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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基是否将通过领导大胆与具远见的司法改革让所有质疑者放心?

丹斯里查基受委为联宪法院首席大法官,是51年国家史上最具争论性的司法最高职委任。

我国首席大法官职的委任,从未像目前查基受委那般受到广泛的反对,因为大家都有理由的担心,它会给恢复国人及国际对大马的司法独立、不偏不倚及廉正信心方面,带来负面的冲击。

其中的原因有两个:

-第一,查基的在1年多的时间内,就获得4级,甚至5级擢升,在不必先受委为高庭及上诉庭法官之下,直接升任为联邦法院法官後,又升为上诉庭主席,目前再受委为联宪法院首席大法官;及

-第二,查基与巫统的长久密切关係,除了当巫统律师,並涉及许多相关企业活动,同时还是巫统的纪律局主席。

自敦沙烈在1988年被罢免最高法院院长职以来,我国共有5人接任此司法最高职。

不幸的是,5人当中的3人,即郭哈密奥玛、敦尤索晋及敦阿末法鲁兹令司法界及国家更加的蒙羞。

因此,总部设在香港的政治与经济风险谘询公司(PERC)上个月向亚洲的外国商业行政人员作调查时,发现在亚洲最佳司法制度上,大马远远落在韩国、台湾,甚至菲律宾之後。大马排名第7,前3名归香港、新加坡及日本。

国际透明组织大马分会昨天公佈向本地律师作的司法印象调查,它揭露了我国司法公信力的更糟糕情景。

根据在3月及4月向339名律师作出的调查结果显示,司法程序及司法委任受到很大的不当左右,司法当局也受贿。

调查显示,91%的受调查者认为,高级法庭(高庭、上诉庭及联邦法院)受到政府等方面的各程度不当左右。

在司法当局是否会受贿而作出偏向一方判决的问题上,94%的答案是会。

不过,只有15%认为,他们时常受贿。

上述调查也发觉,96%认为法官的委任受到左右。

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曾保証,他的最後3项改革以司法改革为首,但这仅是马後炮,因为在没有按照任何司法改革精祌下,在查基受委为联宪法院首席大法官後,才来谈成立一个委任法官委员会。

51年国家史上最具争论性的司法最高职委任目前已是既定事实,目前的问题是,查基是否将在未来5年内,通过领导大胆与具远见的司法改革,来让所有质疑者放心,並証明他们的看法是错的。

反对查基出任首席大法官丈者目前有两项选择,一是援引联邦宪法第127条款,在获得不少过1/4,即55名该国会议员提呈一项实质动议,在国会讨论查基的受委,或者二,让查基表现他自己,恢复司法独立、不偏不倚及廉正的公信力。

我较倾向於後者,但恢复司法公信力的最佳选择尚有待国人公开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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