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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交易未获得公共账目委员会及国会批准,国会不应批准半分钱进行23亿令吉的採购欧洲直昇机交易

公共账目委员会(PAC)主席拿督斯里阿兹米说,国防部秘书长拿督阿武峇卡将会是受传招协助PAC审查购欧洲直昇机(Eurocopter)交易的人士之一。

如果说这是PAC史上最重要的一项调查並不誇张,因为这是独立51年来,首项重要的政府合约,即23亿令吉购买12架Caugar EC725型直昇机以取代鹦鹉型直昇机的交易,将胥视PAC审查欧洲直昇机交易後的报告才敲定。

这是内阁在上周五(10月17 日)会议上答应让PAC调查该项交易的结果。

副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纳吉上周日在北干说,在他的建议下,内阁“已同意”PAC审查,因为“由PAC去调查有关交易会比较好”。

纳吉说:“研究各项涉及有关交易的课题後,PAC能对有关收购作出本身的决定。”

这必须意味著暂停该交易及冻结国防部购买12架Caugar EC725型直昇机的意向书,因为在等待PAC调查结果出炉之前,国防部继续有关交易的话,将令内阁的决定沦为笑柄及等於蔑视国会。

有鑑於此,不仅是国会议员,而是举国上下都在盼待PAC的审查结果,因为它在政府应否继续上述交易扮演最後决定的非常重要角色。

如果PAC及国会不批准上述交易,而政府却坚持进行,那麽国会就不应批准半分钱进行23亿令吉的採购欧洲直昇机交易。

在审查时,PAC的成员们是否拥有专业知识去审查欧洲直昇机交易,以及他们是否必须完全依赖国防部及大马皇家空军的专家及专业意见?

如果PAC只完全依赖国防部及大马皇家空军的技术与专业意见,将使独立、专业国会审查欧洲直昇机交易的行动变得荒谬。

PAC不应只传召国防部及大马皇家空军的官员,也应传召7家直昇机投标者向PAC供証,因为只有他们才了解投标程序,尤其是否有偏袒一方或不公平。

一名浏览我的部落格者建议,PAC应调查的层面包括:

PAC需不只研究投标程序,也包括引起有关未能克服国家及军方问题的投标念头及政策。

战斗搜寻与拯救(CSAR)的战斗,基本上标誌在敌区搜寻人员的能力。这些直昇机通常适合加强自卫系统,这些是很昂贵的。鹦鹉型並不需要这种系统取代,因为大马皇家空军进行这种任务的机会极微。在贸易上而言,这被称为“渡金”。

他们所需是足够的战机,确保足用,而12没有。

国防部需要更多的解释,不仅是欧洲直昇机获标而已。

另一项在我的部落格上的评论提到,PAC必须审查以确保问责、廉正及良好施政的领域,即:

国防部秘书长没提到的是,有中间人涉及这项交易。我们必须向政府施压,以揭发谁是这间公司的幕後人。而且,据我所知,除了23亿令吉之外,仍有个别的维修、零件及训练合约。我们要了解,哪一家公司涉及这项个别的合约。

PAC必须在审查上述交易的报告中,必须克服这些课题。

据阿兹米说,PAC已拨出两天时间,即在下周三及周四(10月29及30日)进行上述审查,他认为两天时间足以完成审查。

我很怀疑两天时间审查是否足够。

国防部秘书长已发表声明,在分成3部份,即技术、价格抵销及价格对7项投标进行评估,为上述交易辩护。

如果PAC有作彻底与专业的审查,它将会研究7名投标者的投标,以及对3项个别的评估,即技术、抵销及价格之绩效,包括个别投标者代表提呈的建议书。

或者PAC只将完全依赖国防部及大马皇家空军的供証?这麽一来PAC将无法提出一份令人满意及能接受的报告。

无论如何,PAC应最迟在11月尾提呈有关报告给国会,以让国会议员研究及决定,是否将在预算案会议於12月18日结束前,全面辩论PAC的报告,因为在议会常规下,若要辩论接受或否决PAC的报告,必须给予14天的通知。

Posted in 国会, 国防, 良好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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