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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元首御词(三):阿都拉没新政策、没新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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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阿都拉政府第三次的常年性政策演辞,今年的元首施政御词令人感到失望,因为阿都拉即没新的政策或立法计划,以兑现他耽搁了40个月的“有效率、清廉、不贪污、负责任、透明化、公正、民主及进步的施政承诺。

我在上周公开促请首相亲自出席国会问答环节,以请他“公布他过去40个月的改革承诺进展报告,突出其中的失败或乏善可陈的因素,以及他要如何说服对他没坐言起行地兑现改革承诺感到大失所望的国人”。

这是因为他的政府让国人大失所望,没言行一致地兑现他上台时所许下的改革承诺。

这是向首相个人所提出的问题,也只有首相本身才能回答,因为这涉及当初他出任首相,以及在2004年大选让他赢得高达91%的国会议席时,所许下的承诺。这不能授权予另一名部长来回答,不管是首相署部长纳兹里,甚至是副首相纳吉,皆不能代表首相回答。

但是结果并非如此。尽管阿都拉在周一促请国阵后座议员俱乐部展示“特出”的表现,以恢复国会当年的光辉日子,来配合国家独立50周年国庆。但大家看不到这种“光辉日子”,因为:第一,国阵拥有高达91%的国会多数席位;及第二,即使向首相本身提出询问,他都不出席国会作答。

我相信,若有类似属于针对首相个人性质的询问,4名前任首相:东姑阿都拉曼、敦拉萨、敦胡先翁和敦马哈迪,皆不会避而不答或另行授权其他代表作答。

首相阿都拉缺席国会的背后意义形同承认,他在过去40个月来,在兑现本身的改革承诺方面,并没有任何显著表现可以让国会和国人检视,否则他不会授权其他部长代他回答有关询问。

在首相本身缺席国会而不亲自回答类似特定个人性质的问题后,意味着人民将无法得到满意的答复。但首相署部长纳兹里代为回答的答案更加令人感到失望。他完全漠视当初阿都拉出任首相,以及在2004年大选所许下的改革承诺及议程,这形同阿都拉的承诺完全不曾存在一般。

我因此在提出附加询问时,抗议纳兹里否认阿都拉的改革承诺及议程,并形同这些承诺完全不曾存在似的。我也因此而形容纳兹里像大卫考戴菲那般的政治魔术师,不过这却让纳兹里及一些媒体误解我是在形容首相本人。

上个星期,首相在国阵最高理事会议后宣布“2057年使命”,以确保独立后及2020年宏愿达致后,各领域获得持续发展。他表示,“2057年使命”将成为我国另一个50年的发展指南。

当国人对能否达致2020年宏愿感到质疑时,阿都拉的2004年使命显然早已宣告失败,而国阵最高理事会在这个时候提出拟定“2057年使命”的政策性决定,不免让人觉得是天方夜谭。

在阿都拉炫耀地展示“2057年使命”的国家未来50年发展指南前,他应该先落实2004年的使命。阿都拉在2004年大选中向国人承诺,要建立一个有效率、清廉、不贪污、负责任、透明化、公正、民主、进步和准备听取人民讲真话的政府。

若阿都拉要言行一致地履行他在过去40个月所耽搁的改革承诺,以及维护他在2004年3月大选赢得91%的国会议席所展现的公信力及合法性,阿都拉应该将下列三项领域列为政府政策和立法方面的首要事项:

第一,肃贪前线。

当阿都拉在2003年11月出任第五任首相时,誓言要把肃贪列为首要议程,并表明对贪污的“零度容忍”。

为记下他出任首相满3个月,阿都拉在接受主流报章总编们的专访时重申,他的当务之急是要改变国人的思维,以第一流的思维配合第一流的建设,这包括铲除公共领域及私人界的贪污行径。

在阿都拉担任首相的第100天,他在2004年2月10日举行的剑桥基金会上致词时表示:“我担任首相的首100天已经显示我的理念声明。我们现在要去实践及坐言起行。”

然而,在2004年3月赢得91%的国会议席后,阿都拉显然忘了他对贪污的“零度容忍”宣言,也忘了他把肃贪列为其政府当务之急的誓言。他担任首相首100天的“理念声明”,在后来的1136天至今仍旧是“声明”而已,亳无任何“坐言起行”的迹象。

就在阿都拉扬言要“坐言起行”以肃贪的40个月后,我国正面对在反贪污局成立40年历史以来,以及国家50年建国史上最严重的国家廉政危机。我国在过去两周里突然并发了连串贪污丑闻,即:

• 反贪污局总监袓基菲里面对严重的贪腐指控;
• 国安部副部长佐哈里涉嫌“以金钱换自由”的贪污丑闻,而面对严重贪腐指控;及
• 首席大法官阿末法鲁兹严厉指控有些法官受贿。

自阿都拉接任首相后,马来西亚在国际上的反贪污印象日益下滑。

单单在上周,就出现许多对我国及阿都拉政府不利的消息。

驻香港的政治经济风险顾问公司(PERC)每年会向一群在亚洲工作的外国人抽样作贪污印象调查。该调查公司刚公布的2007年亚洲清廉指数调查结果,对关心国家廉政、良好施政及国际竞争力的国人无疑是一个坏消息。

政治经济风险顾问公司的评分方式以零分为最清廉、满分10分为最贪腐;马来西亚的清廉指数获得6.25分,在亚洲排名第六。

在1996年,马来西亚获得5.00分,排名第四,反映出我国在这些年来的贪污情况日益猖獗。

由于政治经济风险顾问公司的常年清廉调查报告,将被国际透明组织作为其常年贪污印象指数的其中一项调查参考,而政治经济风险顾问公司今年的调查结果是一项很坏的消息,因为这提前警告马来西亚将在欢庆建国独立50周年之余,亦在2007年的国际透明组织贪污印象指数中,朝第50名下滑。

在过去4年里,马来西亚在国际透明组织的常年贪污印象指数排名,从2003年的第37名跌至2006年的第44名。阿都拉在2004年5月推介国家廉政大蓝图,其目的是要让马来西亚于5年内在该项印象指数中至少进步至第30名。但随着我国在2006年的排名跌至第44名,阿都拉的大蓝图显得荒谬无比。

PERC的调查报告带来许多无情的警告,即由於大马没有改善良好施政指标,尤其是肃贪无力,而将在国际竞争力上日益落他国。

大马在亚洲及国际的贪污排名将进一步下跌,甚至会输给中国及印度,将是指日可待的事。

在1996年,中国得分8及在亚洲排名12,但中国目前大幅改善至第7,得分6.29,与大马的6.25分差别仅有一个马鼻,即0.04分。印度在1996年时居第8及得分6.86,尽管印度目前排名第9,但她的得分是6.67,仅比大马差了0.42分。

如果大马仍不认真的落实肃贪措施,我们不久後将输给中国及印度,如果大马在将来的国际贪腐调查结果中的排名,竟然不如中国及印度,对大马而言无疑是一项国耻,甚至是国难!

国会必须严正地处理及辩论国家史上空前严重的贪污危机,它已经令民众对受付托肃贪的机构,如反贪污局的廉正失去信心。

在过去39年里,反贪污局一直被视为“纸老虎”,即使在阿都拉当权後,也只敢对付“江鱼仔”,不敢动“大白鲨”一根寒毛,18尾“大鱼”至今还在法网外消遥自在即可见一斑。

反贪污局已经出轨了,因为目前人民对它的怀疑,不再仅限於其处理“高官”贪腐的糟糕效率与能力令大马在过去12年里,在国际透明组织的贪污印象指数跌了21个排名,从1995年的23大幅下滑至2006年的44。

随着该局总监本身被指控涉嫌贪腐後,40年来的头一遭,国人对反贪污局的质疑,目前已进入其核心目标与灵魂,即该局本身的操守与廉洁。

从以下情景中,大家可以看到贪污问题之严重性:

问题1:谁调查反贪污局总监拿督斯里袓基菲里面对的严重贪污指控?

答:警方。

问题2:谁调查国安部副部长拿督佐哈里面对的“出售自由”严重贪污指控?

答:反贪污局。

问题3:反贪污局在一方,而警方及国安部在另一方,是否会官官相护,互相替对方洗脱罪名?

谁能肯定答案是否定的?其实,大部份的国人是否将会说“不”,而非“是”?

除非大多数国人对第3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不,否则意味着大马受付托肃贪及维护法治的机构,即反贪污局丶警方及总检察长署面对非严重的廉政问题。

如果阿都拉有心要兑现他的“零度容忍贪污”承诺,他至少应在国家元首施政御词中,以具体的方式致力於肃贪,即:

• 成立一个皇家委员会调查反贪污局及为何贪污情况在过去3年里没有改善反而恶化,以及政府领袖,包括部长在内公开呈报财产。
• 立法让反贪污局全面自主,不再隶属首相署及完全独立,而只向国会负责。
• 反贪污局总监请假至该局前高官,即吹哨人南里对他的严重贪腐指控调查结果出炉为止。

尽管御词中有强调“灌输廉政及铲除贪污与滥权必须加倍努力”,但我们看不到政府采取上述主动。在2004年大选赢得91%国会议席及经过40个月後,“意向声明”早已逾期,目前是行动与拿出成绩的时候。

在反贪污局总监受警方调查的时候,该局没独立与专业的行事,反而极不寻常地选择性公布一些旨在替其总监洗清罪名的信息,即公布袓基菲里担任公职时的各项资产呈报。

这使我想起我曾在2005年7月质问反贪污局,为何在调查後,它没采取行动对付前沙巴首席部长兼联邦土地及合作社部长拿督斯里乌苏苏甘,尤其是他如何取得巨额财富,而有能力在退出政坛1年後进行1亿5870万令吉的豪赌,并输了3160万令吉,同时除了欠下伦敦1间赌馆710万令吉外,也欠下英国其他及其他国家,如澳洲赌馆大笔赌债。

我曾指出,在乌苏担任各项公职,从1986年的副工程部长到1999至2001年的沙巴首长的15年期间,向首相呈报资产至少4次。

这4次的呈报,应作为反贪污局展开彻底调查,以确定乌苏是否贪污及非法的敛财,而能拥有数额庞大的财富来在退休的1年後,在伦敦及澳洲的赌馆豪赌。

或者政府中的政治领袖或高层公务员的资产呈报如此无法让人满意及充满缺陷,以至在促进国家廉政与肃贪上亳无助益?因此,政治及公务员高官呈报财产的有效性也应受皇家委员会的调查。

公众对政府机构的廉正失去信心的危机,目前已经蔓延到国会廉政遴选委员会,因为它的多数成员在昨天召开的会议中,决定取消原订在明天举行的袓基菲里南里听证会。

我受到国会议会常规所限制,不能透露该委员会昨天的会议情形,但这不能隐瞒我对这种新发展的深深失望及带来的公众负面反应。即如我在部落格中说的,我在深入考虑,是否应继续成为该委员会的成员。

我希望政府在施政御词中作出的第2项新政策性主动是警方改革,尤其是成立警方投诉及违例委员会(IPCMC),而宣布有关法案将在本次国会会议 3读通过,因为罪案发生率日益飙升,以及民众对警方实现警察皇家委员会125项建而成为一支有效丶不贪污及提供世界级服务的警队来打击罪案丶维护法治与秩序,并尊重人权的能力日益缺乏信心。

国内的犯罪率日益恶化,罪案起数从2003年的15万6315起暴升至2006年的22万6836起,在过去3年里剧升了45.1%,而警方曾设下每年降低5%犯罪指数的目标!

在过去3年里,暴力罪案剧升85.8%,从2003年的2万2790起上升至去年的4万2343起,其中强奸案上升率最高而达65.5%,到了去年平均每天有6.7名女性被强奸的地步,而在2003年时时平均每天只有4人。在2003年,平均每人有1.5人被谋杀,但在去年则恶化至平均每天1.65人。

我要提醒首相,要他兑现40个月前出任首相时,向国人所许下的承诺是保证他的政府将减少罪案,使国人在街上丶公众场所及住家都感到安全,然而目前国人在他担任首相後,更觉得不安全。

阿都拉在过去7年来一直是直接掌管警方的部长,目前是他对国内治案情况异常恶化负起个人责任的时候,他应亲自领导打击罪案的运动,并以停止拖延成立打造一支有效率丶不贪污丶专业及提供世界级服务警队的独立警方投诉及违例委员会(IPCMC)作为开端。

警方打击罪案的失败,从前槟州总警长拿督马骐骝在上个月被杀害及前全国刑事调查总监拿督弗兹沙阿里在莎亚南的住家遭爆窃鲜明暴露出来。

马骐骝是前国会议员(82岁),若非沦为国内犯罪浪潮高涨下的最新受害者,他应可以再活上10年。

可悲的是,当年首屈一指的罪案克星,在晚年时却被罪案所克。

这不应是前罪犯克星及前州总警长的去世方式,这令他在人生全盛期打击罪犯及使国人有安全感所作出的贡献沦为笑柄。

马氏的不幸悲剧,发出了一项明确的讯息,即在大马的街上丶公共场所或私人住宅内,没有人是安全的。如果一名前罪犯克星及前州总警长会在自己家中遭冷血杀害,谁在大马是安全的?

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慕沙哈山说,马氏是他的前上司及良师益友,他宣布将成立一支特工队捉拿有关5名疑为外劳的劫匪。这个特工队有成果吗?

国人要杀害马氏的凶徒落网及面对法律制裁,国人同时也要所有在去年干下604起谋杀案丶2435起强奸案丶68起持械抢劫案丶2658起没持械集体抢劫案丶247起持军火抢劫案及1万8446起没持械抢劫案的凶徒落网及面对法律制裁。警方是否将针对每一起严重暴力罪案成立特工队查案?

警察皇家委员会在2005年5月提出的报告中指出,大马皇家警察未能向人民呈现正面形象,并形容民众对警方的信心“很低”。

它说:“许多民众及商界眼中的警队,与警队扬言成做到的一切背道而驰。警队一般上被视为无效率丶不具爱心丶无能遏止罪案及贪污至一个显着的程度。大家广泛担心人权被蹂躝,以及警队在民众眼中不透明或不负责任。”

一切都没改变。如有的话,仅是民众对警队的印象及信心已跌至空前低点。

警察皇家委员会促当局优先打击罪案,直到犯罪率被降低至不再让人恐慌为止。它建议“作为一项立即措施,警队应订下这份报告获得接纳与落实後的12个月内,即2006年5月之前,把各项罪案的犯罪率至少降低20%的目标。”

结果,在报告出炉的首12个月内,犯罪率不仅没降低20%,反而在过去3年里,暴力罪案上升了85.8%,从2003年的2万2790起上升至2006年的4万2343起!

在去年8月,任期最长的前全国总警长敦哈聂夫奥马(从1974年6月到1994年1月担任全国总警长)在其星报周日专栏上以“罪案与我们的生活素质”为题,道出了大马的概况,即国人广泛担心自身及家人在街道及公共场所中的安全。

他形容他及家人如何的担心他在街道及公共场所中的安全。

我们是否要等到下一个大人物或超级大人物沦为罪案受害者後,警方才会有所行动,过後又很快的不了了之?

国人要的是如警察皇家委员会所建议的一项全面性的有效率丶不贪污丶专业及提供世界级服务警队的大蓝图,以降低犯罪率及恢复我国街道丶公共场所及私人住宅对国人丶游客及投资者的安全。

警方及政府是否准备拿出政治意愿来确保马氏的去世,标志着是警方向罪犯宣战的公信力之最低点。

别让马氏的性命白白牺牲。让马氏的去世激起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走惰性及警方不再反对成立独立警方投诉与违例委员会(IPCMC),因为这委员会旨在打造出一支提供世界级服务的警队,以及具有降低犯罪率丶铲除贪污及尊重人权的3重目标。

国安部副部长拿督佐哈里涉嫌收贿550万令吉後释放紧急法令下被扣者丑闻,更将警方及国安部长的公信力拉到新低点。

兼任国安部长的阿都拉公开谴责佐哈里,叫後者只应对他的收贿指控作辩护,而非指责他人,这又是一项打击民众对负责国家治安与秩序队伍之效率丶专业精神与廉正信心的做法。

针对反贪污局调查佐哈里被指控收贿超过500万令吉以释放至少3名在紧急法令下被扣留黑帮头子问题,阿都拉的回应-“现在有指控,逐一回答这些指控。不必指责他人。只答覆所有的问题。”,这引起了许多疑问,包括:

第一, 为何阿都拉花上两周时间後才作出这种回应,他应在最迟24小时内回应。
第二, 阿都拉的不寻常的评论,证明他不满意佐哈里对互联网上暗示他收贿550万令吉後将一些在紧急法令下的被扣者释放之“出售自由”丑闻所作出的反应。

佐哈里与警方显然地互相指责对方,而佐哈里大声指他是无辜的,并归咎於警方粗心马虎及以紧急法令作为“扣留那些没有足够犯罪证据的嫌犯之捷径”。

有鉴於首相兼国安部长不满意佐哈里的公开回应,副国安部长应在周二向国会提呈一项部长级声明,以全盘交待他的5500万令吉“出售自由”丑闻之反驳。在首相不满意他的公开解释之下,佐哈里多担任一天副国安部长都将引人反感及他已无立足之地。

我希望政府在施政御词中作出的第2项新政策性主动是有关阿都拉要领导一个开明丶负责任与透明化政府的承诺,尤其是政府应推出一项资讯自由法令来取代官方机密法令的承诺。政府也应确定会将所有私营化合约,包括大道及水供的合约解密,让国人能加以审阅。

工程部长拿督斯里三美威鲁最近很愤怒与伤心。在2月25日的新海峡时报封面上出现了显着的标题“工部部长,仍对被指“吸血”而耿耿於怀,说我不是达古拉(Dracula)。

三美诬指我说他是吸血僵尸达古拉。

他说:“林吉祥说我吸血。他是间接的说我是达古拉。只有达古拉才吸血。一个到了这种年龄及经验的男人及政治人物,在说其他人时应较有文化。“

我说他“嗜血”(bloodthirsty),我承认与维持这说法。但我不曾说他是达古拉。如果他说他是达古拉,那是他自己的事!

我要在国会里重申,我在2月3日发表声明时,我脑海中完全没有想到“达古拉”,我曾时质问他为何突然间如此 “嗜血”,以至要揭发保证环城大道公司(Litrak)赚大钱的白蒲大道(LDP)特许合约的4名反对党领袖,即公正党的丹斯里卡力与蔡添强丶行动党的刘天球及回教党的哈达博士被判坐监才感到满足?

我当时的声明如下:

“他们4人犯了甚麽错,而被视为“大道劫匪”,以及必须面对如果在官方机密法令(OSA)下被提控,同时在未经授权下公开官方机密的罪名一旦成立,将被强制坐监至少1年的严刑峻罚?

他们的所作所为是否形同破坏或危害国家经济丶颠覆国家安全或暗地里破坏国家稳定?

即使三美提出最具创意的理由,我都不认为他能够拿出表面证据证明这4人公布LDP合约是犯下严重的罪行。

回顾LDP合约被揭发时的媒体报导,只不过是:

• “一面倒而未基於人民的利益”。
• 让特许经营者持续鸠收过路费,无论它赚钱或亏损。
• 政府在该合约上的权力有限,因为无论已经鸠收了多少过路费,特许经营者可以持续鸠收过路费。

揭露这些内情,是否已经动摇政府丶社会及国家的根基,而必须出动苛刻及打压性的法律来向这4人施加至少1年的监禁?

其实,即使不看有关合约内容,感觉敏锐的国人都猜想得到有关内容是一面倒的。

目前的问题是,为何三美如此的“嗜血”,以至篡夺总检察长的权力,或在大道特许合约及OSA提控方自封为超级总检察长?为何他一定要“他们必须付出代价”?

三美应了解,任何人在OSA下被提控及被判罪名成立,将被强制坐监至少1年,无论有关罪行是否严重或轻微,也不管有无动机,不论是出卖国防机密的叛国行径或是在履行高度的爱国精神来维护负责任丶透明化及廉政以及揭发贪污与滥权,都一律难逃囹圄之灾。

因此,三美是少数尚在位及必须对我国这项极之可耻丶不民主丶打压丶苛刻与险恶法令负责的部长之一,在1986年修正的官方机密法令明文规定,一旦被判罪名成立,触犯者无论罪行是否严重或动机是否纯正,都必须至少被监禁1年。”

要4名反对党领袖在OSA下坐监至少1年,对特许公司丶股市分析员及评估机构自由使用大道合约的“官方机密”来抬高股票丶货款及债券价格做法却视若无睹,三美的“嗜血”争论已站不住脚。

三美能否为他那种只想以OSA对付为公众利而吹哨的人,而不是对付牟私者的糟糕心态自圆其说?

我欢迎三美最近“改过自新”,扮演改革者的角色,而倡议政府开明丶负责任与透明,要内阁将大道合约解密。

让我告诉三美,他不能从自称的达古拉变成圣人,除非他对本身较早时硬要4名揭密的反对党领袖至少坐监1年的“嗜血”做法道歉。

在悔过後,他必须公开在内阁中倡议,所有针对OSA的调查及提控,包括对付有关4名反对党领袖的行动马上停止,直到OSA被废除,改以一项资讯自由法令取而代之为止。

但是,政府不但没有揭开不利於开明丶负责任丶透明化及良好施政的神密面纱,反而有开倒车之势,这也应停止,因为新海峡时报在3月11日报导说,OSA的概括范围将扩大至一些与承包商索取额外政府计划基金相关的文件,如:

• 负责监督政府计划官员的评估报告;
• 政府索偿委员会的评论;
• 索偿委员会的会议记录;
• 记录索偿委员会决定的文件;及
• 建议付出优惠付款的文件。

然而,我原本希望政府会在施政御词中至少提出肃贪丶警方改革及资讯自由的新主动,但目前证明,政府在未来一年里根本就无意落实这些措施。
在过去39年里,反贪污局一直被视为“纸老虎”,即使在阿都拉当权後,也只敢对付“江鱼仔”,不敢动“大白鲨”一根寒毛,18尾“大鱼”至今还在法网外消遥自在即可见一斑。

反贪污局已经出轨了,因为目前人民对它的怀疑,不再仅限於其处理“高官”贪腐的糟糕效率与能力令大马在过去12年里,在国际透明组织的贪污印象指数跌了21个排名,从1995年的23大幅下滑至2006年的44。

随着该局总监本身被指控涉嫌贪腐後,40年来的头一遭,国人对反贪污局的质疑,目前已进入其核心目标与灵魂,即该局本身的操守与廉洁

Posted in 国会, 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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