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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细历是否已经把马华公会转型成为庸医公会?

上周二,首相署部长嘉米尔针对伊斯兰刑事法提出一份国会答案,但是,蔡细历对他的回答却一声不吭,显示该党过去两年来针对伊斯兰刑事法展开的反对运动根本是表里不一,蔡细历是否已经把马华公会转型成为庸医公会?

在我昨天的文告当中,我已经质疑,蔡细历及马华公会是否认同嘉米尔的说法,即“一旦在马来西亚落实伊斯兰刑事法,将不会影响任何非穆斯林”为马华公会内阁部长及国阵的立场。“若答案为否,那他们又计划采取哪些行动。”

但是,至今为止一片死寂!

不过两年前,蔡细历才率领他的马华公会部长、副部长同僚们,全国跑透透,到处宣传伊斯兰刑事法不会影响非穆斯林根本是个“谎言”,现在怎么又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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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哈迪24小时内佐证巫统和马华存在“恶魔协议”

昨天,我公开指巫统和马华领袖有着各为彼此的“恶魔协议”,因为国阵对自己能否继续掌权已经感到彻底焦虑,不惜通过荒唐无稽的谎言与不实,企图恐吓华裔和马来裔选民,使他们在第13届全国大选支持国阵,并认为唯有通过散播仇恨与虚伪的政治伎俩,才能在大选中保住国阵的政权。

我意料到巫统和马华的领袖以及他们的宣传人员们,将会对“恶魔协议”的存在极力否认,并将试图抛出各种课题转移视线,企图逃脱人民对这对“恶魔组合”的关注。

但是,我从未意料到,当我揭露巫统和马华“恶魔协议”存在的事证24小时之内,马华和巫统的诡计与虚伪,却已被赤裸裸地揭穿。

只有一人可以完成如此壮举 — 那就是敦马哈迪医生。正如他昨天的言行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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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华公会与巫统领袖各为彼此的“恶魔组合”,散播谎话谣言,企图恐吓华裔、马来裔选民继续支持他们

我对马华公会总会长蔡细历星期天在该党第59届代表大会上的演词的第一反应,是震惊愤怒不已,因为单单一篇讲稿,竟然就充斥这么多的谣言谎话。

在此就从蔡细历星期日的谈话中撷取三个例子:

  1. “民主行动党已经成功说服非穆斯林相信伊斯兰党的伊斯兰刑事法将有助于减少国内的罪案与贪污。这又是另一个天大的谎言,在11个施行该法的国家中,有八个可是全世界最贪污的国家,同时也被视为最不稳定与最不安全的国家。”
  2. “UBAH一词的四个字母分别代表的意思是,U为Untuk(为了),B是Bentuk(形式),A是Agama(宗教),H就是Hudud ala PAS(伊斯兰刑事法);CHANGE的意思则如下:C为Choose(选择),H为Hudud(伊斯兰刑事法),A为At(在),N为Next(下一届),G则是General(全国),E是Election(大选)。”
  3. “他们(民主行动党)将会继续误导(人民),让华裔误以为只要把票投给民主行动党,他们就可以成为这个国家的造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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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纳兹里及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如何知道,四千万“走私”现金是非法黑钱与否?

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拉萨昨天否认有关给予沙巴巫统的政治献金,是试图通过非法走私方式入境我国。

昨天,在巫统总部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针对反对党指有关在香港出境的巨款是走私纸钞或黑钱时,纳吉简略回应记者的提问,“不,此事已经在国会做出解释。”

沙巴伐木业商人谢金福于2008年8月14日从香港国际机场出境飞往吉隆坡时,因行李箱内装载总值马币四千万的新加坡元纸钞,被当局怀疑走私货币和洗黑钱而被逮捕。事实上,有关巨款是否为“走私货币或黑钱”,并没有在国会交待清楚。

国会告知的一切是,沙巴首席部长拿督慕沙阿曼被指涉嫌有关四千万贪污一案已被还原清白,并指那四千万实际上是给予沙巴巫统的“政治献金”,而非慕沙个人用途。此外,国会也认为此案“并没有显示任何贪污迹象” — 纵使谢金福当时在媒体面前,坦诚并告知香港当局这笔巨款是属于慕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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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兹里的前后说词自相矛盾

首相署部长拿督纳兹里昨天在国会表示,是香港廉政公署(ICAC)而非大马反贪委员会(MACC)还原慕沙阿曼涉及有关2008年8月携带四千万令吉黑钱从香港入境一案的清白,显示其前后说词自相矛盾。

昨天,针对民主行动党蕉赖国会议员陈国伟在国会里的附加提问,纳兹里回答如下:

“蕉赖国会议员提及有关巨款从香港携带入境一事。我要重申,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并未对此案展开调查。事实上,调查是由向来被褒为“不偏不倚”的香港廉政公署负责进行。更何况,香港廉政公署也已经还原当事人的清白,表示此案并没有涉及任何贪污。任何组织都可以接受各形式的献金,这并没有任何问题。如果有关单位愿意接受他人捐助的献金,那就接受啦,何错之有?”

但是,针对同样的提问,纳兹里上周却提供了另一个书面回答版本给予人民公正党峇都区国会议员蔡添强,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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