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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阁须查明为何没有贪污警官落网

首相阿都拉应在明天的内阁会议上,提呈国内最著名全国警察总长敦哈聂夫在其《星报》星期天的专栏文章——《监守自盗》。哈聂夫在文章中痛责国内3个“极其重要机构”——警察部队、反贪污局和总检察长署的差劲表现和失责。

哈聂夫在其专栏中提到,他曾向由他担任署理主席的皇家警察调查委员会指出,“警方贪腐问题极为猖獗,一名非常资深的反贪污局官员曾私下向我和另一名警方退休高官透露,只要严格单凭他们的生活方式,高达40%的高级警官可以在无需进一步调查的情况下被逮捕”。

他写道:

“一名州总警长能够拥有总值1800万令吉的身家。我和我的朋友看着警方在贪腐泥沼中越陷越深。”

“那只是日常谈话,但这番高尔夫球场上的嘲讽话语却让退役的警方官员感到无地自容;而我们甚至为这些被揭露的真相和所牵连的一切感到十分震惊。我们服务多年的警队,一支为我们带来这么多经验,以及付出这么多努力,为我们带来无上荣耀的警队,是否会在预期中的反贪污局行动中被摧毁?”

“我还是忍不住想对反贪污局官员说,他的确在执行其任务,而他的反贪腐斗争是我国最重要的一场战役。不过,我希望他能有效地杜绝贪腐,同时不至于毁掉长期为国服务的马来西亚皇家警察。”

哈聂夫担心马来西亚皇家警察将因“有效地杜绝贪腐”的运动中蒙受巨大损毁,已证明是完全错误的,因为自2005年5月公布皇家警察委员会报告书后,高官贪腐而不受惩罚的文化继续蔓延,而那些“只要严格单凭他们的生活方式,就能在无需进一步调查的情况下被逮捕”的1400名高级警官,没有一人会被逮捕和被提控。

皇家警察委员会报告书指出,马来西亚皇家警察在2004年共有9万256名警员,其中3千502名各阶高级警官隶属警长以上,即:

全国警察总长(IGP) 1名
全国副警察总长(DIG) 1名
总监(CP) 6名
副总监(DCP) 18名
第一高级助理总监(SAC I) 27名
第二高级助理总监(SAC II) 56名
助理总监(ACP) 148名
警监(SUPT) 376名
副警监(DSP) 792名
助理警监(ASP) 2,077名

总数 3,502名

若“只要严格单凭他们的生活方式,高达40%的高级警官可以在无需进一步调查的情况下被逮捕”,我们是在探讨一个惊人数字——3502名从助理警监到全国警察总长的高级警官当中,涉及者高达1400名。

内阁明天是否准备要求反贪污局解释,为何在首相将铲除贪腐列为其最高议程的过去45个月来,反贪污局却无法逮捕1400名高级警官中的任何一人?

或者内阁部长不敢质问反贪污局,是因为他们也害怕遭遇同样的控告,而致使他们“只要严格单凭他们的生活方式下,也能在无需进一步调查的情况下被逮捕”?

若内阁完全回避哈聂夫在其《星报》星期天专栏针对3个“极其重要机构”所作出的指控,那么内阁将被视为失责,因为在我国内阁制度政府中,制止警方、反贪污局和总检察长署三造贪腐的最终责任必须由内阁承担。

若内阁是爱国的,那么内阁明天就不能逃避责任,以为国家庆祝独立建国50周年之际作出正确和适当的决定。而所有部长亦不能以“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默不吭声”来逃避责任。

内阁明天所必须达致的正确、适当与爱国的任务是制定两项政策性决定,让我国独立建国50周年庆典深具历史性、有意义和值得全体国人纪念。一,成立由皇家警察委员会所建议的“独立警队投诉和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二,让反贪污局完全独立,不再隶属首相署,只向国会负责而非听命于当今掌权者。

国会廉正特选委员会将在明天早上10时于怡保(霹雳州议会)和星期四早上10时于亚罗士打(吉打州议会)举办两场公听会,以吸取公众关于贪腐和国家廉正大蓝图的看法与意见回馈。这将提供机会让国人表达他们对贪腐和廉政的各种问题和挑战的想法。

Posted in 警察, 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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