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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弗兹无法符合国际刑警的作业程序,把刘特佐列入国际刑警的红色通缉令,他应该卸下总警长的职务

虽然我因为身在澳大利亚首都坎培拉而远离祖国,读到全国总警长丹斯里弗兹以警方无法符合国际刑警的作业程序为藉口,因而无法把一马公司主谋兼马来西亚头号国际通缉犯刘特佐列入国际刑警的红色通缉令,我深感震惊。

回应有关数个马来西亚人的名字依然列入国际刑警的红色通缉令,包括前警官西鲁、白领罪犯迈克索赛以及偷车集团首脑“罗宾海”,却不包括刘特佐和他的父亲,弗兹表示国际刑警有自己的作业程序来决定是否公开通缉令上的名字。

弗兹说,国际刑警有权决定是否只向有关当局发布这些名字。

他说:“把任何个人列入红色通缉令的请求取决于国际刑警的作业程序,这需要时间,因为它必须经过由这个国际机构所概述的详细程序。”

“根据相同的作业程序,国际刑警将决定名单上的名字是向公众发布或者仅向有关当局公布。”

弗兹应该停止他软弱无力的声明,并且公布刘特佐是否在国际刑警的通缉名单上。如果没有,为什么没有呢。如果他无法符合国际刑警的作业程序,把刘特佐列入国际刑警的红色通缉令,他应该卸下总警长的职务。

这不仅仅是因为上个月,布城地方法庭对刘特佐和其父亲刘福平发出逮捕令,以便两人都能够被遣返并面临与一马公司有关的洗钱指控。

如今,刘特佐是全世界上最著名的马来西亚人,甚至超越了把马来西亚变成盗贼统治国家的拿督斯里纳吉,或者在93岁时成为世界上最老的首相,致力于拯救马来西亚免于继续走向流氓民主、恶人国家和全球盗贼统治国家轨道的敦马哈迪医生。

世界最想要通缉的马来西亚人不在国际刑警的红色通缉令名单上,这种情况可怕地反映了马来西亚皇家警察的能力、效率和专业。

导致马来西亚人民和全世界曾认为是坚固、不可动摇和立于不败之地的纳吉政府垮台的一马公司国际腐败和洗钱行为,并非昨天才发生。事实上,美国总检察长杰夫塞申斯所说的“最糟糕的盗贼统治”可以追溯到2009年,即在纳吉成为马来西亚第6任首相的几个月之后。

弗兹应该阅读最近面市的关于一马公司的两本书:克莱尔·鲁卡瑟的《砂拉越报告——一马公司内幕揭秘》和汤姆莱特与布拉利霍普撰写的《亿元鲸鱼——愚弄华尔街、好莱坞和世界的男人》,并告诉马来西亚人民两本书中是否关于一马公司的新资讯供警方调查,或者警方是否早已知道这两本书所揭露的一马公司丑闻的秘密。

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马来西亚警方无法遵守国际刑警的作业程序,将刘特许和其父亲列入国际刑警通缉名单?

Posted in 警察, 金融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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