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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特权委员会应当传召全国总警长卡立阿布峇卡,有关警方错抓努鲁伊莎的事项已经侵犯国会特权,更需要决定警方如何要清洗本身藐视国会的罪名?

我希望在此突出,资深议员话旺生国会议员东姑拉沙里在周一提出的课题。东姑拉沙里说马来西亚来到“历史十字路口”,因为马来西亚政经陷入“僵局”和危机。

第一,两位国会议员遭到逮捕事件,警方分别在周六和周一逮捕亚沙区国会议员张聒翔和班底谷国会议员努鲁伊莎,前两者遭到拘留在增江警局,在张聒翔事件中,警方申请拘留4天,但推事只批准1天扣留。

警方事先知道聒翔和努鲁江会到金马区警局报到,但盘问当天,警方在逮捕后,并没有录取口供,以便扣留两者在增江警局过夜。

这不是警方最佳的效率和专业,而是警方的吹毛求疵和报复性行动。

没有人会责怪金马区警员,这样繁琐和报复式滥权,不但是藐视和不敬聒翔和努鲁,同时也藐视国会机构。

没有人会相信普通警员有能力对国会议员展开报复。我也不相信资深警官要展现吹毛求疵和报复。因为这不能反映警方效率和专业。

是项警察滥权和藐视民联议员的指令,只能是由一人,即全国总警长丹斯里卡立发出。

一直以来,卡立滥用其总警长权力,来向民联领袖和非政府组织社运分子宣战,后者是实行民主权利为马来西亚打造一个更好的社会。

其实卡立应当向IS恐怖组织宣战,后者利用马来西亚为中心,吸引易受误导的人士,参与残忍的恐怖行动,包括枭首、石刑和大规模屠杀。

努鲁遭到警方逮捕,是因为在3月10日代表其父亲,即在野党领袖暨峇东浦国会议员拿督斯里安华,辩论感谢元首施政御词。警方的行为完全无法获得接受。

总警长是否那么无知,不知道国会议员在国会谈话,是享有豁免权?除非谈话涉及到煽动法令所不可讨论的4个敏感课题,包括:

i) 马来统治者主权、

ii) 公民权、

iii) 《联邦宪法》第152条文的国文地位,以及其他群体语言的地位、

iv) 《联邦宪法》第153条文的马来、沙巴、砂拉越土著特别地位和其他群体的合法利益。

总警长是否那么无知,努鲁讲词根本没有触动到以上四项课题,而且质问联邦法院在安华肛交案(二)并非煽动性言论。

警方依据国会讲词来指控努鲁煽动和逮捕,是违反《1952年国会(特权和权力)法令》第7条文,条文如下:

“没有任何的国会议员,因为在议会内或任何委员会里,提出陈情、法案、决议、动议或其他事务,遭到民事或刑事起诉、逮捕、监禁或其他惩戒。”

警方职责应该是维护和执行法律,但警方本身却违反上述法令。

议会依据《议会常规》第80条文,来设立特权委员会是保护议会的“权力和特权”,但我们这里有一大堆侵犯国会议员的特权案例。

我要询问兼任特权委员会主席的议长,以及其他6名委员,对于攻击和侵犯国会议员的特权有什么建议来处理。

我也要询问兼任议会领袖的首相,是否会提出动议,传召总警长到特权委员会,让前者到特权委员会解释警方侵犯国会权力。

我尚记得,上世纪80或90年代,警方要调查我在国会所说的演词。而我告诉他们,警方已经违反《1952年国会(特权和权力)法令》,而他们必须回去获得总检察署的劝告。

该警官回去以后,自此以后就没有回来。

在这警方依据国会演词错抓努鲁事件上,特权委员会应当召唤卡立,要后者解释为何要严重侵犯国会特权,何况努鲁并没有谈到四项禁止讨论的课题,以及议决总警长如何清洗藐视国会的罪名。

第二、在总警长卡立向民联领袖和非政府组织社运分子宣战之际,他更应当向IS恐怖组织宣战,后者吸引易受误导的人士,到伊拉克和叙利亚参与残忍的恐怖行动,包括枭首、石刑和大规模屠杀。

《华尔街日报》在周一发表题为“马来西亚渐进式威权主义”的社论,该篇文章是在警方逮捕2名国会议员后,展开更多的镇压行动,同样也引述19名IS支持者在去年计划攻击吉隆坡,而遭到警方逮捕。

至今,马来西亚人尚未清楚19名IS支持者遭逮捕的全部详情,但全国推特总长看起来忙着向民联和非政府组织社运分子宣战。后者只是要为马来西亚人开拓民主空间,以让马来西亚在2020年达致已发展国家。

本月初,警方宣布“其中一名为公务员,相信是马来西亚伊斯兰国核心成员,与招聘一名14岁女孩进入军事组织的29岁家庭主妇,是其中三名遭到武吉阿曼警方扣留的成员。”

武吉阿曼政治部反恐怖组在周一于吉隆坡扣留该名39岁公务员,而该名家庭主妇在周六于麻坡遭扣留。

第三名嫌犯,即22岁商人在周一于霹雳遭逮捕。

警方形容该名公务员为“与旅居叙利亚马来西亚人有直接联系的IS组织高级成员”,相信是利用其职权来招聘成员,确保当地军事活动能有效运作。

这是令人震惊的新闻,遭逮捕的公务员到底有“高级”?谁是马来西亚IS组织最高领导人?

去年7月,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向马来西亚人保证,伊斯兰国处于政府控制之下。

他说,一群“军事组织”正在结合,以成立一个单一“恐怖结盟”。但由于执法单位不会允许上述组织,在马来西亚通行无阻。

去年8月,警方说1月至6月间,19人因为涉及军事活动而遭到逮捕,包括两名妇女。而至少有50人相信已前往叙利亚参与IS恐怖组织的斗争。

然而,今年1月尾,IS恐怖组织获得的支持有增无减。共有120名IS支持者被扣留在打巴和文冬。

他们都被关押在特别监狱,以阻止他们向其他囚犯宣扬恐怖主义思想。政府相信有67名大马人加入了IS。

两个星期前,扎希放出风声指IS在马来西亚高度组织化,可策划绑架勒索富商及抢劫银行,以筹集活动资金。最近一名公务员因为担任“IS高级成员”而遭逮捕,标志着IS在我国的强大组织及凝聚力进入新阶段。

这些都是警方行动无法阻止IS日益在国内壮大的证明。

更甚的是,总警长可以通过他的推特嬉闹来骚扰民联领袖及社运分子,阻止他们行使和平、合法及民主的权力和言论,却给予恐怖分子滥用暴行的自由,更加证明警队对保护国家安全的无能。

总警长必须更加专业,停止通过推特胡闹及骚扰民联和社运领袖,并专注对付带来国安隐忧的IS。 可悲的是,扎希已采取要求国会议员接受并支持反恐法令的态度,“除非他们想看到这里发生恐怖行动”。

扎希无权要求对付IS的空头支票。大家也许不认同反恐法令是对付IS恐怖主义威胁的最有效途径,但他不应该因此怀疑国会议员及大马人民的爱国情操。 在国会议员及大马公众收到反恐法令的副本之前,一切相关讨论都是言之过早。

尽管国会已经开会两周,国会议员们到现在都还未收到反恐法令草案,以及对抗恐怖分子的法案。

内政部长或许可以视国会议员支持为理所当然,但他不应该在没有给予IS威胁的全面汇报,以及新法案能有效对抗IS和其他恐怖分子的威胁,认为民联国会议员会盲目地支持反恐法令和对抗外来战士的法案。

国会应当做的是,设立国会恐怖主义特别遴选委员会,不但用来监督警方对抗恐怖分子,也用来深入讨论反恐法令和外来战士的法案,在尚未于国会辩论之前,提呈报告和建议。

第三,民主行动党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知道努鲁伊莎因为上周国会讲词,而在煽动法令下遭到逮捕时,很生气的发表推特。

这让总警长通过推文发出指示,“大马皇家警察将召唤这名尊贵的(议员),来解释‘Royal My Foot’是否意指马来统治者?”

卡立是指潘俭伟的推特:“混帐,真的混帐,Royal My Foot”。

我同意潘俭伟并没有品味,但这并非刑事罪。潘俭伟的推特真的是指向马来统治者?

甭论警官的水准,我相信大部分拥有普通的英文水准的学生,会给予总警长一个强烈和一致的答案:

“不!该推文不是指向马来统治者,而是大马皇家警察。”

我国教育系统已经腐烂之至,特别是马来西亚人对英文的掌握大幅下滑,甚至警队一哥可以发问,潘俭伟的“Royal My Foot”是否指向马来统治者,当拥有普通智商的大家,都知道该推文不是指马来统治者。

最终,总警长派遣更多警察,调查潘俭伟的推文,是追击一个不存在的事实。而警方应该专注于如何减少罪案,以让马来西亚人感到安全和免于恐惧,以及铲除正在滋长的IS威胁。

总警长何时能正确的把马来西亚人免于罪案威胁和恐惧摆在首位?

第四,我们拥有一个悲剧,即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无法指正总警长,因为他本身也有不为人知的丑事。

马来西亚人至今还未能了解阿末扎希写给联邦调查局的恶名昭彰公函里头的乾坤,该公函在警方、外交部、内阁或首相不知情下,捍卫一名遭指控为国际赌博大王的人格。

实际上,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沙希淡针对此事表示,联邦政府“原则上”满意阿末扎希的解释,是一项扭曲性谈话,让整件事情变得很混淆。

外交部在1月14日内阁会议后,向全国宣布,内阁只是聆听阿末扎希的解释,但没有“接受”。

上述宣布,是厘清外交部长拿督阿尼法之前的文告,指内阁已经聆听并接受后者的解释。

现在,沙希淡发表第三份内阁声明的立场。

首先,内阁在1月14日聆听和接受阿末扎希的解释,但同一天,另一项声明只是说内阁只是“聆听”但没“接受”阿末扎希的解释。

现在,沙希淡说联邦政府“原则上”满意阿末扎希的解释。如果是这样,哪一个内阁会议在1月14日会议后,决议“原则上”满意阿末扎西的解释。若不是内阁,那沙希淡的意思是指向哪一个“联邦政府”?

最近,阿末扎西宣布,他拥有其前任部长所撰写给美国的“一叠信件和合约”,内容与他写给联邦调查局,捍卫一名遭指控为国际赌博大王的人格大致相同。

该揭露令人震惊,特别是他两位前任部长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和丹斯里赛哈密(2008年3月至2013年5月)已经公开反仆人有发出如此信件。

阿末扎希强调,他的前任部长与他一样写信给联邦调查局。

阿末扎希是否意指其前两任部长是公开欺骗?我们是否有现任和卸任的骗子部长?

此事已经超过党内政治内斗的范围,而与国家安全和马来西亚国际形象息息相关。

如果阿末扎希是指希山慕丁或赛哈密的话,那么只剩下一个解决方案,那就是让真相水落石出。阿末扎希或希山慕丁/赛哈密其中一方,必须要离开政坛。

阿末扎希抑或是意指希山慕丁和赛哈密之前的内政部长?该部长是:

I) 拿督斯里拉西(2006-2008)

II) 拿督阿兹米卡立(2004-2006)

III) 敦阿都拉(1999-2004)

或者我们需要追溯至前首相敦马哈迪,在1986年到1999年担任13年的内政部长。

让我们从扎希和其6名前任部长口中了解真相。

阿末扎希指其数位前任内长签署的“一叠信件和合约”,是一项惊人的指控。前首相署部长沙希淡在其对行动党泗岩沫区国会议员林立迎的书面回复,指政府拒绝透露潘惠生的一切资料,因为是官法机密法令下的“大机密”。

上述声明,为阿末扎希事件增添神秘色彩。

自1969年中选为国会议员以来,这是首次有部长以官方机密法令“大机密”,拒绝在国会提供任何资讯。

这个牵涉潘惠生的“国家防务工程”究竟有什么“大机密”?而大型防务采购的资讯只是在官方机密法令下,被列为“秘密”而已。

阿末扎希指控,如果揭露“一叠信件和合约”,那么他们将面对“巨大的蒙羞”,只有一项行动,才能对前任内长如马哈迪、阿都拉彰显国家利益、正义。

我呼吁首相纳吉,为“那一叠信件和合约”解密,以及在国会发表部长声明。

第五、自一系列受到国内外关注的司法裁决以来,马来西亚司法独立就受到质疑,令马来西亚作为投资者天堂的美誉受到严重的打击。

马来西亚司能否恢复至独立后在首三任首相东故阿都拉曼、敦拉萨和敦胡先翁领导下的真正独立的司法制度和公正法律的国家。

而司法独立,都在在前首相敦马哈迪攻击司法,开除最高法院院长敦沙烈阿巴斯和其他独立的最高法院法官之后,就消失殆尽。

马来西亚司法机构独立、廉正专业和承诺,因为以下4个事件而于2015年再度回到国内外的舆论检验中,以下的4个案件:

一、联邦法院以5比0一致否决安华鸡奸案上诉,维持5年监禁。

二、尽管联邦法院裁决前特警阿兹拉和西鲁在2006年谋杀蒙古女郎阿旦都雅罪名成立,判两者问吊,但该判决完全忽视杀人动机和指示杀害阿旦都雅背后的主谋。

三、退休上诉庭法官沃拉(KC Vohrah)揭露内幕,指控前首席大法官尤索夫晋裁决超过20年前的臭名昭著阿逸摩立案件上,出现司法不公。另一名退休上诉庭法官陈炘铠以莎士比亚著名戏剧哈姆雷特”的金句“丹麦国里有坏事”形容该案。

四、尽管上诉庭法官希山慕丁在现有司法体系内备受尊崇,但在法官升迁联邦法院名单里,他希山慕丁遭列入黑名单、歧视和连续受忽视。这是否是前首席大法官尤索夫晋对希山慕丁展开最后报复,因为后者在阿逸摩立案件上,勇敢地推翻前者的裁决。

另一件发生在20年前的司法不公案还正在争取恢复正义名声- 我国被迫害的第一位司法吹哨者,拿督赛阿末依迪(Datuk Syed Ahmad Idid),并无因为他尽忠职守而受到奖赏的前高庭法官。

如果赛阿末依迪在1996年3月的吹哨,包括内容指着法官涉及112项贪污、滥权与渎职行为受到重视,有关单位深入调查并进行全面的司法改革,大马法官、律师和公民就能因为司法独立、廉正和卓越而傲视全球!

时任首相敦阿都拉,在2008年5月以“慰问金”方式,赔偿1988年“司法危机之母”受害者的“苦难和损失”。该危机是由前任首相敦马哈迪医生所主导,革除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和2位最高法院法官,堪称是打响攻击司法机构和独立的第一炮。

我国应该对赛阿末依迪作出赔偿并恢复他正义的名声。他是我国第一位司法吹哨者,却因此受到迫害及惩罚,而非因尽忠职守而受到奖赏。

这就是为何我会建议设立一个“司法真相与和解委员会”,以便“开展马来西亚司法的新篇章,从马来西亚20年的司法黑暗、1988年司法危机之母和过去20年的司法丑闻和危机汲取教训。这不是寻求报复,而是阻止任何司法丑闻和危机重演。”

第六,昨天我们又见证另一项司法不公,上诉庭宣判13人因参与2009年2月的非法集会,被判入狱10个月和罚款5000令吉。上述集会是抗议不符合宪法的推翻民联霹雳州政府,和国阵州务大臣占比里在违宪和不公平的情况下宣誓就任。

宣判上述13名抗议者坐牢是一项司法不公的双重标准。

反观15名去年擅闯槟州议会的巫统成员,却只面对1500令吉罚款。因为前者是在和平的情况下集会,希望阻止霹雳州政权在违反民主和宪法的情况下转移;后者则是进行威胁,占用和毁坏财产。

第七,另一个司法不公再度发生,联邦直辖区伊斯兰宗教局一直追究一名无辜的博德斯书店经理聂莱娜的责任。尽管她没有犯错和违反伊斯兰教义的情况下,被伊斯兰高庭宣判释放但不等于无罪。该项罪名可以让她坐牢不超过两年,或是最高罚款3000令吉。

她被控于博德斯分店售卖一本名为“阿拉,自由和爱”的书,该书籍是从加拿大作家的英文版本书籍所翻译,后来有关书籍被内政部指是禁书,而事主也被扣留了一个星期。

2012年6月19日,她在伊斯兰刑事罪行(联邦直辖区)法令第13(1)条文被控涉嫌销售和分发一本违反伊斯兰法律的书籍。

2013年3月22日,吉隆坡高等法院裁定,联邦直辖区伊斯兰事务局突击博得斯书局、扣留有关书籍和提控聂莱娜是非法行为。伊斯兰法庭随后指示联邦直辖区伊斯兰事务局撤销她的指控。

在2014年12月30日,上诉法院做出对聂莱娜的有利判决,更指出控状是“不合理的,非理性的”,更是在恶意下做出。联邦直辖区伊斯兰事务局的在伊斯兰法庭的提控是“违反司法正义”,因为她是一个穆斯林,而其公司和非穆斯林上司并能在非穆斯林法庭下面控。

2015年2月26日,伊斯兰教高级法院裁决聂莱娜当庭释放但不等于无罪。

但在3月9日,联邦直辖区的首席检察官提出上诉。

I fully endorse the statement by G25, which includes former senior civil servants among its ranks and which has swelled to 44, which urged Malaysia’s public authorities to uphold the rule of law and the supremacy of the Federal Constitution.

我全力支持25名杰出巫裔的声明,要求马来西亚有关当局捍卫司法正义和联邦宪法。

Let the plea of the G25 which should now be G44 be heard loud and clear, both inside and outside Parliament, viz:

让25名杰出巫裔,或现在的44名杰出巫裔的声音,能够在国会内外清楚的获得聆听,如以下:

“总的来说,我们25名杰巫,恳求我们马来西亚人所信任的联邦和州政府、属下的机构、国会和国会议员、总检察署和其他相关的机构,捍卫司法避免出现司法不公,以及捍卫可兰经和联邦宪法所彰显的公正和正义。”

聂莱娜是名马来穆斯林,我是一名华裔非穆斯林。但我们都是马来西亚人和属于人类。

全体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之梦,无论是种族、宗教、区域或阶级,都应该为另一名马来西亚人受到的不公正感同身受。

换句话说。一名马来穆斯林的马来西亚人所受到的苦难,另一名非穆斯林的马来西亚人也能感受,反之亦然。

我们是否比1957年独立和1963年马来西亚成立时,更加接近上述的目标,还是距离更遥远?

这是马来西亚国族建构其中一个关键指标。

第八,马来西亚教育素质面对长期的下滑。

国家不只是需要新任财长,也需要一名全新的教育部长。慕尤丁在上周的演讲上表示,尽管政府在教育花费超过数亿令吉,但他对我国学生在国际上评估表现不理想感到震惊。

但最令人吃惊的是,慕尤丁需要用15个月时间,才来对马来西亚学生在2012年国际评估计划(PISA)的数学、科学和阅读项目表现差劲感到震惊。而上述计划报告是在15个月前的2013年12月发表。

这是马来西亚教育部长首次在计划报告发表后的15个月,感到震惊或公开发表评论。

慕尤丁在过去15个月内干了什么?

至今,慕尤丁还未完全掌握,马来西亚学生在国际评估计划(PISA)或国际数学与科学教育成就趋势调查(TIMSS)表现差劲的重要性。

慕尤丁在莎亚南一间国小活动上指出:

“我们的学生相当聪明,但如果放在国际标准如TIMSS和PISA,我们的位置不是秘密。是在最底的三分一,不是前面三名。”

“我身为教育部长,对上述报告感到震惊。但我还是要接受尽管有人说我国教育系统相当好,但还是不足。”

慕尤丁上述言论,很坦承地承认过去身为教育部长的失败。

那为何慕尤丁还继续担任教育部长?

慕尤丁看起来没察觉,马来西亚教育过去其6年的任期内继续下滑。问题不只是限于马来西亚学生水准在国际学生评估计划垫底,而是我国学生面对的三大悲剧:

(一)马来西亚困在国际评估最低的30%国家中,而且没有上升至前30%国家的迹象。

(二) 尽管我国排在最低的三成,但却遭同组国家的哈萨克和泰国超越。

(三) 但最令人担心是,2012年PISA报告指称马来西亚与“最佳表现者”距离扩大,彰显在马来西亚15岁学生与新加坡、南韩、香港和上海15岁学生的比较。

根据PISA标准,上海、新加坡和韩国的同龄学童的表现,就好比我国学生多学习4至5年。

单单只是慕尤丁在过去10年为教长的差劲记录,他应该辞去教长一职。

马来西亚人也不会忘记,慕尤丁之前宣称马来西亚少年比起美国、英国和德国的同辈接受更好的教育。

但第二教长拿督斯里依德里斯也不是解决我国教育困境的良方。

依德里斯最近宣称,我国教育系统属于“世界级”,但最后遭到2015年泰晤士高教世界排名反驳。我国大学再次无法挤入全球最佳大学排列,尽管100大最佳大学包括新加坡2间大学、美国43间大学、英国12间大学、德国6间大学和澳洲5间大学。

无论是在小学、中学还是大学阶层中,马来西亚并不属于世界级教育系统。

但让我们从找寻世界级教育部长开始下手,慕尤丁和依德里斯证明他们不是世界级教育部长。

从慕尤丁的演说来看,他很明显把责任推给以往的教育部长,他们是谁?

过去20年,我们在慕尤丁之前有三名教长,他们是:

I) 纳吉(1995-1999年)、

II) 慕沙(1999-2004年)、

III) 希山慕丁(2004-2009年)

哪一位慕尤丁的前任部长,必须要为现在从小学至大学教育的素质下滑,负上最大责任?抑或是三名前任教长必须与慕尤丁一同负起责任?

第九,沙巴人长达45年的梦魇,就是沙巴非法移民的问题。

沙巴非法移民皇委会(RCIIIS)调查报告已经呈交给最高元首和联邦政府10个月,在亚庇公开也已经超过了3个月。至今,沙巴非法移民问题仍毫无对策。

尽管内阁早在2012年已经成了沙巴非法移民皇委会,皇委会的调查报告也在10个月前提呈予联邦政府,事实上,对于解决沙巴45年的非法移民问题,政府根本没有任何实际行动,除了在2013拿笃入侵事件爆发后,成立了沙巴东部安全指挥区(ESSCOM)和沙巴东部安全区(ESSZONE)。

百林的名字对沙巴45年非法移民梦魇并不陌生,这是因为他在沙巴非法移民问题出现的时候,已经在沙巴政坛活跃。

说百林在沙巴政坛的跌宕起伏受沙巴非法移民事件影响其实并不为过。他在1985年成立沙巴团结党,在大选初试啼声即推翻人民党,出任首席部长。10年后,他就因为各种各样的不合法阴谋诡计,如身份证计划、发出国籍及投票权给非法移民,遭拉下首席部长一职。

故此,如果要找出对沙巴非法移民事件最有心得经验的人,非政治生涯深受其害的约瑟百林莫属。我也不认为还有政治人物,在过去40年,会比百林签署及提交更多的有关解决沙巴非法移民问题的备忘录、代表和报告给联邦政府。

这也是为什么我会对百林于3月1日在斗湖国会新年团拜的演讲内容感到吃惊,他竟然以皇委会工委主席的身份,邀请来自个人、非政府组织和各个政党,针对解决沙巴非法移民问题,提呈建议书。

约瑟百林还要什么样的解决方案?过去40年,他身为团结党主席(30年)、卡达山杜顺族最高领袖、沙巴首席部长(10年)、沙巴副首长(过去8年)以及现任皇委会工委主席。这种种高职,足以让他找出任何可以解决沙巴非法移民的问题。

更令他丢脸的是,昨天的报告指出,百林的根地咬国会选区,竟然拥有最多持假身份证的非法移民。

要永久性解决沙巴非法移民问题,问题根源不在于缺乏解决方案,而是缺乏加强执法的政治决心。

沙巴人和马来西亚人都要约瑟百林完成其最终使命,即以皇委会工委主席和副首长身份,确保所有执法机关,毅然解决长达45年的沙巴非法移民梦魇。

不然,沙巴非法移民皇委会(RCIIIS)与受委为主席的他,会被视为联邦政府或沙巴州政府的阴谋,令沙巴人误以为非法移民问题已经被解决。事实上,一如过去40年,毫无进展。

国会给我的答复更让我震惊,首相署部长沙希旦、由内政部长及沙巴首席部长共同领导皇委会调查报告委员会以及约瑟百林领导的工委会,自报告于12月公开之后,只曾会面过一次。

马来西亚需要一个皇委会来调查及监督这些皇委会,确保他们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也确保所有执法单位依照皇委会的建议认真行事,以避免皇委会沦为政府的缓兵之计。

【于2015年3月19日(星期四)在国会辩论感谢元首施政御词】

Posted in 国会,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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