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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内阁会议后不体总稽查师报告?

为何在内阁会议后,首相只字不提2006年总稽查司报告,这是否意谓着,针对总稽查司报告暴露的滥权与管理公款不当而在媒体上作出的历时3天大炒作奇迹,将等明年新的总稽查司报出炉时才会重现。

首相阿都拉在前两个周二宣布,他已在9月5日的内阁会议上训示所有的部长详细看过总稽查司报告及全面交待个别阁报部门的管理公款不当及其他舞弊行为。

要部长们作出有关解释的内阁会议在何时召开?

我以为在周三的内阁会议后,首相会宣布有关的结果,但他却只字不提。

全体部长是否获得暂缓作出上述解释,否则的话,为何首相没向人民交待有关结果?

譬如,巫青团长兼教育部长希山慕丁针对他在1999至2004年担任青体部长期间,青体部出现超过2亿8500万令吉公款管理不当的问题,有什么解释?

希山慕丁大胆的公开表示“我没东西好隐瞒”及促当局彻底调查青体部滥用公款事件,这起不了作用,因为他至今无法解释,为何在他掌管青体部期间,会发生如此严重浪费公款的事件。

部长们等到今天才去读总稽查司报告及作解释,显得非常的滑稽,因为总稽查司安林布安已经证实,早在他於今年6月28日签署该份报告前,所有部长就已先获得通知有关的批评,以让部长们证实,即让他们有机会在最后一刻作出纠正或澄清。

这意谓着所有部长在约3至4个月前已经知道总稽查司报告的内容。为何他们不愿对许多贪污、滥权与管理公款不当的恐怖事件,如付22令吉买一套只值40令吉的螺丝锥、5700令吉买一台价值50令吉的汽车千斤顶及以1146令吉买一套值160令吉的笔(全都发生在青体部内)作解释。

首相不应让部长们将2006年总稽查司报告扫入地毯底下,等明年才掀起来。

阿都拉必须以身作则,宣布本身将以财政部长及国安部长的身份面对公共账目委员会,以交待总稽查司报告中揭露的管理公款不当事件,以及所有部长将向他看齐,以使他的问责、部长问责及他在2004年5月推出的国家廉正大蓝图具有实质意义。

Posted in 良好施政, 阿都拉巴达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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