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要国会关注马来西亚人民透过部落格所抒发的言论,有违当今政府闭门造车的本质,尤其是当国内安全部警告国内主流媒体勿引述及刊载互联网和部落格上的“反政府”文章。
虽然寄出警告公函给主流媒体的国安部刊物控制与可兰经本单位高级官员仄丁尤索夫澄清,他的函件是“要求”,而非“下令”,但这并没有多大的分别。有关报章也被提醒,出版准证的第11项条件规定他们“遵照及不违反”国安部所发出的指示。
“请留意,阁下在出版准证的第11项条件下受提醒,出版准证的条规规定准证持有人,必须时时遵照及不违反国安部所发出的指示。”
仄丁表示,国安部不要报章使人民相信来自互联网上的一切讯息。
使人民相信主流媒体,且不信互联网和部落格的文章,是国安部的份内事吗?尝试影响主流媒体及广大人民不相信互联网和部落格文章的举动,岂非违反了马来西亚政府在1996年推展多媒体超级走廊时,向全世界宣布政府不会干涉互联网内容的保证协约?
其实,政府对互联网采取这种立场,岂非背弃知识型经济及资讯通讯工艺的趋势?
政府是否会支持互联网和部落格揭露主流媒体的谎言,尤其是针对在野党、异议人士及马来西亚人民所作出的谎言?
尽管互联网和部落格有利于促进资讯社会及知识型经济,但是国安部是否有意捍卫真相和多元化的舆论与意见,还是成为执政党用来打压异议及封锁不利于执政党消息的工具?
政府控制的主流媒体一直以来都错误报道在野党的消息,或针对在野党而散布不确实消息,特别是在大选竞选期间。
我们没必要揭开马来西亚主流媒体过去黑暗与可耻的旧账,因为目前还有很多例子可以证明主流媒体并非一个坚持真理与德行的典范。
在2007年3月5日的《马来西亚前锋报》封面报道,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慕沙哈山发表“我要反贪污局调查佐哈里”的谈话。而慕沙哈山却一口否定他曾说过这番话。
在一项仅在《马新社》刊载的声明中,慕沙哈山表示,他之前未曾接受任何访问,也不曾发表任何如有关新闻中所刊载的谈话。
由鲁海迪尼所报导的相关新闻,指慕沙曾表示他不想牵扯与国安部副部长拿督佐哈里争辩。较早前,佐哈里指责警方没有提供足够证据,以及没有适当调查在紧急法令下被扣留的嫌犯。
据报导,慕沙哈山呼吁反贪污局进行一项公平的调查,以确定在佐哈里被指控受贿500万令吉后将紧急法令下被扣的嫌犯释放的指控事件中,究竟谁是谁非。
我们应该相信谁?是清楚在报道上署名的《马来西亚前锋报》记者鲁海迪尼,或是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
我选择相信鲁海迪尼,原因有两个:
第一,《马来西亚前锋报》的封面报道以问答方式报导慕沙哈山的专访,这是难以凭空捏造的报导。鲁海迪尼显然曾以录音的方式访问过慕沙哈山。
第二,若鲁海迪尼在报导中捏造新闻,那慕沙哈山应把他列为不受欢迎人物,并禁止他采访和联络警方。
但是,慕沙哈山却仍旧接待鲁海迪尼,结果隔天的《马来西亚前锋报》出现另一则封面且具署名的报道:“警方调查嫌犯—确定在紧急法令下扣留可以获释—慕沙”。
国安部刊物控制单位是否认真的关注主流媒体所刊载的新闻真假,或只是担心互联网和部落格文章的影响力越来越大?
国安部企图箝制和束缚主流媒体,特别是国安部副部长胡亚桥以“太上总编辑”的身份自居,并时常致电给中文报总编们。这种做法应该受到严厉谴责,必须立即停止这种举动,并应以收回仄丁向主流媒体所发出的指示,作为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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