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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华创党65年来最大场的猴子戏 – 胆敢威胁说会动员数以千计的人民上街甚至包围国会来反对伊斯兰刑事法,却不能动员一个人,即马华总会长,向纳吉说“不”

马来西亚人民正观看着马华创党65年来最大场的猴子戏序幕 – 马华威胁说会动员数以千计的人民上街甚至包围国会来反对伊斯兰刑事法,却不能动员一个人,即马华总会长,在这个课题上向首相及巫统主席拿督斯里纳吉说“不”。

马华利用一个被翻译错误的民联最高理事会在2011年9月28日发表的联合声明来大肆展开它的颠倒是非运动来打击民主行动党,误导民众,但这举动只沦落为马华创党65年来最大场的猴子戏 !

观看着马华的这场猴子戏的当儿,令人倍感悲哀 – 因为它只成功无情地揭露出拿督廖忠莱及众马华领袖们没有理想、原则及立场的真面目,这也是为什么马来西亚的选民在第13届大选抛弃马华令它沦为“7/11”党的原因。

廖忠莱及众马华领袖们现在面对一个严厉的考验 – 他们准备不准备告诉纳吉说除非纳吉收回他上星期4单方面作出的宣布即“国阵政府不曾拒绝伊斯兰刑事法”,并恢复国阵的协商原则,否则马华绝不会重新入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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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马华总会长廖忠莱不准备向首相纳吉提出最后通牒,向他清楚表明他必须保证马来西亚的世俗宪法将受到保护及伊斯兰刑事法不会被纳入该文件,否则马华绝不会重新入阁,那廖忠莱就该闭嘴,停止继续吹牛!

如果马华总会长廖忠莱不准备向首相纳吉提出最后通牒,向他清楚表明他必须保证马来西亚的世俗宪法将受到保护及伊斯兰刑事法不会被纳入该文件,否则马华绝不会重新入阁,那廖忠莱就该闭嘴,停止继续吹牛!

如果廖忠莱连向数天前已公开申明国阵联邦政府不会拒绝伊斯兰刑事法的首相说“不”的勇气都没有,他也不必全国跑透透去见马华基基层领袖及华社代表,或火冒三丈的威胁要发动全国数以千计的马青成员上街,及在六月国会重新召开时包围国会大厦,力阻伊斯兰党议员进入国会提呈私人议员法案揖以让伊斯兰刑事法可以在吉兰丹实施。

当纳吉做出政策性的改变及宣布说国阵联邦政府不曾拒绝伊斯兰刑事法前,他有否先咨询廖忠莱和马华领导层?纳吉的宣布不但违反了1957年独立世俗宪法的基本原则与精神,它也违背巫统、马华及国大党创党元老们包括东姑阿都拉曼,敦拉萨敦胡先翁,敦陈禎祿 ,敦陈修信或敦山班丹等人的斗争、记忆和遗产 。

还是说廖忠莱已经个人或代表马华同意接受和支持纳吉的政策性改变, 即国阵联邦政府不曾拒绝过伊斯兰刑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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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华总会长廖忠莱是否准备宣布,除非纳吉保证马来西亚的世俗宪法将受到保护,伊斯兰刑事法不会被纳入该文件,以及政府收回前首相马哈迪宣称马来西亚为伊斯兰国的“929宣言”,否则马华绝不会重新入阁?

马华副总秘书拿督黄日昇呼吁民主行动党党员们“罢免”林冠英和我,以反击我俩支持伊斯兰刑事法的背叛行径,我对他的这番言论感到好笑。

好笑是因为我还清楚记得去年第13届大选前,当黄日昇被传不再被马华派出来竞选丹绒比艾国会议席时,不止是马华和国阵的旗帜和标志在笨珍一带一夜间突然消失,民主行动党还收到中间人的传话,谓黄日昇准备在民主行动党旗下竞选丹绒比艾国会议席,因为他不愿意竞选马华分配给他的北干那那州选区。

民住行动党当然不会接受如此的政治机会主义者,后来黄日昇在他的支持者力挺之下,终于还是夺回他的丹绒比艾国会议席。

有着如此“出色”的政治背景,人民对黄日昇所讲的每一句话都应该特别小心,特别是他昨天的言论 – 所谓民主行动党领袖同意推行伊斯兰刑事法 – 完全是一派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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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请诸民联领袖停止针对近期的伊斯兰刑事法争论发言,并交由民联最高理事会来处理之

自2008年第12届全国大选的政治海啸发生六年以来,巫统/国阵高薪聘请回来的战略家、战术家和阴谋家应该是第一次有雀跃兴奋的良好感觉,并认为他们的高价码是值得的。

他们相信他们最终成功威胁到民联的存在,并能够保证巫统和国阵在第14届大选保住布城,延续他们牢牢控制执政权的能力直到超越2020年。

三天前,吉兰丹副州务大臣拿督聂阿玛公开说民主行动党和公正党没有权利干预伊斯兰党欲在吉兰丹推行伊斯兰刑事法的议程。

他说民联在2011年9月28日签署的共同政策大纲里,伊斯兰党只同意过不强制推行其欲将马来西亚变成伊斯兰国的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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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资料数据显示, “实行伊斯兰刑事法能降低犯罪”的论调并无法成立

最近,支持实行伊斯兰刑事法者纷纷举证,包括引述其他伊斯兰国家的经验为论据,企图以此说明实行伊斯兰刑事法的可能性,并宣称实行该刑罚能有效减少犯罪。

但是,只要仔细检查这些例证,我们不难发现,这些对国际数据的比较研究,其实并未支持“实行实行伊斯兰刑事法能减少犯罪”的说法。4天前,有报道指汶莱将无限期展延其境内的伊斯兰刑事法的执行。有人曾引用汶莱为例子 ,指马来西亚也可以实行伊斯兰刑事法。

然而,马来西亚并非汶莱。2014年2月在吉隆坡伊斯兰研究高等学府举行的一场题为“伊斯兰刑事法在汶莱的实行:汶莱与马来西亚的差异”的论坛中,马来西亚前任首席大法官敦阿都哈密强调两国之间存有太多差异。

汶莱实行绝对的君主立宪制。该国没有所谓的民选代表,其国家宪法亦未规定它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它是一个集权国家,其民事法庭或伊斯兰法庭的司法权不受宪法的限制。例如:汶莱伊斯兰法庭的司法权,并不局限于信奉伊斯兰教的人,亦未限制其管辖下的罪行种类。没有任何法律或机构可以阻止汶莱苏丹制定及执行任何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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