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槟城高庭司法专员判决,巫统党营报纸《前锋报》于2010年12月20日刊出的报导“林冠英无礼”一文,诽谤槟州首席部长兼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罪成,司法专员乔治瓦鲁吉斯(George Varughese)裁定该报必须赔偿原告损失20万令吉以及2万5000元堂费。但是,今天的《前锋报》对此官司可是一字都不提。
假设打赢官司的是《前锋报》,应该没有人会怀疑头版不会出现这则新闻。
尽管《前锋报》因此判决不利于他们而决定只字不提,并非大家意外之事,此举只是证明《前锋报》过去三年来变得如何不负责任与窝囊。
纳吉自2009年4月开始担任其巫统主席兼首相职,并打造他的“一个马来西亚,人民优先、即刻表现”口号,因此,他难道不该为过去32个月来,巫统党营的《前锋报》极端、不专业、种族主义、反对一个马来西亚的作为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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