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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示民联签署“维护马来人特权与回教作为官方宗教地位”的“秘密”协议,是亳无根据、恶作剧与不具价值的新闻专业做法

《星报》总编辑黄振威昨天在其部落格中,以“马来西亚的政治现实”为题写道:

“安华已经揭开一份之前我们从未听闻,而由他本身、行动党的林吉祥及回教党的哈迪阿旺签署的文件,一份维护宪法赋予权利的文件。这份誌期9月8日的文件承诺维护马来人权利与回教作为官方宗教地位。

根据星报报导,安华也说,该联盟的所有成员已经同意种族间的社会契约。他也揭露,这份4段的协议书不能受到任何政党的挑战。”

指我不诚实与机会主义的代表行动党与其他民联领袖签署一项维护马来人权利与宪法中回教作为官方宗教地位的“秘密”协议,是亳无根据、恶作剧与不具价值的新闻专业做法。

这是因为黄振威的暗示,影射行动党及我一直以来反对这两项宪制条款,但为了政治利益,而极为机会主义及不诚实地在民联中,同意“我们从未听闻”的一份神秘文件来支持它们。

《星报》昨天的“安华:民联致力确保马来人权利”报导指安华提到民联领袖在9月8日发表的联合声明,是由安华以人民公正党领袖身份、胡桑慕沙以回教党副主席身份,以及我代表民主行动党签署,这份声明曾派发给所有媒体,包括《星报》在内。我也在当天将这份声明贴上我的部落格。

如果黄振威没获得《星报》记者向他适当汇报实际的政治发展,那就要怪他自己。

但是,极为恶作剧、不专业及不能接受的是,他暗示行动党及我不诚实与机会主义的偷偷同意维护大马宪法第3及153条款中的回教作为官方宗地位及马来人特权,而我们过去是全然反对这些条款的。

行动党在42年前成立至今,我及行动党对第3及153条款的立场不变。

尽管第3(1)条款阐明“回教是联邦的宗教”及未特别採用“官方宗教”字眼,行动党及我向来都支持回教作为官方宗教及宪法保障的宗教信仰自由。

我们对第3条款的立场从未转变,该条款並未提供建立回教国的基础,后者有违各族先辈在独立建国时达致的世俗建国特色及独立社会契约的重点。

至于马来人特权方面,我于1971年2月23日在国会首次发言时,就宣佈行动党对这153条款的立场,我当时说:

“行动党也被指控反对马来人特权。我们再次邀请政府,从我们的演词及声明中,找出任何的例子証明我们反对提升马来人生活水平的努力。

身为民主社会主义信徒,我们献身于不分种族地剷除贫穷及经济落后。我们要根据共同参与、合作及服务,打造一个没有阶级之分的大马社会,不存有人剥削人、阶级剥削阶级或种族剥削种族的现象。

我们支持将改善贫穷马来人命运的任何措施。但我们强烈反对以马来人特权让马来新贵更加富裕,而广大的农民及贫穷群众则永远的被剥削。”

我在37年前首次发表的国会演词中,强调大马的基本问题是属经济与阶级的,不是一个种族问题。

我警告说:“任何要在基本上属于贫穷者的经济问题上,施加种族理念及方案是危险的,因为它令一个种族不满另一个种族,最终肯定引起种族大屠杀。它也是根据在大马,非马来人有钱,马来人贫穷的恐怖谎言所建立起来的。”

有兴趣了解更多国会在513事件爆发后被冻结21个月后解冻时,我在国会首次辩论者,可以去找我在1978年出版的首本书籍“马来西亚的计时炸弹”来读或等30年重印版本在今年尾出炉。

黄振威应修正暗示与影射行动党及我的亳无根据与具恶意文章,因为在3月8日政治海啸冲击后,它不是一篇有利于缔造一个较为团结、具凝集力、进步及繁荣国家新大蓝图的理性论述。

Posted in 人民联盟, 媒体, 建国进程, 民主行动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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