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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马来亚大法官是统治者理事会的“胜利”,同时在长达7个月的宪制僵局和危机后对首相威望所造成的重大挫折。

阿劳勿丁受委为马来亚大法官是统治者理事会的“胜利”,同时在长达7个月的宪制僵局和危机后对首相阿都拉威望所造成的重大挫折。

较早前,统治者理事会反对马来亚大法官的提名人选,导致我国陷入长达7个月的宪制僵局。这充分证明首相是非常不谨慎以及不明智地盲目支持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阿末法鲁斯所提呈的建议。

让人最想知道的是,为何首相将自己置于如此尴尬和站不住脚的立场,以及消耗这么长的时间。

难道没有一个完善的机制来审核司法人员的委任与晋升?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必须为这次的宪制崩溃危机负上极大的责任。不过,若从宪制角度而言,首相不可推卸其最终的责任,因为这项委任最终将由他决定和负责。

如今,法鲁斯表示他正在等待一名联邦法院法官针对手上拥有超过35项民事和刑事案件判决判词未写的解释。

而国人则在等待法鲁斯亲自解释,为何当初媒体报道这项司法失当后,法鲁斯在长达一个多月后还没采取任何行动。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无法立即采取行动对付一切形式的司法不公,这对一个国家最高司法职务者而言,是一个严重失误和渎职。

根据报道,法鲁斯已经申请延长其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任期长达6个月。其任期原本应于11月1日结束,这也是法官踏入66岁的退休年龄。

基于他的司法失误与渎职,和其马来亚大法官的人选提名问题所导致的宪制崩溃危机,以及更重要的是他无法推动司法改革,以恢复公众对法官的独立性、公正、廉正、良好素质和专业性的信心,那么他应该收回延长6个月任期的请求,以让另一名新的人选掌舵马来西亚司法制度,进而推动新的司法改革。

Posted in 宪法,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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