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吁请纳吉星期一到国会来保证他的政府会坚持和尊重传统的议会特权,并且不会针对国会议员在国会公开讨论一马发展公司丑闻,而支持警方对他们采取行动或提出刑事诉讼

作为第八届的下议院议长,丹斯理班迪卡阿旺应该知道大约400年前的1642年1月4日发生在英国国会的插曲。当时,查理一世进入下议院以叛国之名来捉拿5位国会议员。

当国王询问当时的国会议长威廉伦索尔,他是否知道这些国会议员身处何处,议长著名的回答是:“陛下,请您开恩。身处这个位置,我既没有眼睛看,也没有舌头,在这个地方说话,但是议院很高兴地引领我,让我成为这里的仆人。我诚恳地向陛下请求宽恕,对于陛下的请求,我不能够说任何其他的答案。”

我不是建议班迪卡应该模仿威廉伦索尔,并且准备牺牲他的政治生涯,甚至生命来捍卫国会的荣誉、特权和豁免权。可是如果他不是世界上唯一一位议长公开建议(或者用敦马哈迪的律师哈尼夫所用的字眼——教唆),向警方投报或要警方对国会议员采取行动,我愿意认错。上个星期四,他召开新闻发布会,暗示三位前内阁部长,即前副首相丹斯理慕尤丁、乡村与区域发展部前部长拿督斯里沙菲益阿达和前任第二财政部长拿督斯里胡斯尼,在国会辩论2017年财政预算时,或许案违背了他们的内阁保密誓言。这如同公开谴责总检察长和总警长失职,并唆使他们采取行动,对付幕尤丁、沙菲益和胡斯尼。

我重读了幕尤丁、沙菲益和胡斯尼在国会的演讲,确定他们没有任何一人在辩论2017年财政预算案时,说了任何泄漏内阁机密的话语,因为马来西亚和世界各地的人都已经知道,关于一马发展公司的金融丑闻。

我完全赞同沙巴复兴党主席沙菲益,他对班迪卡如何知道三位前内阁部长的发言触犯了官方机密法令,而感到困惑。因为议长不是内阁中讨论一马发展公司的一员,所以如果他们在国会重复内阁议会的讨论,他是不会知道的。

沙菲益问:

“我不知道我们在国会透露了什么(依据)官方机密法令所保护的。我只是好奇议长(怎么)知道在官方机密法令下(有封闭了的资讯)?”

“谁告诉他?” 这位乡村与区域发展部前部长问。这是一个好问题,班迪卡应该在他下一次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

我表彰第二财长拿督佐哈利阿都干尼所说的,他没有看到胡斯尼的发言有任何错误。因为佐哈利应该比班迪卡清楚,这三位前部长在国会的发言是否违反了内阁保密誓言。

当警方展延他们星期一与胡斯尼的面谈,我原以为良知终于占了上风,而这突如其来和完全不必要的,关系到马来西亚国会议员的国会特权和免控权的危机,会有个圆满的结局。

然而,警方以辩论2017年财政预算案时泄露内阁机密的指控,传召前副首相以录取口供。虽然具体的日期还未确定,可是因班迪卡上个星期四的新闻发布会而引发的国会危机,看起来尚未落幕。

这就是为什么我吁请班迪卡公开地撤回他上星期四的新闻发布会文告。有关文告指三位前内阁部长可能违反了他们的内阁部长保密誓言。班迪卡应该公开且明确地重申并确立国会的传统原则,那就是国会议员享有国会特权与免控权,而警方不该挑战国会议员的国会特权,除非涉及宪法中明确的个案。所谓的个案,就是违反了1948煽动法令,即质疑“联邦宪法第三章或联邦宪法第152, 153 或181条款所确立与保护的任何事项、权利、地位、位置、特权或主权”。慕尤丁、沙菲益和胡斯尼的发言并没有触犯这些条文。

经过6天,2017年财政预算案国会后座议员的辩论结束了。为期3天的部长回复今天开始。

下个星期一,11月7日是部门总结的最后一天,我吁请首相到国会来,向国会保证他的政府会捍卫、尊重和遵守马来西亚国会议员的传统议会特权和免控权,并且不会针对国会议员在国会公开讨论一马发展公司丑闻,而支持警方对他们采取行动或提出刑事诉讼。

Posted in 国会, 宪法,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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