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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在王弗明担任短短8个月的上议院主席职後,马华不敢要求让马华人选继任 剩餘的2年4个月,以做满3年任期?

拿督王弗明的国会上议院主席在昨天因为连任两届共6年上议员任期届满,而必须卸下上议院主席职。

据知,新任上议院主席将来自巫统,即前瓜拉庇拉国会议员、现任前人民代议士理事会(Mubarak)主席丹斯里阿布查哈。

有鑑于王弗明之前的上议院主席丹斯里哈密,从2003年7月至2009年7月担任足两届6年任期,为何在王弗明担任短短8个月的上议院主席职後,马华不敢要求让马华人选继任 剩餘的2年4个月,以做满3年任期?

这显示出,马华在国阵裡,影响力日暮西山。

首先,为何上议员及上议院主席的委任,应当成官职般,由国阵成员党们瓜分,这已全然违背了独立宪法的条文与精神。

宪法第45(2)条款阐明,委任那些“提供卓越公共服务或在专业、商业、工业、农业、文化活动或社会服务上有优越表现者”为上议员,但大多数受委上议员不符这个要求,或者他们大多数是来自国阵成员党的成员,他们的受委任,是因为无法中选入国会,而必须走後门。

必须关注的是,新任上议院主席是Mubarak的主席,他是极端种族主义的马来土著权威组织(Perkasa)主席的同夥。

由前国、州议员组织的Mubarak之成员们,几时授权阿布查哈当目前向巫统领导层施压的Perkasa的合夥人?

【于2010年4月13日(星期二)在国会下议院辩论2010年首个附加预算案时发表的演词(3)】

Posted in 国会, 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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