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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巴翻覆惨剧——陈广才不应推卸责任

针对武吉干当20死9伤长巴翻覆惨剧,交通部长陈广才除了自己之外把责任归咎他人。这起惨剧自45个月前的彭亨立卑巴士撞毁造成14人身亡及26人受伤事件后就不应再发生。

立卑惨剧是在首相阿都拉於2003年11月31日上任的首个月内发生,它引起举国震动,首相下令陈广才确保类似惨剧不重演。

然而,周一在南北大道229公里处发生的武吉干当惨剧并非是唯一的惨剧。在去年7月,高渊也发生一起11死35伤的巴士撞毁事件,死伤者原本是要到大山脚参加圣安娜庆祝仪式。

立卑惨剧在45个月前发生后,交长及国人喧嚣好一阵子,我当时提醒首相,他的政府必须从过去的惨剧吸取教训,即为何政府在过去13年里无法遏止公路惨剧继续发生,导致大量的人命及财物损失。

我曾担心,即‘政府及公众担心高车祸率及死亡率的最新高调动作,不应沦为自1990年以来许多例子那般快地被遗忘掉’。

1990年加叻大道发生一起17人丧命的车祸后,政府既成立一个道路安全内阁委员会,它立下的目标,根据1989年的数据把2000年的车祸死亡人数降低30%。

然而,该委员会不但没达到原定目标,车祸死亡人数没有下降30%,反而逐年上升,曾经一度比1989年数据高出67%!

在1989年,车祸死亡人数达空前的3773人。如果该委员会达到降低30%的目标,到了2000年时,死亡人数不应超过2641人。然而,自该委员会成立的13年后,车祸丧生的人数飙升,在1996年就有6304人魂断公路上。

该委员会成立后的13年,即1990至2002年里,总共有7万零749人死於公路意外,而伤者人数高达53万7689人。

该委员会无法达到目标,以及从1990年至2002年的13年间造成7万条无辜人命的损失、超过半百万人受伤及国家损失超过700亿令吉财物。这个问题的主因,就是当局缺乏政治意愿及内阁部门没负起责任遏止公路惨剧的发生。

自阿都拉出任首相之后,这种惊人的情况没有改善,政府依旧缺乏政治意愿及内阁部门没负起责任来遏止公路惨剧的发生。

因此,单在去年,国内就发生了30万起车祸及有6400人丧命。

武吉干当长巴翻覆惨剧发生后,除了本身及负责的政府高官外,交长把矛头指向每一个人。

首先,公众被告知,肇祸司法面对两张逮捕令及13张未缴付的传票,以及有关巴士公司未拥有川行新山至亚罗士打的准证。然后有报导说,经检调查后发觉,肇祸司机“差不多违反所有交通条例”,他接到的传票数目不只这些,他所驾驶的其他3辆交通工具,也接到至少39张传票。

如果45个月前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能获得各有关当局的重视,包括交长能够定期检查有关措施的落实,那么2003年11月30日的立卑惨剧发生之后,高渊及武吉干当惨剧根本就不会再发生。

我们不缺少遏止公路惨剧的方法,唯一缺乏的就是落实这些方法的政治意愿及责任感。

政府应针对夺去20条人命的武吉干当长巴翻覆惨剧进行公开调查,以了解为何当局未从45个月前立卑巴士14人身亡惨案吸取教训,以及要有关当局及负责人负起相关的责任。

在目前,除了自己及负责道路安全的高官外,陈广才把矛头指向每一个人,而人人都知道,陈广才在过去45个月由于无法扮演好其部门的角色,而失去公信力、权威及正当性。

武吉干当惨剧发生后,他警人说,若一辆巴士涉及致命车祸,全公司的巴士将必须停驶。

这是可行与实际的解决方案,还是矫枉过正的反应?或者更糟的是,这项建议只是志在引起全国哗然,以转移人民对交长及高官们必须对惨剧发生负起全责的视线?

如果一辆巴士涉及死亡车祸,全公司的巴士就必须停驶,那么陈广才是否接受,如果类似武吉干当惨剧发生,交通部长必须引咎辞职?

Posted in 交通, 良好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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