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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总检察长表明他是否会检控任何宣称慕尤丁是因为失去国会多数支持才颁布紧急状态的人士

根据实际法律事务部长塔基尤丁昨天所说的,任何宣称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是因为失去国会多数支持才颁布紧急状态的人士,将会抵触2021年紧急(关键权力2)条例,并可能被判处罚款最高10万令吉、监禁最高三年或两者兼施。

这是否是真的法律,因为刑罚还得由法庭决定,而不是实际法律事务部长。

无论如何,既然实际法律事务部长发表了这样的言论,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里斯哈伦应该清楚表明立场,他是否会援引紧急条例检控任何宣称慕尤丁是因为失去国会多数支持才颁布紧急状态的人士。

我昨天有提出几个疑问,其中一个就是2021年紧急(关键权力2)条例是否有呈上内阁寻求核准,如果有的话是何时,还有为何内阁没有建议条例在刊宪前先展开一段让相关团体和人士提出反馈的时期?

我们还在等候他们的答复。

Posted in 国会, 慕尤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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