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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马来西亚一号官员’”这个问题是否已经成为一种罪行,还有推断‘马来西亚一号官员’只能是首相纳吉在马来西亚是否是一项滔天大罪?

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兼八打灵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为着他的两则脸书贴文(就在美国司法部在2010年美国贪腐领袖财产追回计划下展开的充公位于美国的和一马公司有关的超过10亿美元资产的诉讼案之后)而被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盘问长达一个小时,这从而引发了两个攸关公众利益的问题:

首先,“谁是‘马来西亚一号官员’”这个问题是否已经成为一种罪行,这个人被长达136页513个段落的美国司法部诉状提及多达36次,并被描述为环球数十亿令吉的一马公司诈骗、洗钱及贪污案的幕后主谋;还有

其二,根据美国司法部诉状里有关“马来西亚一号官员”的身份的不同描述而推断的这个人只能是首相纳吉——尽管他的名字没有被提及——这在马来西亚是否是一项滔天大罪?

马来西亚人不想要他们的首相在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上被带着讥讽意味地称呼为“马来西亚一号官员”或“MO1”,这会马上让人想起马来西亚作为世界上首要的“盗窃国家”的形象以及美国司法部针对数十亿美元的一马公司诈骗、洗钱和贪污的环球丑闻。

我已经在美国司法部诉状于7月20日公布后即时要求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否认他就是“马来西亚一号官员”,否则他就应该确认这个身份并表明他要证明不单是马来西亚首相,还有马来西亚政府和马来西亚这个国家的清白所要采取的步骤。

美国司法部诉状公布至今已经两个星期过去了,但首相,还有关键的国家执法及调查机构的领导人,比如总检察长、全国总警察长、国家银行总裁和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主席都刻意保持沉默。

莫非我们关键国家机关的所有这些最高领导人都不能认出美国司法部诉状里所提及的“马来西亚一号官员”是谁,而普遍马来西亚人都可以轻易的认出他是谁?

明天的内阁会议应该要终止这场闹剧,如果不表明美国司法部诉状里的“马来西亚一号官员”并不是首相纳吉,就应该确认纳吉就是这个人并陈明政府为了要证明首相完全没有牵涉在环球的数十亿美元的一马公司诈骗、洗钱和贪污案而准备要采取的行动,来挽回马来西亚的国家尊严和国际名誉,不再被玷污成为世界上其中一个首要的盗窃国家。

Posted in 纳吉, 贪污, 金融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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