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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之内,马来西亚在贪污指数竞争方面,可能不只输给中国,还可能被更多伊斯兰会议组织成员国及非洲国家迎头赶上

在国际透明组织最新公布的2011年贪污印象指数排名榜上,我国从1995年的第23名,在17年后的今天,直落掉到第60名,分数亦是新低的4.3分,令人不禁质疑首相纳吉的转型计划及打击贪污的国家关键绩效领域成效。

我昨天已经警告,根据过去17年来的贪污指数排名趋势,我国极有可能在4年之内被中国迎头赶上,届时,马来西亚的排名可能掉到80,得分低于4。

但是,马来西亚同时也面对丧失在发展、法治、诚信与透明度方面引领伊斯兰会议组织成员国地位的风险。

马来西亚不仅在反贪方面落后其他亚太国家,我们同时也正在被其他地区之国家,包括伊斯兰会议组织成员国超越。

十年前,马来西亚领袖总是自豪于我国为伊斯兰会议成员国中,最为科技发达、工业进不知国家,在法治、诚信、透明度方面引领群雄。

我们从早期的贪污指数排名即可看出此领先位置。

1996年,我国在贪污印象指数排行榜上的54个国家中排26位,得分5.32,领先另三个在榜内的伊斯兰会议组织成员国,这三个国家分别为约旦(30名,4.89分)、土耳其(33名,3.54分)以及埃及(41名、2.84分)。

但是,16年后的今天,马来西亚却落后六个伊斯兰会议组织成员国,不但落后约旦,也只仅仅领先土耳其一个排位而已:

国家 排名 得分
卡达 22 7.2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28 6.8
巴林 46 5.1
阿曼 50 4.8
科威特 54 4.6
约旦 56 4.5
沙地阿拉伯 57 4.4
马来西亚 60 4.3
土耳其 61 4.2

紧盯我国,准备在贪污指数排行榜上超越我国的伊斯兰会议组织成员国除了土耳其,还包括突尼西亚(73名,3.8分)。

同时,我们也应该关注一下发生阿拉伯之春的国家的得分排名:突尼西亚(73名,3.8分)、摩洛哥(83名,3.4分)、埃及(112名、2.9分)、也门(164名,2.1分)、利比亚(168名,2分)。

与此同时,我国的排名得分还落后六个亚洲国家,即博茨瓦纳(32名,6.1分)、佛得角共和国(41名,5.5分)、毛里求斯(46名,5.1分)、卢旺达(48名,5分)、塞舍尔(50名、4.8分)、纳米比亚(57名,4.4分)。

首相纳吉是否具有足够的政治意愿阻止我国贪污继续恶化下去?他是否有意愿扭转我国持续创下贪污得分新低的趋势?还是马来西亚注定将会继续滑落到底,在下一个评估年度输给更多的亚非、伊斯兰会议组织国家?

Posted in 纳吉, 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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