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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旅遊部及Pempena财务醜闻向警方举报“一小撮官员以旅遊业为名掠夺人民金钱”

我要感谢阿莎丽娜提供我一份有关普华永道(PricewaterhouseCooper)对旅遊部子公司Pempena集团公司的简短检讨报告,但我将致函要她提供最终的报告,因为她於11月3日在国会总结其部门预算案辩论时,所作出的含蓄承诺是公佈完整与没限制的普华永道报告。

我必须承认,我对普华永道的简短报告感到惊讶,因为旅遊部长曾使国会相信,它是针对Pempena集团公司各项财务醜闻进行的稽查,但明显的是,这项重要指令並不在普华永道的参照事项範围内,它是一项分析选中的数项Pempena投资之“高层次商业检讨”及“明确地不包括任何调查性质的稽查或解剖工作”。

其实,普华永道的简短报告提到,针对Pempena各项财务醜闻的调查是在Pempena内部稽查中“分开内部实行”。

为何阿莎丽娜不让国会知道,旅遊部已对Pempena集团公司,包括旗下的Malaysia Travel Business Travel与SD Corp Communication的各项财务醜闻进行内部稽查,以及这项内部稽查已在2008年8月14日完成?

阿莎丽娜会否向国会提呈Pempena集团公司各项财务醜闻进行的内部稽查报告?

我将致函阿莎丽娜,要她提供这项报告,因为有关醜闻令纳税人损失了数亿令吉?

Pempena醜闻可分成两类:

• 阿莎丽娜在3月大选出任旅遊部长前发生及她不必负起个人责任的;及

• 阿莎丽在2008年大选出任旅遊部长後发生及她必须负起个人全责的。

在10月15日辩论2009年预算案时,我提到太阳报在10月13日 的报导“超额…公共服务局只允许部长有8名职员,但旅遊部的支薪记录有20人”,而在国会促该部全面交待旅遊部办事处“超载”的严重指责,即“聘用20名职员而违反了公共服务局只限只8名的条例”及“违反财政司要降低成本及谨慎开支的通告”。

其实,旅遊部长拥有3名特别官员、5名政治官员、1名研究官员、6名资讯工艺官员及支援职员。由於只有公共服务局能批准新的委任,由旅遊部旗下公司Pempena及联营公司Malaysia Travel Business Travel与SD Corp Communication支薪给他们,已违反该局的指南。

其中一名受聘者是周美芬,她是Pempena的执行董事,支领1万令吉月薪,並获得提供座车及司机。

我当时也提起旅遊部多项计划涉及财务醜闻,包括3000万令吉的Malaysia Kitchen及1000万令吉的E-Tourism Portal。另一项醜闻涉及Pempena Teksi Service (Pets) ,它已亏损数百万令吉。这些属於第一类醜闻,因为它们发生在阿莎丽娜出任旅遊部长前,儘管在她接任该部长职後,各项舞弊事件继续发生。

当阿莎丽娜於11月3日在国会作答时,我提到这两类Pempena醜闻。譬如,我提到阿莎丽娜要Pempena聘用过多人手後,製造出一种荒谬的局面,即大多数“过多”人手是在太子世贸中心36楼(阿莎丽娜部长辩公处),而非在Pempena及其他如SD Corp的子公司上班,这已违反公共服务局的条例。

阿莎丽娜没对聘用像周美芬这种在八打灵北区竞选败北後去领高薪政治人物作出令人满意的答覆。

周美芬最让人难忘的政治表现,非她发出如果华人在国阵中代表不足,513事件将重演的警告莫属。

无论如何,有鑑於目前她已经不劳而获的出任马华妇女组主席,她是否将辞去享有月薪1万令吉,另加座车与司机的Pempena执行董事职、Malaysia Travel Business副主席职及Malaysia Convention and Incentive Bureau董事职?

阿莎丽娜应公佈所有20名她带进旅遊部的职员名单,无论是直接由旅遊部,或间接由旅遊部子公司或旗下公司聘请者,並解释在旅遊部及Pempena集团公司因连串舞弊及醜闻而损失数亿令吉後,为何又作出这种开支。

阿莎丽娜也应解释,儘管出超的职员是在今年5月中才由Pempena集团公司吸纳,但有关委任是追溯至今年4月1日算起的传言,是否属实。

普华永道对“Pempena集团公司高层次商业检讨”的简短报告

公共账目委员会(PAC)应早日调查旅遊部的Pempena集团公司财务醜闻,充份使用普华永道及旅遊部的内部稽查报告。

普华永道的简报,惊人的揭露出官联公司(GLC)的无能、愚蠢、不负责任,甚至失信的猖獗情况。

Pempena投资5440万令吉在24家公司,普华永道建议退出令它亏损约2000万令吉的其中5间公司之投资!

普华永道对这24家公司进行的“高层次财务表现检讨”时,发觉其中6家公司未有任何财务状况信息,而有3家公司仅具部份财务信息。

必须有人因这种无能与愚蠢决策而人头落地。

然而,这项内部稽查报告暴露出的,不仅是无能与愚蠢而已,还存有失信,甚至贪污的成份。

我国卓越的调查报导新闻从业员R. Nadeswaran昨天又在太阳报中作出惊人的报导“让他们在监狱裡腐化”。

我要引述他的报导中之3大重点:

(1) 两项稽查报告-一份内部进行的,另外一份由普华永道进行的,暴露出其中的阴谋、操控资金、欺诈、欺骗及最重要的,缺乏一个合理的人受信託公款时应具备的普通常识。

他们没扮演眼光锐利商人的角色,反而行事像教父及聖诞老人般,不断的掏钱出来。他们没对所谓的伙伴进行谨慎的测试、没有检查现有的市场率,更加可恶的是,他们没追讨回属於他们的钱。

譬如,Pempena预支30万令吉给一家由乌米哈菲达拥有的公司(这个名字不让人作出警惕吗?)在吉隆坡举办Amir Diab现场演唱会。报告说,“甚至Pempena在开出支票前,连双方的合约也没看过一眼”,结果如大家所预料的,有关演唱会未举行…。

演唱会取消後,她开出3张支票给Pempena,3张都跳票,她的户头並没有钱。Pempena有甚麽行动?甚麽都没做,因为大家都知道,她被已判入穷籍,其中一份报告如此指出。

(2) 一些公司如没有管制条例般运作。一些人把它们当成自己的封地或私人银行般经营,通过可疑的途径提款。

他们投资在明知会亏损的生意及交易上。为何一家政府拥有的公司要涉足它即无专业知识,也无经验的生意?

在投入数以百万令吉计纳税人的金钱前,是否有进行可行性研究?那些做决策的人是否有问自己:既然我们的核心业务是促进旅遊业,为何甚麽我们要涉及这门生意?

(3) 报告指出,Pempena以每股1令吉的价格收购一家称为SD Corp私人有限公司的100万股份,该公司预测首年营业额是800万令吉及10万令吉盈餘。但该公司亏了200万令吉。Pempena在伤口上撤盐的做法是,为有关股票付出210万令吉,但有关股票証书截至7月31日仍未移交。

但是,更让人惊讶的是,Pempena董事局开会的会议记录被人偷偷篡改。内部稽查証实这一点的指出:“修改会议记录是一项严重罪行,因为它涉及未经适当程序委任承包商。修改会议记录者未被对付,儘管有关问题有提交到管理层去。”

我明天将针对旅遊部及Pempena财务醜闻向警方举报如Nadeswaran 所影容的“一小撮官员以旅遊业为名掠夺人民金钱”,以将这些人绳之於法。

Posted in 国会, 旅游部, 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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