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峇东埔补选──批判国阵过去6个月来无法落实司法改革

我已接到从8月18日(星期一)开始召开的为期41天国会预算案会议的国会议程通告。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在8月29日提呈2009年度预算案後,国会将在斋戒月及开斋节假期暂时休会,而在10月12日复会至12月11日。

令人深感失望的是,政府在8月没提呈改革法案让国会通过,包括没:

(i) 成立独立警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这是警察皇家委员会在3年前的2005年5月提呈125项建议中的最重要一项,以打造一支有效率、不贪污及提供世界级服务的警队来维持低犯罪率、肃贪及维护人权;

(ii) 成立委任法官委员会,作为在我国司法体系陷入20年黑暗期及沦为世界笑柄後,恢复国人及国际社会对我国司法独立、不偏不倚、廉正及品质的公信力;

(iii) 成立大马反贪污委员会(MCAC),以剷除国内的猖獗贪污行为,因为大马在国际透明组织的常年国际贪污印象指数中,从1995年的23排名跌至2003年的37後,再跌至2007年的43,以及发起一项“零度容忍贪污”运动,以使大马跻身为世上20个最廉洁国家之一。

这意味著,儘管首相在3月8日政治海啸後宣称,他已听到人民在大选时讲出的真话,但他在担任第2届首相的首6个月任期内,却在立法改革上交出白券。

当国会在8月18日开始预算案会议时,在问答时间後的立法事项将是辩论在上季会议中通过首读的3项法案,即:

(i)2008年国家槿麻及烟草局法案;
(ii)2008年教育(修正)法案;
(iii)2008年大学及大专学院(修正)法案。

在308後的首6个月内,政府没对警方、司法及肃贪3大重要机构上进行任何的立法改革,峇东埔选民应在8月28日补选中,代表全马人民作出批判。

Posted in 司法, 国会, 警察, 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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