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的任期在9月截止之后便会延长,但是到底他何时才会认真看待罪案率的上升,以及承诺警方将会启动一项降低罪案计划(这项计划在防范罪案方面的功效能够每月公开监察)?
当警察皇家调查委员会在2005年5月提呈其最后报告时,它指出马来西亚作为一个安全国家的形象已经因为过去数年罪案率“戏剧性的上升”而受到“严重损坏”,以及“一般国人、经商领域和外国投资者都对现有的状况与越来越表示关注”。
警察皇家调查委员会警告说:“如果情况继续恶化,那么这将会对马来西亚的社会和经济带来巨大的影响。”
该委员会是针对我国犯罪率自1997年的12万1176宗,“戏剧性的上升”至2004年的14万6455宗,即在短短8年内剧增了29%。
为此,该调查委员会建议实施一项持续性的全国打击犯罪运动,“直到国内罪案达到不再令人震惊的程度”。
虽然该调查委员会并没有说明究竟何种程度的罪案为“不再令人震惊”,但是调查委员会亦建议一项迫切的目标——在报告书出炉后的首12个月期限内“将罪案降低至少20%”。
警察皇家调查委员会相信知悉警方的目标是每年降低5%犯罪率,不过对其最安全的假设应该是,“不再令人震惊”的犯罪率必须是在调查委员会报告书出炉后的首12个月期限内降低20%,然后每年再继续降低5%犯罪率。
这将意味着,2005年的犯罪率应为2004年15万6455宗的犯罪率下降20%,进而在接下来的2006年及2007年每年降低5%。这相等于在2005年至2007年的犯罪率应该分别为12万5164宗、11万8905宗及11万2960宗。
问题是,警方在打击犯罪方面究竟是沿用何种标准?是调查委员会所提出在12个月内降低20%犯罪率的建议,还是警方自己定下每年降低5%犯罪率的目标?
在该调查委员会报告书出炉后,警方不仅完全无法让犯罪率降低至不再令国人、游客及投资者“震惊”的程度,反之国内犯罪率却直线上升——从2004年的15万6455宗案例,激增9.7%至2005年的17万1604宗,在2006年进一步飙升15.7%至19万8622宗!若把2007年全年犯罪率和首6个月犯罪率的5.11%相若,那么2007年的犯罪率将创下20万8772宗的新高!
警方不但无法将2004年15万6455宗的犯罪率降低至一个“不再令人震惊”的程度,反而让今年的罪案突破20万大关,相等于自2004年以来暴增约30%。这和委员会所预期在2007年将犯罪率降低至11万2960宗的目标相比,其差距竟然高达近80%!
令人惊讶的是,警方或政府人员无人将犯罪率的激增视为警钟,并把它构成对国人生活素质、旅游业及投资环境的威胁。
警方是否只热衷于警察皇家调查委员会在“物质”方面的建议,而忽略了其中最重要的建议,既打造世界级专业警队服务、维持低罪案率并扫除罪案恐惧感?
在其全国警察总长的任期被延长后,慕沙哈山被寄予厚望打造一支有能力维持低罪案率及扫除罪案恐惧感的警队。
全国警察总长是否已准备率先提出警示,承认如今高企的犯罪率是完全无法被接受的,并重新实施皇家警察委员会的建议,以期达到在未来的12个月期限内将每个类别的犯罪率降低20%?
在首相阿都拉于本月初宣布延长其任期后,这是慕沙哈山担任全国警察总长的挑战。慕沙哈山是否愿意接受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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