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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纳吉废除《印刷机与出版法令》而非仅仅提出修正案

我们欢迎《印刷机与出版法令》修正案中删除报纸每年更新准证条文,以及增加允许司法覆核部长权力的条文。

但是,在国会囫囵吞枣通过《印刷机与出版法令》,不但在非常有限的时间内未能充分展开辩论,这份修正案更是在没有谘询过相关各造的情况下,于周三提上国会。此举令人质疑,首相纳吉欲追求政治转型,将我国打造成为全球“最佳民主”的诚意到底有几许?

假设纳吉认真要将马来西亚最佳民主国,则修正这个压制媒体的恶法不过是“婴儿学步”而已,我们要的是彻底废除《印刷机与出版法令》,现有的其他法令应付媒体遭滥用的状况绰绰有馀。

上个月,首相自称其上任三年以来,国际普遍认同我国媒体更加自由。这根本就是老王卖瓜。

没错,根据国际监督组织,无疆界记者的统计,2011/2012年马来西亚媒体自由指数排名从2010年的141位爬升19个位置,来到122名。

但这可不是纳吉在他三年任内“转型”所带来的结果;事实上,马来西亚在2011年的媒体自由表现要比过去更差,得分要比前一年更低。

马来西亚得分更低但排名却往前,还得感谢其他国家直直落的排名,像是邻国印尼因为暴力对付报纸,排名直落29名。

马来西亚的媒体自由得分距离亚洲国家十万八千里远,如日本在179个国家当中排名22,亚洲当中排名第二的香港也排在54位。

在纳吉任相过去几年来,发生数宗有碍媒体自由进展的事情,包括:

  • 马来西亚又再拒绝发出报纸出版准证;
  • 一名电视台摄影师因公身亡,当时他正采访由首相署赞助的一项任务,一个原本无须承担如此风险的任务。
  • 《南洋商报》与英文《星报》因为宗教敏感议题遭内政部穷追猛打,而《前锋报》却可以肆无忌惮的煽动种族、宗教紧张情绪;
  • 首要媒体收购新海峡时报集团,首相新闻秘书获委高级编辑职务监督新海峡时报集团的出版品,使媒体拥有及控制权更加集权化。

因此,国内记者组织对于《印刷机与出版法令》修正案丝毫不屑一顾,并且要求彻底废除此法。

独立新闻中心执行总监马思嘉利札就表示,在部长依然有权取消或暂停印刷准证的情况下,媒体还是需要取得印刷准证方能出版。此举意味政府还是能够有效的控制印刷媒体,因为行政单位有权决定何者能够取得准证。

同时,修正案也没有解决大部分马来西亚重要报章为政党控制的问题。

独立新闻中心表示:“应该完全废除《印刷机与出版法令》,理应能够自由出版报章,无须得到政府准证。我们有充足的法律调问对付刊登虚假消息的报纸,不需要部长级的监督。”

新闻从业员职工会秘书长安巴拉干也持同样看法,他指出,印刷媒体已经输了一大截给网络媒体,维持现有法律无法阻止读者的持续下滑。

他说:“修正案不过是龟步向前,我们希望政府不要囫囵吞枣通过这份修正,我们不要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解决方案。”

“报章准证应该完全、毫无条件的废除,假设一份报章或任何记者抵触法律,就让法庭处理。”

试问,政府是否准备满足这些要求,推动真正的媒体自由改革?

【于2012年4月19日(星期四)在国会辩论《印刷机与出版法令(修正案)》】

Posted in 国会, 媒体, 纳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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