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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民联入主布城,将设立皇家调查委员会查实125亿令吉的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丑闻

首先,我在此感谢主办当局邀请我出席拿督李华民的新书《巴生自贸区:遭背叛的国度》推介礼(本书乃与李秀莲合著),同时出席的还有首相纳吉“转型”内阁内最早期的其中一位阁员,拿督翁诗杰。

拿督李华民这本书记录了他在2008年全国大选之后三年,担任巴生港务局主席,“为国服务”,企图撬开巴生自贸区丑闻内幕,将诚信、廉正与良好治理文化推而广之的努力,对此,我不得不赞许拿督李华民的贡献。

解开巴生自贸区丑闻的恐怖真相,这个我曾经形容不只是“一罐的虫子”,而是“一整池的鳄鱼”,将那些必须为如此“滔天大罪”负责的相关人士绳之以法,但是,此工作依然未能完成。

巴生自贸区丑闻可是2008年3月8日全国大选前后在国会里的重要议题。

2007年11月27日,我在国会动议,有鉴于交通部长陈广才否认到底,但说词含糊又推诿责任,拒绝向国会完整交代巴生自贸区丑闻真相,扣他月薪10令吉。

我尝试将这起丑闻掀起的风波化约成五道简单问题,每一项问题我都特别要求陈广才回答“是或否”,假设我所提的不是事实,就否认;假设我所说的乃不可否认的事实,则他必须解释、说明他个人以及政府已经做了什么补救措施。

以下即那五道问题:

  1. 请问,巴生港务局与交通部即使面对总检察署强烈反对,加上财政部建议买价仅每平方尺10令吉的情况下,依然坚持以每平方尺25令吉买下英达岛1000英亩土地,同时内阁也在两项条件底下批准这项计划,即(一)交通部明确保证巴生自贸区计划没有问题能够财务独立自主,无须任何公帑注资;(二)任何涉及1亿令吉的发展成本更动,都需获得内阁点头批准,以上所述是否属实?
  2. 当巴生自贸区的发展成本从11亿令吉膨胀到46亿令吉,必须政府介入救济时,就已抵触第一项条件;与此同时,巴生自贸区发展成本在没有内阁批准之下,从4亿令吉膨胀到28亿令吉,也直接抵触超过1亿令吉发展成本更动,必须要有内阁批准这项条件。
  3. 交通部长违法发出支持信给KDSB这个巴生自贸区一揽子发展公司,方便后者在政府担保底下,发出40亿元债券筹集资金。但交通部长根本没有权力以政府之名发出财务担保,只有财政部长得到内阁批准之后才能这么做。第一封支持信是前一任交通部长敦林良实在2003年5月28日发出,正是林良实担任交通部长的最后一天,至于其他三封则通通以陈广才的名义发出。
  4. 试问,这四封交通部长所发出的支持信是否向市场暗示,政府将担保此计划,而且,内阁在(2007年)年中也追溯认可过去四封由两任财政部长所发出的支持信,导致政府必须为了救济巴生自贸区计划背负46亿令吉债务,请问以上所述是否属实?
  5. 为何至今没有采取行动对付两任交通部长林良实及陈广才,以及那些必须为违法发出支持信负责的官员?

陈广才在国会答覆这项10令吉减薪动议时,他完全无视以上提出直指丑闻核心的五项议题,更不理我抛出的其他议题,包括:

  • 陈广才如何能够自称自己不知道,原来交通部长没有权力发出支持信代表政府担保KDSB发出40亿令吉债券,只有财政部取得内阁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发出支持信一事?如此重要的财政原则,陈广才何以能够自称不知情?他可是在1999年12月至2003年近四年的时间里担任副财长的人物!难道陈广才在此四年间都在浪费时间不学无术,完全没有从副财长职务里学到任何东西?
  • 陈广才为何没有谘询交通部的法律顾问,反而是仰赖部门外的顾问,来确认他是否拥有发出支持信的权限?
  • 为何从2003年5月到2006年12月超过三年时间里面,财政部对于交通部这四封一共担保了40亿令吉债券的支持信一无所知蒙在鼓里,直到2006年12月,财政部才被知会,交通部已经发出上述支持信,政府担保上述债券?这样一个右手不知左手在干什么的政府,难道不令人震惊吗?

2008年全国大选之后,拿督翁诗杰取而代之成为交通部长,也承继了这一系列问题,但不论后308政治海啸的事态发展如何,如普华永道稽查巴生港口自贸区的报告出炉,两名前交通部长林良实及陈广才被控,但我在2007年11月就已在国会抛出的问题,还有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的完整故事依然有待解答。

在首相公开说明他已经指示交通部长“回答任何一方(就巴生港口自贸区丑闻)所提出的问题”之后,我在2009年年中开始针对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每日提出三道问题,在我提出的108道问题中,我曾经询问翁诗杰,为何他误导国会、误导全国上下,否认其两位前任部长林良实、陈广才曾经违法发出支持信给自贸区一揽子发展公司KDSB,代表政府担保该公司发出40亿令吉债券。

现在,翁诗杰已经不在内阁之内,他或许可以给我们一点提示。如李华民新书所述,在普华永道报告出炉之后,首相又于2009年9月宣布设立一个“超级工作小组”,稽查125亿令吉的巴生自贸区丑闻,由政府首席秘书西迪哈山领军。

两年半之后,这个巴生港口自贸区丑闻“超级工作小组”如何了呢?纳吉至今没有释出任何一丁点关于这个工作小组的活动消息或发现进展。

要提醒的是,在所有涉及这起丑闻之母案件中的人当中,只有区区数人遭调查、提控。目前为止,不过就是前巴生港务局主席冯惠珠被控刑事背信,前KDSB首席执行员史蒂芬阿博被控诈骗罪名,BTA建筑公司的绘测师陈森永同样被控诈骗,前KDSB工程师刘进东被控诈骗,前交通部长林良实被控欺骗马来西亚政府,前交通部长陈广才被控欺骗前首相敦阿都拉。

但依李华民新书所示,还有许多涉及这项丑闻的人还没有遭到对付,因此,纳吉应该尽快公开“超级工作小组”的发现,让大众得以找到以下问题的答案:

i. 前任巴生港务局主席陈祖排在“港务局还没有收到内阁正式批准”的情况下,签署总值10亿8800令吉,以“每平方尺25令吉的特别价值计算”,且利息7.5%的LA1合约,他是否应该为此被控上庭?有九年内阁阁员经验,与冯惠珠一起签下这份合约的陈祖排理应知道,“仅在收到正式通令下,方执行内阁决定”是“平常程序”。

ii. 前港务局主席,也是现任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曹智雄,在担任港务局主席期间,同时也是Wijaya集团副主席兼非独立董事长达四个月,利益冲突,他是否应该为此而遭提控?在此期间内,普华永道报告指出,“港务局董事会议纪录并没有显至,拿督曹智雄曾经声明他曾经在(Wijaya集团)董事局内,或回避审议过程”。

iii. 为何只有前KDSB的首席执行员史蒂芬阿博被控?在巴生港务局土地买卖、一揽子发展合约以及发出债券数件事情上中扮演关键角色的Wijaya峇鲁环球公司以及KDSB的大股东张庆信及担任Wijaya乃至于KDSB主席的前巫统财政阿金再比却可以无罪一身轻?

iv. 士文达州议员,也是前鲁姆岛发展合作社( Koperasi Pembangunan Pulau Lumut Bd)主席、巴生港务局董事的拉曼巴力,是否在联邦政府强制取得巴生港口自贸区土地案中,欺瞒鲁姆岛发展合作社成员。

v. 2007年6月身在阿都拉巴达威内阁会议内的纳吉,是否知晓巴生港务局无法负担其长期债务,批准46亿令吉的优惠贷款给巴生港务局。

纳吉自2009年来对巴生港口自贸区丑闻“沈默是金”的态度,根本是对政府转型计划欲消灭贪污的贪污关键成效指标的一大嘲讽。

在首相根本就没有承诺正义解决这起天大丑闻的情况下,我们对马来西亚在国际透明组织贪污印象指数,从2010年的56名跌至2011年的60名一事,丝毫不敢意外。

同时,他的“超级工作小组”缺乏作为又是纳吉从2009年接任首相职务以来的又一项巨大U-turn案例。

在2009年6月普华永道报告出炉之后,我曾经知会国会议长,要求紧急动议,因公中利益之重要性,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调查125亿令吉的巴生自贸区丑闻,我在动议中提及:

“于2009年5月28日公诸于世的普华永道调查巴生港口自贸区丑闻稽查报告,令人难以满意,因其权限被限于“检讨”而非全面调查这起在林良实担任交通部长期间发生的11亿令吉丑闻,如何能够在陈广才于2007年接任交通部长时,翻了四倍,达到46亿令吉,现在又再翻倍增长到74亿5300万令吉,在现任部长任内更朝125亿令吉丑闻数额迈进!”

“尽管首相曾于5月29日公开声明,已经指示交通部长回答任何一方就普华永道稽查报告所提出的问题,而我自5月30日开始,就每日提出三道问题,但至今却无法得到交通部长令人满意的答覆。”

“125亿令吉可不是什么小数目,这可是25亿令吉土著金融丑闻的五倍之大,125亿令吉可以兴建25所5亿令吉的大学、125间每间1亿令吉的医院、31万2500间每间4万元的廉价房屋,或者说2700万马来西亚人每人均分都可得到338令吉!”

“唯有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传召所有涉案前交通部长、港务局主席、港务局成员以及相关交通部、财政部官员前来供证,我们才能将这起‘丑闻中的丑闻’查个水落石出。”

但是,这项动议遭到否决。

在我引介李华民这本新书之际,我仅此提出这道问题:“马来西亚人士否要等到新政府入主布城,才能得知巴生港口自贸区的完整实情,所有须为‘丑闻之母’负责的相关人士才能被绳之以法?”

且让我在此宣布,一旦民联在下届大选入主布城,我们将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将125亿令吉的巴生港口自贸区丑闻查个水落石出。

【于2012年4月17日(星期二)在李华民新书《巴生自贸区:遭背叛的国度》推介礼上发表演说】

Posted in 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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