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的新内阁在上个星期三首次会议上,针对英蒂拉事件作出了一项值得赞赏的政策议决。英蒂拉的3名孩子——12岁女儿德薇、11岁儿子卡兰及1岁女婴布拉莎娜,在她不知情下被其丈夫巴马纳丹(现为莫哈末利祖安阿都拉)单方面改信回教。
内阁议决,民事婚姻必须交由民事法庭解决,而孩子必须根据父母按民事法结婚时的共同宗教信仰抚养。
内阁也议决,该名被父亲强行带走超过1个月的1岁女婴布拉莎娜必须交还给英蒂拉抚养。
纳兹里表示,负责回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加米尔将负责友好地解决英蒂拉事件,并将布拉莎娜交还给其母亲。
上个星期五,怡保高庭裁决批准英蒂拉重新获得3名孩子的抚养权,同时发出庭令指示巴马纳丹/利祖安必须马上将布拉莎娜归还给英蒂拉,并指示警方全力协助英蒂拉取回该名女婴。
不过,在内阁议决的一个星期后及怡保高庭裁决的96个小时后,英蒂拉依旧天天渴望她的小女儿回来,但是巴马纳丹/利祖安和布拉莎娜似乎一起不见了。
英蒂拉事件致使内阁必须做出一项政策议决,以终止具有争议性的改教事件,因为这不仅将造成严重的不公正,践踏父母的权利及破坏家庭的完整,而且将导致我们多元种族及多元宗教的国家进一步出现严重分歧。
内阁明天必须传达一项明确的讯息,即内阁坚持布拉莎娜事件中的“共同宗教”议决,强调这不是一项能被特权违背的毫无意义的决定,并采取一切步骤立即将布拉莎娜归还给其母亲英蒂拉,同时将这项政策议决纳入任何必要的法律及行政后续行动。
《新海峡时报》今天刊登本地大学一名回教理论及哲学学者,题为“没有宗教基础为女婴改教”的读者来函,应该提呈给明天的内阁会议,以加强内阁上个星期议决的论述,并采取一切步骤将布拉莎娜归还给英蒂拉。
这篇由国民大学回教研究学院宗教理论及哲学系副教授依布拉欣阿布巴卡博士撰写的文章,表达其强烈意见,认为巴马纳丹/利祖安应该将布拉莎娜归还给其兴都教徒母亲,并表示若巴马纳丹不归还布拉莎娜,那他将是一个恶劣的回教徒。他甚至建议,若巴马纳丹在怡保高庭裁决英蒂拉获得该女婴的抚养权后,坚持不愿意将女婴归还给英蒂拉,那么警方应该逮捕他。
依布拉欣博士表示:
回教教义并没有施加任何宗教义务要父亲将女婴从其兴都教徒母亲手中带走。
该名父亲不应该不让女婴获得母亲的哺乳。若他这么做,那么在回教教义的观点上他是错误及邪恶的,因为回教并没有向任何婴孩施加任何宗教义务,不管她的生母是兴都教徒或回教徒。回教向成年男子及女子施加回教宗教义务,而不是婴儿及小孩。请让这名女婴获得其母亲的哺乳。
一些回教徒认为,当一名丈夫或妻子改信回教,他或她在回教法下有权力带走孩子,同时也让孩子一并改信回教。回教法并没有这么说。
回教教义并没有考虑有关孩子的“回教性质”。回教教义仅注重成年人的“回教性质”。
在回教教义中,成熟、理智及负责任的人是“aqil”及“baligh”。巴马纳丹受到一些无知的回教徒支持,以维护回教圣洁及保护其3名孩子为藉口。这些回教徒是错的。
没有任何回教法律依据允许回教徒协助他人从一名母亲的手中带走婴儿,并让该婴儿改信回教。回教不需要依靠被改信回教的婴儿,同时回教也不会犒赏那些将婴儿改信回教的人。
这些婴儿没有回教宗教义务,因此他们不会因此受到奖励或惩罚。
依布拉欣博士在其文章末端更强而有力及明确地写道:
我不支持非回教徒为了逃避为人丈夫或妻子的责任或为了娶回教徒女子或嫁给回教徒男子而改信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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