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沙哈山企图要国人相信在阿都拉当首相的过去5年裡,国人是活在一个“大慌言”而屈服在治安日益恶化的错觉中,他不配再当全国总警长。
基於两个理由,我提出这项将全国总警长减薪10令吉的动议。
内政部副部长拿督曹智雄於10月30日总绫2009年部门预算案辩论时,我询问为何全国总警长会成为大型警方计划的首要说客,如遊说建议中的200亿令吉向AsiaCopter公司租用34架直昇机为期30年及建议由Web Power公司提供42亿令吉的“电子警队方案”,而全国总警长的主要职务是确保警队提供有效率、专业及世界级的服务,使国人、遊客及投资者在国内感到安全,但得不到满意的答覆。
曹智雄甚至否认慕沙有在2007年2月12日致函第二财政部长丹斯里诺莫哈末,以接纳200亿令吉向AsiaCopter租用34架直昇机为期30年建议。我不明白,既然曹智雄承认他不曾问全国总警长是否有致函,为何他会在国会中否认全国总警长有致函及要求接受这项建议。
曹智雄也一口否定全国总警长已接纳Web Power的43亿令吉的“电子警队方案”。
我手头上有一份全国总警长致给第二财长的誌期2月12日,题目为“通过私人资助出租直昇机给大马皇家警察为期30年合约建议”的信件副本,慕沙在信中全面接纳有关建议,他写道:
“建议中的租费合理及符合所将作出的投资,同时AsiaCopter将在租赁期内承担成本增加的风险。
这项主动不但有利於大马皇家警察,也有利於政府。警队不只将获得提升生产力及在执行任务时的效率,也将使警方能顺畅的维持公共安宁及国家安全任务。”
我也有一份慕沙致给首相誌期11月3日有关“电子警队方案-意向书”的信件副本,它为Web Power的43亿令吉建议说项,强力要求政府发出一封“独家意向书”给该公司。
即如我於10月15日在预算案演词中所说的,我对警队要购买可以协助他们查安的科技系统没有意见,但全国总警长岂能直接致函给首相,而非致函给内政部秘书长要求发出一封“独家意向书”给Web Power?
正确的程序应是全国总警长致函给部门秘书长,然後由部门秘书长致函给财政部,在财政部批准後,内政部才可以召标。但目前是全国总警长绕过部门秘书长,而直接要求首相发出“意向书”。为何会如此?我们觉得全国总警长已经违反“标准运作程序”,即“绕过你的头顶上司直接到部长去”。
针对部落客拉惹柏特拉对全国总警长作出後者涉及赌博集团及黑帮活动,尤其是指他与BK Tan及Goh Cheng Poh(也称东姑Goh)领导的黑帮有关的严厉指控後,後者至今没给予适当与让人满意交待。
在国内罪案日益猖獗之际,全国总警长却充当大型计划的说客,甚至绕过标准运作程序,儘管有关计划建议未被接纳,但这种做法是不能加以接受的。
这已与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於5年前推出的国家廉政大蓝图精神完全背道而驰。
慕沙不配继续当全国总警长及我提出这项减他薪水10令吉动议还有另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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