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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政府公布IPCMC的次份早案

政府公布总检察长署所草拟的独立警方投诉及违例委员会(IPCMC)的次份早案,以当寻求国人的咨询及让国人提出意见。

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说,警方对总检察长署草拟的次份IPCMC草案感到满意,因为它含有警方提出的一些建议。

他指出,警方不反对成立IPCMC,但要求公平程序以免警方权益被牺牲。

国人欢迎警方对IPCMC课题改变态度,一反原本完全反对的立场。

国人能接受及同意慕沙的说法,即IPCMC成立后,不应有任何人,包括警方人员在内,会沦为其运作与功能下的牺牲者。

IPCMC的整体目标就是要主持公道,在IPCMC体制下制造新牺牲者或支持新的不公正做法,就是扭曲公正。

警方对IPCMC的真正立场尚有待它的全面运作,因为真正的考验尚在它落实或立法通过之后。

有鉴于总检察长署的次份草案尚未公布,没人知道它是否仍保存警察皇家委员会之关键建议在内,即成立一个外在监督机制,以遏止警方滥权、行为不检及疏于职守,打造出一支有效率、不贪污及提供世界级服专业服务的警队,降低犯罪率、铲除警队贪污与维护人权。

至今没人知道,总检察长署草拟的次份IPCMC草案,与警察皇家委员会草拟及公布的首份IPCMC草案有什么分别。

重要的是,成立一个独立机制,以有效监督警方滥权的建议重点,不会在任何形式被妥协。

基于以下两大理由,政府及警方应具迫切感,而不应再拖延成立IPCMC:

• 目前已经超过警察皇家委员会建议成立IPCMC期限,即2006年5月已有1年多;及
• 由于犯罪率飙升,国人对警方履行最基本的保卫公民任务的信心,比警察皇家委员会成立之前更加低,比起4年前,国人更缺乏安全感。

Posted in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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