人员随后把这宣扬为纳吉在两大丑闻上脱罪,并应该终止所有针对纳吉的指控。

然而,在同一天,负责瑞士的金融规管的瑞士金融市场监督局(Finma)形容马来西亚的一马公司和巴西的巴西石油公司为“明显的贪污案件”。

Finma首席执行员Mark Branson指着流经瑞士金融系统的来自这两家公司的钱,称一马公司和巴西石油公司为瑞士所面对的洗钱风险的首要范例。

Branson在同一天位于瑞士伯恩的Finma2016年度大会上阐述据他所说的两个案件令人不安的方面。

他说道:“这不是许多年前的事件,这些钱直到最近还仍被接收。我们不是在谈着以前的事。”

“按照这些事件的情况,我们不是在处理着模糊不明的情况。证据指向明显的贪污案件。”

“这些案件的严重程度和涉及的金额都很庞大。我们是在说着总计数十亿美元的现金流向,其中个人汇款达至数亿美元。”

“对于像马来西亚和巴西,平均每月收入少过1千美元的发展中国家来说,这是庞大的款项。”

期待已久的公账会一马公司报告在公布后的48个小时内也发生有趣和奇怪的事情。

我在星期四去国会大厦参与国会议员从国会到武吉安曼的游行,抗议人民公正党兼班丹国会议员拉菲兹在星期四傍晚在国会范围内被逮捕。

我在大约早上8时半抵达国会大厦,然后其中一位民主行动党国会议员和我进入国会议事厅拿取当天的文件,这些文件都放置在每位国会议员的桌上。

但国会议员却不被容许把公账会一马公司报告拿出来,虽然它也放置在桌上,而理由是它必须被禁止公开直到早上10时。

这是马来西亚国会史上首次放置在国会议员桌上的文件被禁止拿出议事厅,尽管它是被禁止在固定期限内不能公开。

国会议员在之前都不曾被禁止把放置在他们桌上的包括预算案文件和财政报告书的政府文件和报告书拿出去,这些文件只会在特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禁止公开。

这显示出当权者紧张于公账会一马公司报告,他们希望这份报告将会为一马公司丑闻做出最后定案,因为纳吉已经在一马公司丑闻上脱罪。

这是大错特错的,还有假如巫统/国阵谋士和宣传人员认为他们可以影响国内和国际舆论依循这样的方向思考,那么他们真的是极其天真和错误的。

公账会一马公司报告只是“冰山一角”,所有在民主、问责和良好管治上的努力都务必要导向仍然自公账会报告隐藏起来的“冰山”的曝光和揭露。

巫统/国阵领袖、媒体和网络打手在公账会报告呈上国会后,大肆宣扬纳吉在500亿令吉一马公司丑闻上脱罪。

我相信我是数位翻阅过公账会报告的国会议员的其中一位,并发现公账会报告并没有这样的意思。

诚然,公账会副主席兼民主行动党甲洞国会议员陈胜尧医生在指出公账会报告并没有直接指明纳吉有份于一马公司丑闻上是正确的,但我可以指出公账会报告里许多清楚呼吁进行进一步调查的段落和部分,这些调查指向纳吉必须为一马公司丑闻负责。

无论如何,公账会怎么可以在一马公司丑闻上洗脱首相的任何罪名,当它甚至都没有传召纳吉当证人?

事实上,所有的一切都指向纳吉在一马公司丑闻上负上所有的责任。

当公账会倡议移除掉一马公司的备忘录及社团条款(M&A)的第117条文时(这个条文规定作为一马公司顾问局主席的首相的“书面核准”是进行任何M&A的改动、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的任何委任或解雇,还有任何包括投资在内的“金融许诺”、重组或涉及政府担保的事务的条件),它实际上是在说明纳吉在一马公司丑闻里的责任。

按照一马公司M&A的第117条文,唯一需要为一马公司丑闻负责的很明显的就是首相纳吉,他甚至比一马公司前执行长沙鲁尔以及一马公司管理层的其他人还更要负上责任。这些人都成为公账会报告里的代罪羔羊。

纳吉的谋士和宣传人员似乎处在恐惧里,因为公账会一马公司报告看起来不会成为这个课题在马来西亚的最终定案,而只是让这个课题受到公众更多的审视。

国阵策略通讯主任兼房屋部部长拿督阿都拉曼达兰、国阵资讯主任拿督安努亚以及其他领袖在昨天尝试结束一马公司课题的声明完全不具有公信力和不可接受,以致于公账会主席也得结束他应该会延续超过一个月直到下次国会会期为止的“政治疾病”,去接受《马新社》的媒体独家访问!

但所有这些有关公账会报告为纳吉脱罪并成为最终定案的谈论都不会被接受,而这个课题还是一如以往的没有结论。

其他国家的开明国会可能已经针对期待已久的公账会一马公司报告展开全面和涵盖面广阔的辩论,特别是它已经成为环球丑闻,并有份于导致国家被视为全球10大在环球贪污上恶名昭彰的国家之一,但马来西亚国会却在星期四在完全没有针对公账会报告辩论的情况下休会。

这是国会严重不负责任的表现。

为着这个理由,我呼吁国会在定于5月16日的会期开始之前,为公账会一马公司报告在4月杪或5月初召开一个为期4天的紧急会议,以辩论马来西亚史上的第一个环球丑闻。

【于2016年4月9日(星期六)早上9时在峇眼Raja Uda Appollo小贩中心的“拒绝退缩—为真相而勇敢”咖啡店论坛上的演讲】

Posted in 国会, 纳吉, 贪污, 金融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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