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在周四晚上宣布,政府将发抚慰金给在1988年司法危机下遭殃的敦沙烈丶丹斯里阿兹米丶丹斯里万韩沙丶拿督佘锦成及已故的丹斯里尤索阿都卞迪丶丹斯里万苏来曼的6名法官时,他稍微提到令国家陷入20年司法黑暗期的司法危机之母之“对与错”及“合法性与道德性”。
1988年司法危机之母,以及在随後20年的黑暗期里,当时的4名首席大法官当中的3名,即敦哈密丶敦尤索晋及敦阿末法鲁兹更让司法体系雪上加霜後的受害者,并不只这6名法官,而且也包括了那些要国家变得最好的无辜丶具崇高思想丶满怀理想及爱国的国人。其实,整一代大马人沦为20年司法黑暗期的受害者!
除了上述6名法官,首相是否也将发出抚慰金予过去20年司法黑暗期下的其他受害者,如前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丶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及前高庭法官赛阿末艾迪(他是我国司法界中的首个吹哨人,他在1996年指责12名法官涉及112项贪污丶滥权及行为不检行为),以及在1987年茅草行动大逮捕下的106名内安法令被扣者? Continu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